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
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是指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加工并经“二线”内销的货物,根据企业申请,按其对应进口料件或按实际报验状态征收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照章征收。企业选择按进口料件征收关税时,应一并补征关税税款缓税利息。
以西永综合保税区内销液晶显示器为例,企业生产的液晶显示器选择按成品、料件征收关税税率进行对比。如果液晶显示器按成品征收关税,税率在15%;按料件征收关税,液晶显示屏、直流稳压电源板、塑料绝缘片等料件分别按不同税率计算。据企业测算,按2020年税率,税务成本降低约41%。
据介绍,该试点不仅丰富了企业的产品结构,而且增强了企业适应“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尤其是抗风险能力。
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加工贸易企业申请内销时,需按规定缴纳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进口关税可以选择按其进口料件或制成品来缴纳。利用该项政策,企业可以自主合理地降低税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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