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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换债券转换日账面价值(可转换债券的转换价格是什么意思)


这篇文章写#金融负债#的计量。金融负债的计量种类比金融资产少很多,绝大部分金融资产都以“摊余成本计量”,包括常见的“应付债券”、“长期借款”、“应付账款”。要是已经距离到期很短(一年以内),那就填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等项目里。借款期限在1年内的不用折现(比如“短期借款”)。企业也可以把自己的负债指定为“交易性金融负债”,当然,一经指定不得撤销。




一、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利息费用化)


这种类型的金融负债和“债权投资”的计算步骤基本相同,复杂的地方在于它会涉及“利息资本化”和“利息费用化”的核算。


假设企业在2020年12月31日发行了3年后到期的平息债券,用于补充企业平时的流动资金,发行总价7755万元,其面值总额是8000万元,票面年利率是4.5%(即年利息360万元)。


债券每年1月5号才付息,最后一期利息在2024年1月5号和本金一起支付。


首先求解实际利率,即流出金额现值 - 流入金额现值=0的折现率



算出来的实际利率是5.64%,接下来就是根据实际利率算每年的财务费用,再用算出来的值和实付利息的差额调整“摊余成本”(列报金额):





所有利息都被扔进了利润表-财务费用中,这种处理就叫“利息的费用化”。




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利息资本化)


我用和上面的案例来说明“利息资本化”是怎么回事。


假设公司发行的这7755万的债券是个专项债券,是甲公司为了修建一座特定的厂房筹集的资金。


那在厂房修建期间,债券的利息就是为这个厂房而发生的,因此利息应当计入“在建工程”的账面成本中,而不再计入利润表-“财务费用”。


比如公司在2020年12月31日发行了债券,2021年1月1号就开始修建厂房,2023年1月修建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那财务报表发生如下变化:




这一点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和会计准则是一样的,企业一旦选择把债券利息“资本化”,那这笔利息就不能在本年的利润(计税依据)中扣除,而是要和企业厂房一起折旧,也就是说企业不会因为采用这种记账方式出现“税会差异”,也不会产生递延所得税负债。


需要注意的是,很多企业发行的债券期限比较长,那么在固定资产修建的过程中,它不会一次就把专项借款花完,而是在借款后,用其中的一部分,买点理财产品、国债之类的,那这些专项借款的收益,应当在资本化期间,冲减在建工程的账面成本。


当然,如果不满足资本化条件,那这些理财产品的收益还是在利润表“投资收益”中。




三、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是有条件的,满足条件的时间段,就叫“资本化期间”。只有资本化期间,企业才能把借款利息扔进资产的账面成本中。


这个期间受到《企业会计准则第十七号——借款费用》的规范。


国内把这个事情确定下来还和当年的渝钛白事件有关(经历了重组,现在是$攀钢钒钛(SZ000629)$ ),这家公司当年因为借款太多,陷入了困境,为了把报表做的好看一点再挣扎一下,把本应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扔进了固定资产的账面成本,这样看起来就不会是一大笔巨亏了。


于是公司的1997年年报被重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中国证券史上第一份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当年的会计师事务所是一个隶属于地方财政厅的下设机构,还没有改制)


由于当时只有国际会计准则对这个期间进行了规范,国内还是一片空白,重庆所否定意见的依据其实是国际会计准则,所以这个事情据说在当时引起了非常大的争议,国内这才赶紧去抄了国际会计准则,把资本化时点规范下来。(好遥远,这些事情发生的时候我应该还不存在)




和“资本化”有关的资产可以是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存货、无形资产,而且必须经历长时间(一年以上)修建、研发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如果直接买一个机器设备,第二天就能投入使用,那这样的资产是不能资本化的。


其次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借款费用已发生、资产支出已发生和建造已开始。也就是说借款后,虽然已经有了前期的支出,但还没开始建造,也不能开始资本化。


一旦满足上述所有条件,资本化期间就开始了;一直到工程建设完毕,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止,都属于资本化期间。不过在企业购建、生产时,遇到非正常中断连续超过3个月以上,资本化会中止。


假设某工程今年1月1日开工后,遇到了疫情,出于各种原因,工程非正常中断至5月1日才复工。那资本化就从今年1月1日起中止,到5月1日再恢复。


我在上面所举的例子都是专门借款,但并不是说只有专门借款的利息才能资本化,一般借款如果被占用,其利息也是可以资本化的,这一点投资时了解即可,由于案例过于复杂,我就不举例了。


比如某公司为了修建一个厂房,借了1亿专门借款,但修建到一半发现工程超支了,又占用了一般借款。那么这时一般借款的资本化金额=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资本化率。


资本化率=所占用的一般借款当期实际发生利息之和的加权平均数÷所占用一般借款本金的加权平均数(用资金占用的时间加权)


房地产公司就非常喜欢用“资本化”“费用化”操纵自己的报表,比如港股地产公司估值提升的2017年, 中国恒大(03333) 等公司就大幅度提升了自己的资本化力度,把那年的利润释放的特别好看。


四、发行可转债的计量


#可转债# 应该是会计计量最麻烦的负债之一,因为它是一种特殊的债券,相当于在普通债券的基础上内嵌了一个认股权证。所以一开始就会被拆成两坨出现在报表上。


假设甲公司2020年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了可转债1亿人民币,发行价等于面值,每年底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发行时给券商支付的发行费用为100万。


该可转债期限是3年,每年利息是1%。(每年100万利息)此时市场等风险普通债券的市场利率是6%。甲公司将其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所以对可转债的初始计量分为三步:




1. 确定负债部分的公允价值:首先用等风险债券6%,对可转债的现金流进行折现,计算负债部分的公允价值:(为了简化就不算小数点了):





2. 确定权益部分的公允价值:债券的发行总价是1亿,扣掉负债部分,剩下的数字就是权益部分的公允价值:1亿 - 8663万 = 1337万




3. 在负债和权益成分之间分摊券商的发行费用:





所以负债的账面价值 = 8663 - 87 = 8576万


权益的账面价值 = 1337 - 13 = 1324万


发行完毕后,可转债在报表上长这样:


注意是“其他权益工具”,不是“资本公积”也不是“其他综合收益”,其实从名就可以看懂这几个项目的含义:



在之后的存续期间,只要不转股,权益部分的数字不会有任何改变,负债部分和普通债券看起来一模一样,于是又是那套东西,求解实际利率,然后用摊余成本算财务费用,(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可转债的这点利息也能资本化):




假设可转债在2021年1月开始转股,所有人都选择了转换,转股价格10元/股,就是说1亿的债券,最后会转换为1000万股。


转换时,公司就把债券的账面价值和一开始确定的“其他权益工具”一起搬进“股本”“资本公积”。由于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本都是1元(除少数历史遗留),所以先扣除1000万股本后,剩下的扔进“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最后影响的这两个科目和股份增发是一样的:



在现实中,转股率会小于100%,这时把转换的部分按比例扔进“股本”“资本公积”就好了,剩下未转换的少数奇葩,按照留下来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继续这么算下去,直到债券存续期满(强制赎回)。




五、交易性金融负债的计量


“交易性金融负债”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计量恰好相反,资产价格下跌时,公司是账面获益的。


比如乙公司今年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了年底到期的1000万债券,年利率5%,只付息一次,和本金一起偿还。乙公司可以将债券指定为交易性金融负债,那么报表如下:



#交易性金融负债# 清偿时,要冲减累计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所以最后一期利润表的-100=-200 300


理论上说,一张100元发行的债券跌到90元,公司可以把债券买回来,中间10元的差价即为投资者的财富损失,这种类型的债券账面盈利的原理,和“交易性金融资产”其实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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