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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9500扣多少个人所得税(2020深圳工资扣税标准税率表)





2020年的3、4月份,新冠肺炎疫情牵动着我们每个人的心,众志成城,万众一心的努力下,我国新冠肺炎疫情的控制已经取得显著成果。除了新冠肺炎疫情外,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也牵动着每个人的心。那什么对于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这些我们都知道吗?




2019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绝对是一个全新的视角。其中第十一条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那么对于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你知道多少?




1、汇算清缴是什么?


汇算清缴就工资是指居民个人将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所得以及特许权使用费(上述四项称为:综合所得)合并后按年计算全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再减去年度已预缴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应退或者应补税额,并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进行节税的行为。计算公式如税率下:


年度汇算清缴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即500012=60000元)—专项扣除(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即三险一金)中个人承担部分)—专项附加扣除(即:子女教育专项附加、继续教育专项附加、大病医疗专项附加、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住房租金专项附加、赡养老人专项附加)—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包括个人缴纳的符合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或者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保险等支出)—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深圳速算2020扣除数—年度已预缴税款


个税综合所得适用税率表如下:




2、未办理个税汇算清缴的后果?


一般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会出现三种情形,一、年度预缴税款总额与年度应纳个人所得税额相同;二、年度预缴税款总额大于年度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可以退税);三、年度预缴税款总额小于年度应纳个人所得税额(需要补税)。当出现第一、二种情形时,不办理汇算清缴也不会存在问题,毕竟申请退税只是权利,可以放弃。但如果出现第三种情况需要补税的,又未依法办理综合扣税所得汇算清缴,可能面临罚款、追缴税款、加征滞纳金甚至构成刑事犯罪,并且纳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




3、哪些情形可以无需办理年度汇算清缴,哪些情形需要办理年度汇多少算清缴?


(1)无需办理年度汇算清缴的情形


① 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但年度综合个人所得税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


②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交税额不超过400元


③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年度汇算退费的


(2)扣税需要办理年度标准汇算清缴的情形


①2019年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②2019年度综合所得税额超过12万(此处12万元为“毛收入”)且需要补缴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4、以下情形可以通过年度汇算申请退税


(1)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扣得税的。


比如:A2019年1月份工资为9500元,个人承担的三险一金合计1200元,专项附加中住房租金根据标准可以扣除1100元,无其他综合收入和其他扣除项,则A2019年1月份预缴个税为:(9500-5000-1200-1100)3%=66元,2月份至12月份的工资均不超过40095000元。则A可以通过年度汇算申请退税66元。


(2)2019年度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


例如:B2019年度每个月的工资均为1万元,个人承担的三险一金为1000元,B的父母2019年刚好满60岁,兄妹三人约定B的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额度为每月1表000元,但B预缴环节并未填报,无其他综合收入和扣除项。则B全年预缴个税为2280元(即120 120 120 120 120 120 120 120 120 400 400 400=2280),工资其汇算标准清缴补报信息后可补充扣除12000元,则全年应缴税款为1080元,因此B可以申请退税1200元。


(3)因年中就业,退职表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企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年金等扣除不充分的。


举个例子:C2019年1-4月在家待业,5月份开始就职于一家公司,5-12月工资均为1万元,个人承担的三险一金为2000元,无其他综合收入业务其他扣除项。则C5-12月预缴的个税为(908=720),而扣减费用也仅扣8个月即40000元,未充分扣除6万元。则C可以通过汇算退税600元。


(4)没有任职受聘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


(5)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


比如:D2019年度劳务报酬每月固定未1万元,每次劳务报酬预缴个税为:10000(1-20%)20%=1600元,全年劳务报酬预缴个税合计160012=19200元,无其它综合收入和扣除项。年度汇算时,应当缴纳的税税率款为:(120000-60000)10%-2520=3480元,因此D可以申请退税15720元。


(6)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这里的符合条件一般为:第一,需要满足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挥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进行捐赠。第二,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


(8)2019年内,发生符合扣除的大病医疗支出(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日常预缴时不扣除,仅在汇算清缴时扣除)。根据政策,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深圳的医药费支出,扣除医保个人所得税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部分,由纳税人再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您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首页的“个人所扣得税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模块查询。


例如:E2019年度每多少个月的工资均为1万元,个人承担的三险一金为1000元,每月预缴个税时无其他扣除项。2019年,E的全年9500大病医疗费用支出为40000元,全部取得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单据,并且医保报销了20000元。B全年预缴个税为2280元,办理年度汇算时,对符合条件的E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部分未超过80000元的部分(即5000元),可以补扣。汇算时全年应缴税款为1780元,因此B可以申请退税500元。




5、哪些情形应当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补税?


(1)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月)。


(2)除了工资薪金以外,还有劳务报酬、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率。


(3)预扣预缴时扣除了不该扣除的项目,或者扣除金额超过规定标准,年度合并计税时因调减扣除额导致应纳税所得额增加。


(4)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因扣缴义务人未依法申报收入并预扣预缴税款,需补充申报收入。




6、办理2020年度汇算的三种方式


(1)自己办理。个人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等渠道自行办理年度汇算。最迟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


(3)三是请人办理。即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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