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2月12日15时15分讯(记者 祝可)又到年终岁末,节日福利问题备受关注。工会该不该给职工发福利?福利怎么发?基层工会经费如何支出?日前, 市总工会出台《重庆市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了职工各项福利的新标准。到底有哪些值得关注的福利呢?快来围观!
》》》文体活动
参赛者购置服装人均不得超过1000元 两年内不得重复购置
该细则明确,基层工会组织职工文化活动所需服装,原则上除高档、专业服装采用租赁方式外,人均低于200元的可以配发给职工个人;职工体育活动,可为参赛者购置服装(含鞋子),每两年人均不超过1000元。参加上级工会举办的大型文体活动需要统一着装的,参赛单位可为参赛者(含领队)购置服装,人均不得超过1000元,且两年内不得重复购置。
基层工会举办文体比赛,单项个人奖励最高不超过800元,且获奖者人均奖励不超过400元;单项团体奖励最高不超过2000元,团体奖励由获奖团体享有。开展文体活动不设置奖项的,可为参加人员发放人均不超过100元的纪念品,但每年不超过2次;元旦、春节本单位职工联欢,可购买干果、水果等,如有奖品设置,奖励范围不得超过参与人数的三分之二,人均奖品金额不得超过200元;基层工会可以用会员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文艺演出和体育比赛等,开展春游秋游,为会员购买每人每年不超过200元的当地(含工作地、居住地、公园年票。)
》》》集体福利
春节慰问标准控制在1000元以内 生日慰问人均不超过300元
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具体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元旦节、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和经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少数民族节日。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
春节慰问标准控制在1000元以内,劳动节、国庆节慰问标准分别控制在300元以内,元旦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慰问标准分别控制在200元以内。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采取实物或其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
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可以发放生日蛋糕等实物慰问品(含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也可以根据会员实际情况采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人均不得超过300元。
工会会员结婚,基层工会可以给予1000元以内的慰问品。工会会员合法生育,基层工会可以给予500元以内的慰问品。
工会会员退休并离岗,基层工会可以工会小组为单位召开座谈会,并一次性赠送价值不超过1000元的纪念品。
工会会员生病住院,基层工会每次给予不超过800元慰问金或慰问品,且对同一会员生病住院慰问每年不得超过2次。
工会会员本人去世,基层工会可给予不超过2000元的慰问金;其直系亲属(限于配偶、父母、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去世,基层工会可以发放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金;基层工会慰问时可以同时赠送200元以内的花圈等丧葬用品。
》》》其他活动
劳动模范5年一次疗休养 5天以内不超过2000元
每位劳动模范或先进职工原则上每5年疗休养一次,疗休养地点原则上限于市内,时间不超过5天,疗休养费用标准每人不超过2000元,在市外疗休养的时间不超过7天,市外标准每人不超过4000元。活动组织单位工作人员比例不超过疗休养人数的10%。
此外,还有基层工会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具体包括:劳动关系协调费、劳动保护费、法律援助费、困难职工帮扶费、送温暖费和其他维权支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有关规定,基层工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奖励、补贴由所在单位承担,基层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必要的设施和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由所在单位提供。所在单位保障不足且基层工会经费预算足以保证的前提下,可以用工会经费适当弥补。
此外,该细则还明确了工会经费应如何监督检查:市总工会负责对全市工会系统工会经费的收入、支出和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市级及市级以下各级工会应加强对本级和下一级工会经费收支与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下一级工会应定期向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报告财务监督检查情况。基层工会应加强对本单位工会经费使用情况的内部会计监督和工会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审计监督,依法接受并主动配合国家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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