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在外地购买的房屋,应该在哪里缴纳房产税?
2、企业签订包装物的设计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二、产权转移书据;三、营业账簿;四、权利、许可证照;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的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所以包装物设计合同不属于应纳税凭证,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3、纳税人从事商务辅助服务包括哪些项目?
4、公司股权转让需要缴纳契税吗?
5、一般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吗?
自201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主要针对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不包括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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