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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设立公司破产(香港破产令)


202公司1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关于开展认可和协助香港特别行政区破产程序试点工作的意见》,深圳是试点地区之令一。在清盘过程中,清盘人发现森信公司在深圳还有多项资产,为接管并处置相关资产设立,清盘人请求香港高等法院向深圳法院商请司法协助。


2021年8月30破产日,深圳市中级人令民法院设立收到认可和协助申请。深圳市中级人香港民法院从管辖权问题入手,调查明确深圳为森信公司在内地的主要财产所在地后,认定该院对这一申请具有管辖公司权。


在内地与香港香港法律规定的“交集”范围内,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确定了香港清盘人在内地的履职事破产项,并明确香港清盘人应按照深圳法院破产财产网络拍卖规定对森信公司财产进行处置,确保清盘人在内地公开透明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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