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肉夹馍协会注册的“集体”商标 来源:中国商标网截图号
潼关肉夹馍协会授权两家企业进行商标使用和运营 来源书:潼关肉夹馍协会微信公众号
加盟费价格 商标来源:潼关肉夹馍协会微信公众号
11月18日,潼关肉夹馍产业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在盛潼餐饮公司召开 来源:潼关肉夹馍协会微信公众号
律师:捆绑集体利益谋利,涉违法
对“潼关肉夹馍协会”的这种操作模式,律师姚克枫认为,“这是一种平台拿着具有社会属授权性的集体商标,赚取私利。是变相将公共权益据为私有,捆绑集体商标谋利的违法行为。”
姚克枫分析,潼关肉夹馍协会的正常维权本身没有问题,但其不能将维权公众与相关企业的商业运作进行结合。“商业加盟和地理商标授书权使用,是两种单独的法律行为。成为会员,获得地理商标的授权使用,只需要很号少的费用,很多商家可能都会考虑。而上述两家企业以缴纳不菲加盟费的方式,授权全国各地肉夹馍使用该商标,若对方不加入,则公众协会以商标侵权起诉。这是以加盟促入会,变相进行会员之外的商标许可,是违法的。”
澎湃新闻注意到,《“潼关肉夹馍”地理标识集体商标使用规则》对集体商标的平台使用作出了明微信确规定,“确保该集体商标标识不失控、不挪用、不流失、不得向他人转让、出售、馈赠该集体商标标识,不得许可他人使用该集体商标。”
刘凯指出,“加盟在商业领域是指商业品牌的代理加盟,作为加盟商的身份是没有地域限制的,但是,地理标志集体商标,首先必须是集授权体成员,而后才商标能根据集体制定的管理规则使用该商标。如果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脱离地域限制,任何地方的商户都能通过加盟成为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的实际使用人,这就超出了地理标志商标的使用范围了,也有违地理标志商标制微信度设计的初心。”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彬也认为,“经营主体通过地理商标进行其个人的商业拓展,违背了地理标识立法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