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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列报(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企业应当)

证券代码:601019 证券简称:山东出版 公告编号:2019-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整体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


1.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2.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8]15 号”), 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修订后的一般企业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财务报表。


按照上述通知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的时间


1.新金融工具准则,自 2019 年1月1日起施行。


2.财会[2018]15号,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


1.具体情况


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会计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减少了金融资产类别,提高了分类的客观 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


(2)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4)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2.变更的影响


根据衔接规定,公司应按照新金融准则的要求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企业比较财务报表的信息与本准则不一致的不需要追溯调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整体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影响。


(二)执行财会[2018]15号的政策变更


1.具体情况


(1)根据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修订:


①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将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收款”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将原“固定资产”及“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将原“工程物资”及“在建工程”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将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及“其他应付款”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将原“长期应付款”及“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


②利润表:将“管理费用”项目分拆“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明细项目列报;将“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列报;将“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调整为“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列报;将“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调整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列报;将“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调整为“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列报。


③股东权益变动表:在“股东权益内部结转”行项目下,将“结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调整为“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列报。


(2)根据财政部《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本公司对具体报表项目的列报进行了以下修订:


①利润表:企业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在利润表的“其他收益”项目中填列。


②现金流量表: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在现金流量表中均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列报。


本公司对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年初及上年度(2017年12月31日/2017年度)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明细情况如下:



注:


A.将收到的个人所得税扣缴税款手续费265,310.65元在利润表中的列报由“营业外收入”调整至“其他收益”。


B.将实际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8,031,600.00元在现金流量表中的列报由“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调整至“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影响


本次公司执行财政部财会[2018]15号要求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整体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影响。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4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定期)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定期)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同意意见。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颁布及修订的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政策的变化调整进行的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师事务所意见: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


特此公告。


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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