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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尔尼公约与世界版权公约异同(世界版权公约和伯尔尼公约所保护的知识产权主体)



著作权纠纷案件解决,很多情况下要回归到基本概保护念、基本理论甚至追溯某一条款产生的历史背景。王迁教授的这本《著作权法所》不仅是法学院学生异同的必读书目,对司法实务工作者来说亦是常读主体常新。


如果说《网络著作权保护法律理念与裁判方法》一书系从理念、方法等宏观方面提供方法论指导的话,那么本书则像庖丁解牛般剖析著作权法的每一个具体问题。本书的作者长期从事包括著作权在内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亲历了伯尔尼一系列著作权大要案的和重要活动。本书研究的是知识产权大量法律规定不清晰、实践存在较大争议的著作权问题,所引用的大多为曾引起广泛关注的案件。作者对于这些问题进行了大量的深入研究和精彩分析,且更多的是从亲历者和裁判者的角度进行全方位论证,而不是“隔保护靴挠痒”式的议论。


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案例指导世界工作的规定》,要求各级法院在审理“类似案件时”,参照公约指导性案例,并将其作为裁判理由予以引述。在知识产权领域,虽公约然最版权高院每年都会汇编《知识产权审判案例指导》《中国知识产权案例指导评注》,此外还有《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人民法院案例选》《知识产权审判指导与参考》等不同类型案例发布载体,但由于上述所和案例发布于不世界同的时期、不同的载体,缺少统一的检索标准,导致使用时查阅困难。《人民法伯尔尼院知识产权案例裁判要旨通撰(版权上下卷)》的出现有效解决了这个问题。


本书采用工具书的编撰体例,分为凡例、总目录、序与言、要目、正文五大部分。在凡例部分,对本书的结构、案例来源和选择标准、裁判要旨、编号方法、案例类别和相的关索引与进行了详细介绍,便于读者掌握本书的使用方法。本书还异同设置案例索引和主题词索引,对收录的裁判要旨和以本书结构与法条顺序为依据进行编排,每个裁判要旨都赋予一个编号。同时,对指导性案例与其他类型案知识产权例进行区分,在详目中以“*”标注出最高法院正式发布的知识产权指导性案例,以方主体便读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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