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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培训教育经费计提(不计提职工教育经费,发生培训费)


日前,无锡发布《关于加大力度助企纾困推动经济稳定健康运行的若干政策措施》,其中第五条提出:对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政策。江阴人社对江阴市相关培训政策进行解读如下:


一、主体条件


1、企业职工岗前培训:具有职业技能培训场地、设施设备、师资等培训资源,提取职业教育经费并使用、依法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江阴市企业(含劳务派遣企业)组织符合政策条件(澄人社〔2020〕56号)的员工开展岗前技能培训。


2、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具有职业技能培训场地、设施设备、师资等培训资源,提取职业教育经费并使用、依法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江阴市企业(含劳务派遣企业)组织符合政策条件(澄人社〔2020〕56号)的员工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二、补贴标准


1、企业职工岗前培训:按照培训合格且评价满意的在岗人数,给予企业300元/人的培训补贴。


2、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按初级工(五级)1000元/人、中级工(四级)1500元/人、高级工(三级)2000元/人、技师(二级)2500元/人、高级技师(一级)3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其中,符合年度公布的紧缺职业(工种)高级工以上等级的,在补贴标准上提高最高不超过30%补贴。


三、办理方式


1、培训报备:企业提交开班申请,并报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备案审核,开班审核通过后,企业方可开展相关培训。


2、培训实施:企业开班申请审核通过后,企业自主或委托机构均需严格依照课程表进度,足时实施培训。


3、考核发证:培训学员完成规定的课程,经考核合格后,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补贴核发:企业、培训机构、公共实训基地根据要求向人社相关部门提交补贴申请,经公示、审批后,拨付补贴资金。


ID:jr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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