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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代理公司注册验资(芜湖有哪些知名企业)

证券代码:605189 证券简称:富春染织 公告编号:2022-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3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地点: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至2022年3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获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2年3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7、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5、8、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登记(详见附件1)。


(二)法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登记(详见附件1)。


(三)公司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现场参会股东请务必遵从当地防疫部门、会议地点及公司各项防疫管控规定和要求。参会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登记及体温检测等各项工作。


(五)登记地址: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六)异地股东也可采取将相关资料以扫描方式发送至公司邮箱(jincheng1975@126.com)的方式进行书面登记,发送时间不晚于2022年3月20日17:00。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联系人:王金成


联系电话:0553-5710228


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九华北路3号


邮编:241008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3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独立行使所赋予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按时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1年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人,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 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审计委员会委员:程敏、叶蜀君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叶蜀君、程敏


战略委员会委员:孙益民、叶蜀君


提名委员会委员:孙益民、程敏


(三)独立董事个人基础情况


程敏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6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副教授,中国会计学会高级会员,曾就职于安徽省财政学校。现任发行人独立董事,安徽大学商学院会计系教师,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淮南万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其担任发行人董事的任期为2019年7月至2022年7月。


叶蜀君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2年5月出生,博士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曾就职于北京机械工业学院、太原工业大学。现任发行人独立董事,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系主任,颐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安徽天立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其担任发行人董事的任期为2019年7月至2022年7月。


孙益民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54年10月出生,博士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首批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谘商专家。曾任安徽师范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安徽师范大学有机化学研究所所长,安徽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副院长。现任发行人独立董事,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其担任发行人董事的任期为2019年7月至2022年7月。


(四)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我们及我们的直系亲属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八次董事会会议和五次股东大会。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在审议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报告期内,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二) 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1年度全体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的会议共计十一次,其中战略委员会五次,审计委员会四次,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一次,提名委员会一次,均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我们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对公司的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2021年度,我们在履职期间,通过现场和通讯方式参加会议,与公司董事、管理层进行了深入的沟通,通过查询资料、听取汇报及对相关人员问询的方式,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运行情况等,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就公司面临的市场形势、行业发展趋势进行了探讨、分析,充分了解了公司的财务及内部控制等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年度我们重点关注了公司以下事项,在表决过程中做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并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出具了相应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利润分配情况


2021年8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我们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严格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审议担保事项,并在决议的授权范围内具体实施,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经核查,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公司的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三) 聘请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我们同意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


(四)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全面开展内部控制的建设、执行工作,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


(五) 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各专门委员会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能够遵守对公司忠实和勤勉的原则,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经验,切实发挥了各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与建议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成员认真履行《公司法》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积极行使董事的各项权力,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推动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和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有效地发挥了董事会的作用。


2022年度,我们将重点关注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变化、内部控制流程的梳理、信息披露的质量及公司的财务状况等重大事项,不断加强学习,提升自身履职能力,勤勉尽责履行工作,在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利益的同时,为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


独立董事:孙益民 程敏 叶蜀君


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5189 证券简称:富春染织 公告编号:2022-013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被担保人名称: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包括安徽中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纺电子”)、安徽富春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纺织”)、诸暨富春染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诸暨富春”)、湖北富春染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富春”)、安徽富春色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色纺”)。


预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22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为155,000.00万元。


截至2022年2月28日,公司实际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27,25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本次担保计划尚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预计2022年度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5,000.00万元,具体如下:


上述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包括存量担保、新增担保以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总额以具体担保合同约定的金额为准。在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可根据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调剂使用。


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担保以及采购合同履约担保等担保方式。担保范围包括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


上述担保预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前述额度范围内签署担保协议等法律文书,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办理担保协议事宜。


担保有效期为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相应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安徽中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安徽富春纺织有限公司


3、诸暨富春染织科技有限公司


4、湖北富春染织有限公司


5、安徽富春色纺有限公司


安徽富春色纺有限公司为2022年新成立,无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2022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最高额,尚未与相关方签署担保协议,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涉及担保的公司、全资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本次事项的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基于被担保方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偿债风险较小,为其融资及业务履约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各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2年2月28日(不含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累计为27,25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90%。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累计为27,25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9%。


截止2022年2月28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证券代码:605189 证券简称:富春染织 公告编号:2022-014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使用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部分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投资风险可控。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及期限内,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二)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四)公司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投资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交易对方为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将视受托方资信状况严格把关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有利于实现公司自有资金的保值增值,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人民币 64,226.86万元,本次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15.57%,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三)会计处理


公司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一年,符合流动资产的确认条件,在信息披露或财务报表中均在“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中列示,赎回时产生的收益在“投资收益”项目中列示。


五、风险提示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审议程序


2022年2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资金使用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投资风险低、安全性高,通过使用部分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能够进一步提高公司货币资金的管理效率和收益水平,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我们一致同意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2022年2月28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额度内循环滚动使用,符合公司对现金管理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九、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5189 证券简称:富春染织 公告编号:2022-015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等目的,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


(二)资金来源: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86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120万股,发行价格为19.95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244.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7,639.1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4,604.8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230Z0118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由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资金投入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投资风险可控。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投资额度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有效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及期限内,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将通过上述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投入进度的情况。


(二) 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有利于实现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审议程序


2022年2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不含利息收入)的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元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一)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代码:605189 公司简称:富春染织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中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诸暨富春染织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富春纺织有限公司、湖北富春染织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内部环境、人力资源、社会责任、筹资管理、资金营运、采购业务、存货管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销售管理、研发管理、财务报告、信息系统以及内部监督。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重大的销售业务、采购业务、资金活动等方面。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说明: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说明: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何培富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05189 证券简称:富春染织 公告编号:2022-021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2月28日,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公司已于2月17日以专人和电话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培富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4,8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960,000.00元(含税),本次公司现金分红,加上2021年中期现金分红62,400,000.00元,累计现金分红比例,占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7.54%,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存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七)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十)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预计2022年度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5,000.00万元。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拓宽资金渠道、优化财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和降低财务费用,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以信用、资产抵押、担保等方式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融资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开立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其中借款总额不超过180,000万元人民币,以随时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融资要求。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下转D3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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