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背景:
客户需求:
宜久解决:
宜久财务咨询公司通过对该实业公司的最近几年真实的的业务模式、销售模式、企业的研发能力、公司组织架构的梳理。建议:该公司在近几年取得了2项发明专利,而且企业还有自主研发产品的业务,可以通过申请高新、研发费用加计扣等业务模式拆分优化重组,其中全年实际发生了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3000万元但未单独核算。未能享受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政策”。(最终经过宜久公司专业的指导后符合享受加计条件)
解析:
1、按正常情况下该实业公司预计需要缴纳的税款为:
企业所得税:8000万x25%=2000万
自然人股东分红:6000x20%=1200万
应交综合税费:2000 1200=3200万
2、实业公司在当年度享受了研发费用加计后的税收政策:
企业所得税:5750x25%=1437.50万
自然人股东分红:6562.50x20%=1312.50万
应交综合税费:1437.50 1312.50=2750万
3、总结
方案依据:
该实业公司是依据了公司的真实的自主研发费加计扣除税收政策。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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