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余庆县税务局关于派出机构
挂牌后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现就国家税务总局余庆县税务局派出机构挂牌后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余庆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国家税务总局余庆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余庆县税务局白泥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余庆县税务局龙溪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余庆县税务局敖溪税务分局。
二、国家税务总局余庆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国家税务总局余庆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余庆县税务局白泥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余庆县税务局龙溪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余庆县税务局敖溪税务分局。挂牌后,以派出机构的名称对外执法,使用派出机构的税收业务印章。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
国家税务总局余庆县税务局
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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