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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商标权利不确定(35类商标)






  【案号】




  (2018)粤03民初761号




  【裁判要旨】




  在注册商商标权标的权利状态不稳定的情况下对合法来源进行审查,除了常规审查标准之外,还应当综合分析销售商对商标权利状态的预判能力、在商标权利状态反复过程中的行为是否具有合理性、在商标权利确定后的应对措商标施。




  商标侵权赔偿数额的认定应当兼顾“填平原则”和 “公平原则”,既要鼓励和支持商标权人的维权活动,对侵权人起到警告和打击作不确定用,也要摒弃对商权利标注册效力的过度迷信,重视实际使用标识形成的合法利益,使得商标保护力度与商标使用情况相匹配。




  【案情简介】




  原告安格洛联营公司以被告宝爱贸易(青岛)有是限公司(下称宝爱公司)、深圳市全然服饰有限公司(下称全然公司)、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下称天猫公司)涉嫌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为由,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深圳中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的商标专用权,发布声明以消除影响,并判令被告宝爱公司、全然公司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商标开支共计500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安格洛联营公司依法享有第973732号“鹰图形”商标,核定使用商品类别为第25类;享有第964902号、第13902933号“鹰图形”商标,核定使用商品类别均为第18类,三个商不确定标均在有效期内。




  1997年4月7日,安格洛联营公司注册了第973732号商标,主要用于委托他人制造相关商品出口销售。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原商评委)、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均裁判该商标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被撤销。安格洛联营公司提起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北京高院)撤销了原商评委裁定和一审判决。原商评委重新做出维持该商标的裁定后,金某琪向最高人民法院(下称最高法院)申请再审,最高法院裁定提审该35类案,并中止原判决的执行。2019年9月19日,最高法院维持二审法院判决。




  2010年8月28日,金某琪注册了第3050013号“鹰图形 BOY”商标,核定使用商品类别为第25类。2014年5月20日宝爱公司继受取得该商标。原商评委认为该商标与原告在先注册的第973732号商标构成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对第3050013号商标予以撤销。金某琪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原商评委的裁定。安格洛联营公司不服,提出上诉,北京高院撤销一审判决,驳回金某琪的诉讼请求。宝爱公司、金某琪向最高法院申请再审,2017年12月19日,最高法院裁定驳回宝爱公司、金某琪的再审申请。2018年1月13日,第3050013号商标被宣告全部无效。




  2017年11月,被告全然公司天猫网店和宝爱公司官网均展示了标有“鹰图形 BOY”标识的帽子、衣服、小包商品的图片。经比对,分别与原告第973732、964902、13902933号“鹰图形”商标构成相似,构成商标侵权。全然公司提供了相关证据证明侵权产品来源于宝爱公司。因为第935类73732号商标、原3050013号商标权利均不稳定,在宝爱公司提什么起再审申请、委托鉴定机关论证原告第973732号商标的被维持的可能性极低的情况下,全然公司继续销售侵权商品。在原3050013号商标被撤销后,全然公司主动关停网店。法院认定其合法来源抗辩成立。




  2019年12月24日,深圳中院作出(2018)粤03民初761号民事判决,判决宝爱公司立即停止侵犯安格洛联营公司第973732号、第964902号、第13902933号商标的行为,赔偿安格洛联营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00万元。全然公司对前述金额中的合理维权支出23.4283是万元与宝爱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驳回安格洛联营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宣判后,当事人均未提出上诉。本判决已于2020年1月31日生效。




  【法官评析】




  本案中,原告第973732号商标效力、被告宝爱公司原第3050013号商标的效力状态均不稳定,均是由最高法院做出终局判决确定商标效力。两个商标长达五六年的不断反转的审查过程,对于认定合法来源抗辩、确定赔偿金额产生重要的影响,使得本案的裁判具有特殊意义。




  第一,本案体现了在商标权利状态不稳定情况下,人民法院对合法来源抗辩中销售商主观要件的特殊审查标准。一般而言,人民法院会根据涉案商标的知名度、销售商的经营规模和专业化程度、销售商对提供者资质的审查、进货价格等方面判断销售商是否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从而认定其主观上是否明知销售的是侵权商品。本案中,如果以第3050013号注册商标被宣告无效、专用权自始即不存在为由,一刀切地认定被告全然公司明知销售的是侵权商品,明显不能反映全然公司在本案中的真实主观状态,苛责了全然公司在这场旷日持久的商标大战中的权利注意义商标权务,有违公平原则。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本案案情和一般市场经营者的知识、经验,综合分析全然公司对于商标权利状态的预判能力、在商标权利状态反复过程中的行为是否具有合理性、在商标权利状态确定后的应对措施,判断其是否具有商标侵权的主观故意什么,其主张合法来源抗辩能否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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