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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没有填报怎么办(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没有可填的退不了税)



问:在扣缴客户端导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提示导入成功15个,但是扣除界面只有13条信息。


答:扣缴客户端在任何一个专项附加扣除界面都可以导入全部人员的各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导入完成后,在该专项附加扣除页面只会显示本项专项附加扣除的人员信息,无此项扣除的人员不在此显示,可在其他专项附加扣除页面查看相应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问:扣缴客户端采集完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再导入工资薪金数据,没有自动生成专项附加扣除金额。


答:正常工资薪金表中专项附加扣除金额可以自行手工填写,也可以选择需要预填的人员范围,然后点击【预填专项附加扣除】按钮,系统会自动按照已采集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计算出可扣除金额。


问:单位发2019年1月的工资,怎么在软件里面按新税制计算出应缴纳多少税款?


答:步骤一:打开扣缴客户端,录入并报送员工信息(对已经录入的,可忽略);


步骤二:可通过标准模版表采集员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导入扣缴客户端;也可以由员工自己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网页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每项的申报方式要选定为“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并选定给指定的单位),三天后单位再点击【下载更新】按钮下载员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步骤三:导入当月收入正常工资薪金表,并点击【预填专项附加扣除】按钮,扣缴客户端会根据已有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自动进行预填;


步骤四:点击【税款计算】步骤,系统会自动计算当月应纳税额,最后导出计算结果即可。


问:单位员工如果在2019年1月份没有采集专项附加扣除项目,3月份才开始采集,会存在多缴税的情况吗?


答:综合所得采用累计预扣法计税: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基本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这种情况对于员工个人来说,在专项附加扣除采集前可能会多预缴税款,但在采集后每次申报时会累计扣除前几个月的总和,如果税款为负值的,暂不退税,一直往后留抵,在次年3-6月进行个人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多退少补。


问:自然人APP端自动出现任职受雇单位,而自己又完全不知情,存在信息冒用嫌疑,该怎么办?


答:只要该公司给您做过雇员个人信息报送,且未填报离职日期的,该公司就会出现在您“个人所得税”APP的任职受雇信息中。解决办法如下:


(1)如果是您曾经任职的单位,您可在“个人所得税”APP个人中心的任职受雇信息中点开该公司,然后在右上角点击“申诉”,选择“曾经任职”方式。税务机关会将信息反馈给该公司,由该公司在扣缴客户端软件中把人员信息修改成离职状态即可;


(2)如果是您从未任职的单位冒用的,您可在“个人所得税”APP个人中心的任职受雇信息中点开该公司,然后在右上角点击“申诉”,选择“从未任职”方式,把情况反馈给该公司的主管税务机关,由税务机关展开调查。


您点击申诉后,“个人所得税”APP相关任职信息将不再显示。后续处理结果会通过“个人所得税”APP主页的消息提醒反馈给您,敬请留意。


问:法人和财务负责人在“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网页是否可以解除授权?


答:法人和财务负责人是从各省金税三期系统同步过来的,如果当前自然人的身份是某个公司的法人或者财务负责人,若从原公司离职了,那需要去金三税务登记变更功能里面去变更法人或者财务负责人。这样,离职的法人或者财务负责人在任职受雇信息中才会看不到这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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