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海外移民投资 >

企业基金会拨款要多久(基金会注册资金)



一、网络文学长篇创作,主要指网站首发的长篇小说、长篇纪实文学和长篇诗歌等创作项目。


凡上海网络作家协会或上海市作家协会会员的作品,以及在上海注册的具有互联网出版资质的网络出版企业运营的网站发表的上海题材的作品,申报时要求已完成创作构思框架,有全篇创作提纲并已完成10万字以上,可以作者本人申报或通过上海网络作家协会、上海注册的网络出版企业申报。


二、网络文艺评论项目,主要体现主流文化注册资金导向,由网站刊发的有关文艺评论的专题版块,或专业的文艺评论网站发表的文艺评论及转发的有影响的微信公众号发表的文艺评论。


文艺评论的专题板块和文艺评论网站发表的文艺评论,由网站申报。基金会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专家根据相关网站一个时期的评论的内容质量(主要是导向)等,投票决定是否可以资助。资助办法参照上海文艺评论专项基金对媒体评论专刊的资助方式,资助款用以评论板块的编辑组版费用及提高评论稿酬。


三、网络作品结集出版项目,主要指已在网络首发的长篇小说、长篇纪实文学、长篇诗歌等作品,多久中短篇小说集、纪实文学集、诗歌集、散文集和评论集等优秀作品的首次线下出版。


凡上海网络作家协会或上海市作家协会会员、上海注册的具有互联网出版资质的网络出基金会版企业,均可凭已有出版社的意向合同及版权授权合同申报。


四、网络作品翻译企业推介项目,主要对网络作家创作发表的网络文学作品,进行“中译外”翻译推介。(具体资助办法见《文艺作品对外翻译推介资助实施细则》)


凡上海网络作家协会或上海市作家协会会员、上海注册的具有互联网出版资质的网络出版企业,均可凭已有出版社的意向合同及版权授权合同申报。


五、网络文学的评论研讨、优秀作品宣介及相关研究项目,主要指针对当今网络文学的创作密切相关的评论研讨,特别是对于价值判断和创作导向有引领意义、对于网络文学艺术样式创新有启示作用的评论研讨项目。


凡上海网络作家协会、上海注册的具有互联网出版资质的网络出版企业,已有详细实施计划方案的有关项目,均可申报。


六、传统文学作品数字化出版项目,主要为促进传统文艺与网络文艺创新性融合,鼓励优秀作品的网络传播,对传统作家优秀原创作品的数字化出版,优秀的小说、纪实文学、诗歌等传统文学样式和短小精悍、导向正确的文艺评论在网络的传播。


上海注册的具有互联网出版资质的网络出版企业,以及作家个人,根据已有版权合作或授权合同的优秀作品,均可申报。


第三条 资助创作项目的题材和内容范围,依照同期发布的《资助项目申报指南》资助重点。


第四条由本市多家单位参与合作的项目,须经各参与合作单位在《项目资助申报表》上盖章同意,再由主办单位或主要出资单位申报,申报者须对项目负主要责任。


第五条 基金会根据项目资助实施办法,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申报项目资格认定,项目评审遴选,并报审定委员会审定拨款。评审专家根据项目的思想艺术质量、创作主体情况、传播效果和社会影响等,投票决定建议资助金额。资助金额参照基金会传统文学项目资助实施的规定。


第六条 对经基金会专家评审委员会和审定委员会评审和审定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网络文学项目,资助款项由上海市财政局直接或委托基金会拨款的方式予以拨付。拨款前,基金会根据申报企业者提交的《项目资助申报表》及有关材料内容和项目的具体实施情况,与受资助者签订《项目资助协议》,双方按照协议执行(《项目资助申报表》为有约束力的协议附件)。


在签订协议过程中,基金会多久如发现拨款受资助者在项目申报主体、实施主体、项目策划内容与实施内容、项目经费预算与实际支出等方面,与当初申报时填写的《项目资助申报表》上的内容存在实质性差异、又无充足理由时,基金会根据委托方意见,有权对该项目组织重新审核,并采取相应措施。


受资助者保证申报项目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资金账户为《项目资助协议》中约定的账户。如受资助者违反协议,弄虚作假、侵犯知识产权或其它有违社会公德行为、挪用资助经费等,基金会根据委托方意见,有权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暂缓拨款或终止拨款、追回部分或全部资助款项、撤销该资助项目或取消项目资助申报资格等措施。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条 申报项目资助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个人申报须提交本市身份证或居住证、相关协会会员证或有签约关系的网站出具的作者在上海从事注册资金网络文学创作的证明复印件一份(须加盖网站公章)。


二、单位申报须提交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复印件一份,企业信用报告、2020年度审计报告、最新税控财务报表各一份。申报单位为网络出版企业的,还须提供国家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核发的互联网出版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均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三、《项目资助申报表》一式三份。


四、申报网络文学长篇创作项目,须提交5000字以上作品的内容概要、创作提纲,已发表的部分作品(长篇小说在10万字以上)一式三份。


五、申报网络文艺评论项目,须提交实施计划方案和已发表作品一式三份。


六、申报网络作品结集出版项目,须提交完整作品、出版合同和版权授权证明各三份。


七、申报传统文学作品数字化出版项目,须提交版权合作或授权证明三份。


八、申报作品涉及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民族和宗教题材的,须提供相关部门审核意见复印件一份。


九基金会、要申报作品主要人物涉及描写真实人物的,须提供本人或亲属的书面授权复印件一份;主要情节涉及真实事件的,须提供相关单位或个人的书面授权复印件一份。


十、由多方联合创作的,应附上相关合作协议文件复印件三份。


十一、其他与申报项目相关的文字、图片、音像资料等材料。


提交的各类材料均不予退回,请申报者自行备份。


上海文化发要展基金会


2021年10月9日


以上内容由上海济语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上海济语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整理发布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