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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税率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适用税率变动的情况下,原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核定征收所得税是否确认递延税


sodom2011


代表处采用企业会计准则,并按照核定费用除以(1-核定利润率)推算收入再乘以核定利润率得出应纳税所得额后再乘以税率得出当期所得税。这种情况由于采用新租赁准则产生的税会暂时性差异,是否应当确认递延税?头一年购买固定资产的支出按照国家税收制度一次性计入总费用核定征收,会计账面实际只按照当期折旧费用计入总费用核定征收,是否应确认递延税资产?应如何理解准则中对计税基础的概念?


按照所得税准则的定义,我理解是不存在所谓的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的概念的,例如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在未来期间计税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即在这种特殊的税收模式下,是完全按照费用总额作为基础去计算所得税的。但是,实质上来看,在头一年确实形成多交税,但以后年度少交税的事实。该如何理解?


chenyiwei


在以成本费用为依据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情况下,由于代表处不能从事经营活动,无收入,是纯费用中心,因此“预缴”的所得税后续无法获得补偿,故建议一次性计入损益处理,不确认递延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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