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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缴纳记录查询 个人所得税缴纳记录查询网页版本

2月9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将于2022年3月1日开始办理,截止日期为6月30日。年度汇算开始前,纳税人可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查看自己的综合所得和纳税情况,核对银行卡、专项附加扣除涉及人员身份信息等基础资料,提前做好准备。




凡在今年3月1日至15日期间有办税需求的纳税人,可以在2月16日(含)后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网页端预约办理时间。3月16日至6查询月30日,纳税人无需预约,可以随时办理年度汇算。




年度汇算简言之,就是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所得税,无需办理年度汇算: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已预缴税额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符合年度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两种情形




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形,分为退税、补税两类。一类是预缴税额高于应纳税额,需要申请退税的纳税人。只要纳税人版本预缴税额大于纳税年度应纳税额,就可以依法申请年度汇算退税。比如,纳税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缴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等情况。




另一类是预缴税额小于应纳税额,应当补税的纳税人。比如,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减除费用(5000元/月);除工资薪金外,纳税人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预缴率等情况。




三种方式




办理年度汇算有三种方式:自己办、单位办、请人办。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选择由单位代办年度汇算的,需记录在年度汇算期内(4月30日前)与单位进行确认。在纳税人确认前,单位不得为纳税人代办年查询网度汇算。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纳税人与受托人需签订授权书。纳税人因申报信息填写错误造成年度汇算多退或少缴税款的,纳税人网页主动或经税务机关提醒后及时改正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首违不罚”原则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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