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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专业代办记账代理收费(长沙代理记账公司收费)


2、项目边界条件


2.1运作方式


本项目包括新建和存量项目,本项目主要采用DBFOT O&M方式实施。其中新建项目采用“DBFOT”运作模式,即由项目公司专业负责项目的设计、建设、投融资、运营维护工作;存量城镇管网采用O&M委托运营方式实施。


2.2合作期限


本项目特许经营期为28年(含建设期),可用性服务费支付年限为20年。各子项目建设期以项目开工日起收费至项目竣工日止,各子项目竣工验收之日后即进入运营期。存量项目自PPP合同签订且移交完成后即进入运营期。各子项分别实施、分别竣工验收、分别支付污水处理费、污泥处理中心污泥处理服务费、可用性服务费、运维服务费,且单个子项建设期不超过两年,短于两年的按实际工期进行竣工验收。


2.3项目资本金


项目资本金不低于项目估算总投资的20%。项目资本金由政府指定出资人水建投和中标社会资本共同出资,其中社会资本以货币资金出资80%,政府指定出资人水建投以货币资金出资20%。项目资本金公司以外的部分资金由项目公司及股东负责筹措,承担融资义务。可以采取银行贷款、委托贷款、特许经营权抵押贷款、资产支持债券、项目收益债等多种形式。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文件要求,“对企业的注资、财政补贴等行为必须依法合规,不得违法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债务代理以任何方式提供担保”。政府方不为本项目融资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政府方有责任为本项目融资提供必要的支持。


2.4股权结构


浏阳市人民政府指定浏阳市城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水建投)作为政府指定出资人,由水建投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出资比例为20%:80%。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由双方按照股权比例认缴。政府指定出资人与社会资本同股同权,共享利润共担风险。


2.5回报机制


本项目回报机制为政府付费,政府从居民及排污企业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作为使用者付费收入来源,用来支付项目公司处理污水的费用,不足部分由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补足。


项目公司通过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本项目,提供污水、污泥处理服务、管网和智慧水务运维服务,由政府向项目公司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污泥处理中心污泥处理服务费、可用性服务费和运维服务费记账,项目公司收回投资并获得合理收益。项目公司取得的投资回报根据施工建设质量考核与运营维护绩效考核评价结果进行调整支付。


2.6城镇管网委托运营事项安排


政府方委托项目公司代理对城区和乡镇管网进行运营维护管理,资产权属不发生改变,仍归属于政府方,项目公司享有运营维护的权利。项目公司通过对城区和乡镇既有管网的运营维护,在满足管网维护标准和绩效考核的条件下,由政府向项目公司支付管网运维服务费,项目公司收回成本并获得收益。项目合作期满后,由PPP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完好无偿地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单位。


四、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


参与投标的社会资本应具备下述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依法成立并有记账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司行业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专业资质(排水工程)甲级;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长沙质。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组成需满足下列条件。


(1)联合体所有成员必须满足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的要求;


(2)联合体成员设计方需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专业资质(排水工程)甲级;


(3)联合体施工方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4)联合体各方应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或业绩要求;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按照签订的联合体协议承担各自专业的工作内容浏阳,在联合体协议中未明确专业分工的,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6)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4、关联方约束: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社会资本,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或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的单位不受此条约束。


五、资浏阳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登录《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专业tp://changs.ccgp-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有意向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申请人须按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打印装订成册(正本壹份、副本陆份,共柒份,同时附U盘壹个,U盘封装在正本中),另单独携带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②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递交地点: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具体详见大厅电子显示屏);


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9月16日9时0分,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申请长沙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亲自到场参加资格预审会。


七、资格预审评审办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由采购人依法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代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核,满足以上资格要求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社会资本申请人,即为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合格社会资本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方可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环节。


本项目不再进行资格后审,拒绝进行资格后审的投标。


八、行政监督及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项目接受浏阳市财政局政府收费采购事务管理中心的监督。


2、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的网站:


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


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


3、采购人可能对本资格预审公告进行修改,若有修改,项目实施机构将对报名的单位发布更正公告。


4、采购人将向所有资格代办预审评审合格的申请人发出招标邀请书。未收到招标邀请书的申请人则未能入选成为本项目的竞标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解释的责任。


九、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浏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3574836188


传真:0731-83648793


联系地址:浏阳市行政中心附五栋


邮编:410300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业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德意


电话:13786182948 0731-83770168


邮编:410300


202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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