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内容是否完整客观。就是一是审核搜查笔录的构成要件是否齐全,是否包含文书名看称、案由年检、搜查人员、起止时间、搜查证文号、见证人、年检搜查对象(场所、人员或物品)、搜查情况以及查封扣在哪里押清单等内容。二是审核搜查情况表述是否真实、准确、全面、清楚。搜查情况,是否记录搜查的全过程在哪里,是否按照搜查顺序,写明搜查的范围、查封扣押的相关证据、被搜查人及其家属对搜查的意见,是否记录查获的重要物证等证据及其日期放置、存储位置拍照与否等内容。对于搜查的对象是单位的,是否记录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其主管部门的有关人员在场。对于查封扣营业执照押的证据,是否客观详细记录名称、规格、年审数量、重量、新旧程度和缺损特征、放置地点、吗存储位置以及搜查中有无损坏等内容,不能简单看表述为“搜查时发现与案件相关的证据依法予以查封扣押(具体详见清单)”。对查封扣押的证据,需采日期用白描写实的手法描述要素特就是征,着重突出带年报有区别性特征的信息,不能采用年审猜测估计性语言吗。如,对搜查到的金条,应当营业执照记录形状、重量(区分标识重量和现场称重)、编号、标刻“某某”字样或“某某”图案等,年报而不能直接简单记录为“**块金条”。三是审核查封扣押清单制作是否客观准确。表现记载是否准确、填写是否规范、手续是否完备,是否仅查封扣押与案件有关的证据,与案件无关的是否被查封扣押,是否与搜查笔录记载的搜查情况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