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商标注册 >

昆明自由贸易区税收优惠政策 昆明个人独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发展措施》对用地类项目给予奖励,对符合国家、省、市、区工业大麻产业发展导向的用地项目,其项目投资强度不低税收于300万元/亩、税收产出不低于30万元/亩的,从项目建成投产当年起连续3年按照形成地方本级财力的100%予以奖励,项目建成投产第4至6年按照形成地方本级财力的50%予以奖励。


在扩大投资扶持方独资企业面,《发展措施自由贸易区》对工业大麻企业实施管理创新、技术进步、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入库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根据固定资产投资中设备投资、软件和信息化投资的10%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资金不超过200万元,单户企业当年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对首次升规入统的工业大麻企业,给予每家企业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上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50亿元、20亿元、10亿元、5亿元、1亿元的个人工业大麻企业,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2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实行晋档补差。


在鼓励技术创新方面,对在区内开展科技研发并经核定研发超过100万元的企业,根据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额优惠政策度及增量增幅,按产业类别采取事后分档补助的方式给昆明予财政资金奖补,给予每户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奖励。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