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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税局个体工商户官网(北京市国税网上办税服务厅)


一、什么是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家庭或户。


二、个体工商户涉税税种


(一)增值税及附加税


1、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而这里的“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所以,个体户在增值税的管理上也需要按规模划分为: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 财税〔2016〕12号,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3)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一、《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其中,自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纳税人所在地区为市区,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区为县城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区为乡村,税率为1%。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同时还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上述规定的优惠政策。(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个人所得税


1、以个体工商户为主体缴纳的经营所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新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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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0号):一、对于按月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个体工商户,月生产经营收入在2万元以下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率为0%;月生产经营收入在2万元(含)至5万元之间的,对超过2万元以上的部分,按0.5%的核定征收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月生产经营收入在5万元(含)至10万元之间的,对超过2万元以上的部分,按0.8%的核定征收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月生产经营收入在10万元(含)以上的,对超过2万元以上的部分,按1.4%的核定征收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对在集贸市场内经营并按月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个体工商户,月生产经营收入在2万元(含)以上的,对超过2万元以上的部分,按0.3%的核定征收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对于实行按次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在到税务机关办理代开发票业务时,对开具发票金额达到按次征收增值税起征点的,按规定征收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并对超过增值税起征点以上的部分,按0.5%的核定征收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实务要点


1、个体工商户可无需开设银行账户


《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二十条:个体工商户可以凭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明,依法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申请贷款。因此,个体工商户无需开设银行账户,税款从投资者个人的银行账户代扣。


2、个体工商户无需缴纳残保金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税〔2015〕72号)第二条规定,保障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


个体工商户是从事工商业经营的自然人或家庭,不属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上述规定,个体工商户不缴纳残疾人保障金。


3、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没有特殊限制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四条规定:国家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市场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则。 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进入的行业的,登记机关应当依法予以登记。


4、个体工商户投资人承担无限责任


依照《民法典》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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