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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国税地税合并发票上盖什么章(国税地税合并后的发票章)

宿迁市沭阳县自推进乡镇(街道)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简称“三整合”改革)改革工作以来,紧紧围绕“1 4”治理模式,即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建设便民服务一窗口、综合执法一队伍、基层治理一网格、指挥调度一中心,通过“三整合”改革为基层“瘦身”“塑身”“强身”三合一。


为基层职能机构“瘦身”


为便民服务中心“塑身”


为基层综合执法“强身”


为了破解“看得见管不着,管得着看不见”这个难题,沭阳县参照江苏省委编办等部门印发的《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审批服务权限赋予乡镇(街道),明确乡镇(街道)为权力实施主体。138项行政许可及公共服务类事项已赋权至乡镇(街道),70项行政处罚类事项已履行报批手续,待省政府批复后赋权。在承接上级赋权基础上,沭阳整合乡镇现有人员力量和县直部门设在乡镇站所、分局执法队伍,组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通过资源下沉,确保每个乡镇配备不少于6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以及相应的执法装备,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执法辅助人员。乡镇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按有关规定足额配备,一系列实实在在的措施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强身”。


“我们新河是花木之乡,花木生意常年都很兴旺,但是随之带来的很多涉及行政处罚类问题,比如道路边乱堆乱放、道路环境卫生等,我们无法作为执法主体治理,镇里只能加强宣传引导,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待70项行政处罚类权限赋予我们乡镇后,我们就可以通过一体化平台调度乡镇综合执法队伍去处理。这对于我们基层综合执法绝对是‘强身’利器。”新河镇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人邬培祥说。


沭阳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委编办主任钱银钧说,“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就是要让基层有责、有权、有心办事,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夯实基础,这既是上级的要求,也符合广大群众期待。我们有责任有义务全力做好各项工作,推进‘三整合’改革落地落细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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