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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入账(普通合伙企业的个人所得税怎么交)

税收优惠政策《税筹小七》为您解答。


在日常生活当中,常常会出现个人与公司进行合作,如一些劳务费,居间费,技术服务费等业务往来,公司给到个人费用之后,需要发票入账,而个人不具备开票资格,而且加上开票意愿比较低,嫌比较麻烦,税负高不愿意提供,导致企业的税负压力大,利润虚高的问题,需要多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那么这种情况该如何来解决呢?





一般情况下,个人在未办理税务登记,因临时经营,服务产生的利润,可以用合作方公司进行代扣代缴,或者个人到当地的税务局进行临时登记申请代开,缴纳税费,税务局给到发票给公司。





但是不论是公司代扣代缴还是个人到当地税务局代开,都需要按照劳务报酬所得20%-40%的税率缴纳个税,如果双方合作金额不大,报酬不多,双方还能接受,如果报酬100万,就需要 缴纳40万的个税,那么税费对个人还是企业来说税负压力都比较大。还有另一种方法,就是个人通过到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园区进行自然人代开,享受核定征收政策,降低个人的税负压力,简单,方便。





自然人代开可以异地吗?其实一般情况下个人代开,是在业务发生地,企业所在地,但是没有规定必须在这些地方代开,因为现在业务遍布全国,个人是属于流动性的,所以异地代开,是没有什么限制的,在税收洼地园区代开,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个税核定税率为0.7%,综合税率不超过3%,开完票,税务局就会出示完税证明,最行业限制也不大,不需要自然人亲自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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