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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建设银行开户网点查询(随州中国建设银行网点分布)


HBCY2017030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湖北汉东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汉东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汪主任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经理 0722—3315803、3315813


代理机构地址: 随州市清河路二桥东头左岸星城6号楼1单元3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随州市玉新置业有限公司(帝明世家)户表工程招标公告


依据供电物资采购要求,湖北汉东电力发展有限公司现对随州市玉新置业有限公司(帝明世家)户表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名投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HBCY20170306。


二、项目名称:随州市玉新置业有限公司(帝明世家)户表工程。


三、招标内容:本招标项目分为2个包,1包:10KV高压开关柜和0.4KV固定式开关柜,2包为铜密集母线、插接箱及始端箱,具体数量、型号规格详本招标文件。


四、工期质量要求:交货期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5 天内,交货地点为招标人指定的地点,质量标准为合格,全新正品。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提供制造商专项授权的代理商;


3、所投货物具有有效的检验合格证书或检测报告;


4、经审计的2014、2015年度或2015、2016年度财务报表反映企业财务状态良好。


5、在随州、或随州相邻县市、或武汉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网点(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承诺0.5小时内能响应招标人要求,6小时内能到达现场解决问题;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违法记录、没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自行在投标文件中承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请申请人的法人代表或本单位在册人员于2017年3月6日至2017年3月10日,每日上午8:30 时至 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本代理公司持下列资料原件报名,初审合格、招标人复核后发售招标文件:


①法人代表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必须附有法人代表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必须为打印件,注明联系电话和邮箱,委托人有效的劳动合同、2016年9月以来任意一月有养老明细的社保证明资料,单位社保证明资料或单位社保证;②《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③《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④经审计的2014、2015年度或2015、2016年度财务报表;⑤有效的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及检测报告等资料;⑥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的专项授权。


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并加盖公章后报名时一并提交。没有提供以上原件(不接受彩色复印件和彩色打印件)、上述资料和内容不齐全的,均不接受投标报名,请事前准备好上述资料。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包,售后不退。


(3)本次招标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


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7年3月28日15时30分,地点为本代理公司开标室(随州市清河路二桥东头左岸星城6号楼1单元101)。


(2)递交投标文件时,请另外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外封口处未盖章密封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汉东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湖北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人地址:随州市清河路二桥东头左岸星城6号楼1单元3楼


传真 电 话:0722—3315803、3315813,QQ:1093607664


湖北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3月6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25.0 万元(人民币)


地点:本代理公司(随州市清河路二桥东头左岸星城6号楼1单元301)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六、开标地点:


本代理公司开标室(随州市清河路二桥东头左岸星城6号楼1单元101)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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