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海外移民投资 >

企业劳务派遣比例(企业单位劳务派遣用人的比例)


日前,人社部对全国人大代表关于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劳动法规的建议进行了答复。在劳务派遣用工方面,人社部表示,劳务派遣在满足用人单位灵活用工需求、促进就业、减少摩擦失业等方面有积极作用,但同时面临劳动者权益保障难度较大的问题。人社部经报全国人大同意,明确劳务派遣用工比例不超过10%。


加强保障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人员劳动权益

资料图片


人社部表示,近年来,我国平台经济、共享经济高速发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灵活就业人员迅速增长,为扩大就业发挥了积极作用。国家对此高度重视,出台多个政策文件进行部署,大力支持灵活就业健康发展,更好地发挥其吸纳就业作用。


我国现行劳动保障法律的适用以企业和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由于平台企业用工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灵活就业人员就业方式的特殊性,平台企业与从业人员大多签订服务合作协议等民事协议,呈现出灵活、复杂的用工特点,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较难界定为劳动关系。


同时,我国平台经济快速发展、用工方式不断发生变化。若简单将平台企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灵活就业人员之间认定为劳动关系,纳入现行劳动保障法律调整范围,将大幅增加平台企业责任,不利于新经济新业态发展,也不利于吸纳灵活就业人员就业。


对此,人社部开展了深入调查研究,进行了积极探索,推动互联网协会和部分龙头平台企业发布《平台企业关爱劳动者倡议书》,引导加强行业自律,更好地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灵活就业人员劳动权益。


对劳务派遣的规制不宜过度放宽

资料图片


在劳务派遣用工方面,人社部表示,劳务派遣在满足用人单位灵活用工需求、促进就业、减少摩擦失业等方面有积极作用,但同时面临劳动者权益保障难度较大的问题。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企业的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2012年,为解决企业滥用劳务派遣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劳动合同法进行了修订,明确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人社部经报全国人大同意,明确劳务派遣用工比例不超过10%。目前,部分企业仍存在超范围、超比例使用被派遣劳动者,同工不同酬,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侵害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等问题,对劳务派遣的规制不宜过度放宽。


■寇拴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