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延续须知
一、法律依据
《如何上海市酒类商品产销管理延期条例》
2国际.申领本市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具备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经营场所和仓储设施,并劳务派遣具有熟悉酒类商品业务办理知识的人员。
3.申领本市酒类商品生产或批发许可证的企业,应向市酒类专卖局提出申请,市酒类专卖局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书面答复,经审核同意的,发给酒类商品生产或者批发许可证。取得酒类商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可以从事本企业生产的酒类商品的批发业务。
《上海市酒类商品经营许可如何告知承诺和监督管理办法》
受理部门:上海市酒类专卖管理局
许可证二、申请材料
1. 酒类商品经营许可延续申请表
2. 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3. 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4. 有效的《国际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经营若《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许可登记事项发生变更,请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参考许可证《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变更须知);若申请人营业执照未“三证合一”,应递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原件核对后经营退回);受委托人劳务派遣办理的应递交委托延期证明和办理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材料全部须知加盖申请人公章
三、延续程序
表格下载/现场领表--------准备材料--------交许可证业务窗口--------受理-------领取延续后《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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