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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州市税务局(福建省福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


ZXWT-2020-05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616211-80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817中路49号


联系方式:林先生/0591-833725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廖丽松、黄金花/0591-87616211-803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服务期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咨询外包采购项目


合同签订后36个月


本次服务外包,决定在12366福州分中心部分人工坐席业务采取服务外包 税务干部运作方式基础上,采购服务外包岗位40个,对服务外包项目的管理以中标供应商为主、福州市税务局为辅的管理模式实施,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36个月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 凡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述货物与服务的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等】;(3)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相关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5)如由授权代表前来投标,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明,否则无需提供;(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2、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资格审查小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信息。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注:若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56.0 万元(人民币)


地点: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直接至我司办理的,须至我司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异地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者须按招标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招标公告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后送达或传真或邮寄至我公司。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并不受理其投标。账户信息:开户名: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市杨桥支行;账号:087739120100304037933


六、开标地点: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2.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056万元(人民币)。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其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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