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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领取水土保持评审费(水土保持补偿费是行政事业性收费吗)




众所周知项目评审中需要大量的专家,包括国土、住建、水利、农业等领域的专家。行政事业单位公职人员以专家身份参加项目评审。


例如国土局的在编的高级工程师想参加项目评审,但又怕有廉政风险甚至是违规。


小编结合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及北京市等网上公开资料和大家详细解读: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建议函




北京市纪委监察建议




问题


一、体制内人员哪些情况下可以领取评审费吗?


二、体制内人员哪些情况下不可以领取评审费?


三、体制内人员参加评审需要注意哪些?


答案


一、以下情况可领取费用:


非工作时间参加非本单位、非本系统组织的评审可以领取费用。


例如:水利局科长张工程师可以在周末参加财政局举办的财政项目评审工作并领取专家费用。



二、以下情况不可以领取评审费:


1.工作时间参加评审一律不得领取评审费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报酬;


2.参加本单位、本系统组织的评审,无论是工作时间还是非工作时间,一律不得领取评审费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报酬。


3.不得参加与本单位利益相关的企业的项目,领取专家评审费。


例如:水务局公职人员张工程师在相关企业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时,以评审专家名义领取专家评审费,这种做法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存在廉政风险。


1.工作时间参加非本单位组织的项目评审,应依照单位有关规定报批。


2.参加项目前应当评估该企业是否与本身所在单位是否存在利益关系,是否存在监管与被监管的情况,再而决定是否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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