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
一、实行企业怎么信用修复申请“线上受理、怎么零见面”
企营业执照业申请移出申请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宁)”或邮件方式提交申请。涉及住所核查等需要实地检查的,由企业提供书面承诺,异常待疫情解除后,再对其承诺情况进行重点抽查。移出对生产、经营疫情防控相关物资的企业,已移出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的,经企业申请,可简化流程、尽快移出。对因受疫情影响暂时失联的企业,可以暂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二、申请方式及操作
1.方式一:名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宁)方式申请申请。申请人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宁)(网址:http://ln.gsxt.gov.cn/index.html )进入“企业信息填报”模块,提交交申请名录。
2.方式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申请。申请人将申请材料发送至具体监管机构电子邮箱(见附件1),提交申请。
三、业务进度查询
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符合相关规定,自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可以通过电话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移除情况。
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竭尽全力通过辽宁省“互联经营网 营业执照沈阳监管”系统、电话咨询等多种渠道为企业提供高效优质的政务服务。如确确有必要现场办理事宜,异常建议提前拨打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咨询电话了解有关情况,预约办理。
附件:1.沈阳市市场监管系统信经营用修复申请业务咨询联
系表
2.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沈阳录提交材料规范及文书样式
3.申请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交材料规范及文书样式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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