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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服务单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通过防伪税控系统)

证券代码:300324 证券简称:旋极信息 公告编号:2017-066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产品及维护服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7 月 4 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增值税税


控系统产品及维护服务价格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243 号,以


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内容,自 2017 年 8 月 1 日起将对增值税税控系统产品


(金税盘、税控盘和报税盘)及维护服务价格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1、降低税控系统产品价格。将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中的 USB 金税


盘零售价格由每个 490 元降为 200 元,报税盘零售价格由每个 230 元降为 100


元;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


发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中的 TCG-01 税控盘零售价格由每个 490 元降为 200 元,


TCG-02 报税盘零售价格由每个 230 元降为 100 元。


2、降低维护服务价格。从事增值税税控系统技术维护服务的有关单位(以


下简称“有关技术服务单位”),向使用税控系统产品的纳税人提供技术维护服务


收取的费用,由每户每年每套 330 元降为 280 元;对使用两套及以上税控系统产


品的,从第二套起减半收取技术维护服务费用。


3、税控系统产品购买和技术维护服务费用抵减应纳税额。增值税纳税人购


买税控系统产品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及


时全额抵减。


4、加强技术维护服务及价格行为监管。有关技术服务单位提供服务时,要


与用户签署服务协议,严格履行合同中约定的职责和服务内容,提供及时、优质


服务;不提供服务或降低服务质量的,不得收取费用。有关技术服务单位和税控


系统产品供货单位,向用户强行推销或搭售扫描仪、计算机、打印机等通用设备


的,以乱收费查处。


5、上述规定自 2017 年 8 月 1 日起执行。


公司将按照通知要求自 2017 年 8 月 1 日起对相关产品及服务按照新的


价格进行销售。


对于这次价格调整,公司已采取相应措施,通过产品技术的不断创新和基于


四网合一的服务体系,持续提升客户体验和服务质量并有效降低成本,从多方面


开源节流,以减少这次价格调整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影响。经初步预测,本次


价格调整对公司 2017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影响将约为 4500


万元。


特此公告。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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