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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修改提上日程,农民土地有望更受保障

近年来,城镇化建设、拆迁征地、宅基地确权、土地确权等等对于百姓来说已经不仅仅是一些词语,而是实实在在发生在身边。随着这些工作的推进,有些社会矛盾逐渐突显。据新华社报道,《土地管理法》修改已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旨在解决现行土地管理制度特别是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的问题。

拆迁征收的补偿费用和补偿方式是将来修法的一个重要内容。现行的《土地管理法》规定,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简单的计算一下,一亩地的年收入就算1000元,30倍的补偿金也不过3万块。但是农民失去了一个长期稳定的经济来源。再加上,征收之后,经过招拍挂交易,土地的出让金远高于征收补偿款,矛盾便随之而来。甚至会有些地方因为牟取暴利,强征强迁的事情也是屡有发生。除了补偿数额方面存在的问题,在补偿时间(事前、事中、事后),足额补偿的期限等补偿方式上也亟待给出明确的规定。此次修法之后,有望大幅度提高征收土地补偿额度,有效抑制强征强拆暴力违法行为,确保补偿金额按时发放到农民手中,落实“事前补偿”制度。

另外,目前热门讨论的一个观点是:《土地管理法》修改后,农村的土地会越来越值钱,部分城市的房价也会降低一些。确实,此次修法后有望使农村土地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价同权。权属清晰、权责明确、没有纠纷与异议的农村土地资产与国有土地平等身份入市交易,有专家分析,这在客观上将帮助农民分享到更多的财产红利,并且是更加公平的财产权带来的红利。另外,同价同权之后,从建设成本、住房需求等方面考虑,有助于缓解一些城市房价过高的问题。

此次《土地管理法》修改被提上日程,期望修法之后,就现在征收拆迁存在的问题,有明确的条文规定,切实保护农民的权益不受暴利侵害;期望农村土地与国有土地不能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的问题有效解决,农民进一步享受农村“沉睡资产”带来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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