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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2020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期限)

新年开工,新一轮个税年度汇算清缴启动,从2021年3月1日开始办理啦,涉及所有纳税人!


简单说来,汇算清缴就是对2020年的个税进行多退少补!


上一年度多缴了税的,可以自行选择申请退税;存在少缴税的,那就要进行补税,延期不补税,需要承担加收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并且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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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哪些人要进行年度汇算?

1、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


依据税法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i、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ii、综合所得收入全年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2、无需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


纳税人在2020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i、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但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


ii、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iii、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



>>>保叔举例


小江是一名普通员工,去年每月工资4500元,除固定工资外,没有其他任何所得,那么还需要进行汇算清缴吗?


事实上,小江只在一个单位取得工资薪金收入,平时甚至都预扣不着个税,或者每月预扣预缴的税款之和刚好等于年度应纳税额,因此这部分个人就不需要再进行汇算清缴了



二、如何计算退钱或补钱?

退钱还是补钱,取决于2020年综合所得收入按照规定申报后,所缴纳的税费低于2020年已预缴税费,那么就可以申请退费,反过来,如果综合所得收入缴费的税费高于2020年已预缴税费,那么就需要补钱,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计算公式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20年已预缴税额


>>>需要注意


综合所得收入额指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的收入额。


依据税法规定,年度汇算不涉及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纳税人按规定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等所得



2、税前扣除有哪些?


下列在2020年度发生的,且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的税前扣除项目,纳税人可在年度汇算期间办理扣除或补充扣除:


i、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ii、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iii、纳税人符合条件的捐赠支出。



三、2020年度汇算有3种方式

1、员工本人自行办理;


2、单位代办;


3、个人委托专业机构办理。


保叔推荐员工本人自行申报,可以直接在手机上进行一键操作,非常方便!同时,经办人应该对员工做好以下提醒,辅导员工做好年度汇算:


i、注册登录个人所得税手机应用,并及时填报和更新基础信息;


ii、使用个人所得税手机应用及时查看确认2020年度收入纳税明细情况;


iii、查看确认2020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是否填报准确、完整。


目前2020年的年度汇算暂未开始,请大家耐心等待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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