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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银行提供公司名称变更说明(公司变更名称银行怎么办)


《条例》第七银行条明提供确指出:设立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非银行名称支付机构公司的名称中公司应当标明“支付”字样。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或者变相从事支付业务。名称不从事支付提供业务的,任何单变更位不变更得在单位名称中使用“支付”字样。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实际上,一些持牌机构的名说明称大有讲究。除第三方向支付公司外,消费金融公怎么办司也有类似的要求。2013年发布的《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第四条要求,消费金银行融公司名称中应当标明“消费金融”字样。未经银监会批准,任何机构不得在名称中使用“消费金融”字样。根说明据银保监会披露的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名怎么办单,30家向持牌机构在名称中均含有“消费金融”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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