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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资产提减值准备(合同资产可以计提减值准备吗)

证券代码:001696 证券简称:宗申动力 公告编号:2022-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坏账核销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现将2021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公司部分资产存在减值情况,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2021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总体情况


2021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204.38万元。具体如下:


三、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说明


公司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采用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期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准备1,198.32万元、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472.70万元。


(二)对长期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说明


公司的长期应收款主要为长期应收融资租赁款。对于租赁应收款,公司选择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期计提坏账准备422.43万元。


(三)对贷款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公司对贷款采用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期冲销贷款减值准备461.97万元。


(四)对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公司对合同资产采用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期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22.79万元。


(五)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的情况说明


公司期末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50.11万元。


四、公司对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204.38万元。本期发生的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影响当期利润总额2,204.38万元。


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坏账核销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七、独立董事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不涉及利润操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八、监事会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5.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1696 证券简称:宗申动力 公告编号:2022-11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委托贷款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事项概述


1.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为进一步扩大公司产业链金融业务经营规模,公司拟继续授权控股子公司—深圳前海宗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宗申资管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授权宗申资管公司委托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外提供贷款,额度为2亿元。


2.以上对外提供委托贷款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3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充分保障公司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事项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宗申资管公司办理与以上对外提供委托贷款事项相关协议的签署、批准额度内款项支付以及签署未尽事项的补充协议等相关事项。


二、贷款对象基本情况


1.贷款对象为经营稳定、还款来源明确、抵押物充足且易于变现的企业;


2.若贷款对象为公司关联方,则根据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履行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相应的审批及披露程序;


3.贷款对象必须有第三方全额担保或足额的抵押担保措施。


三、贷款额度、期限及贷款利率


1.本次公司委托控股子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对外提供贷款的额度为2亿元,在日峰值不超过2亿元的情况下(单笔贷款额度均不得超过1亿元),该额度可重复使用,有效期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额度前。


2.年化资金利率按不低于(含)同期银行基准贷款利率上浮30%或不低于(含)公司实际融资利率上浮30%执行。


四、交易目的和风险防范


本次委托贷款事项是基于公司产业链金融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助于提升公司资金收益水平。宗申资管公司对外提供贷款,在企业信用征信、资产处置、贷款回收等方面都有一定的优势,且贷款对象需提供足额的抵押担保措施,能够较好地保证借款的本金安全。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授权宗申资管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有利于提高资金收益;本次委托贷款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及披露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授权宗申资管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且对外提供委托贷款内部审批流程清晰,风险控制制度完备,贷款风险可控。本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该议案已经公司全体董事审核通过,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他说明


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额度内,宗申资管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将根据交易金额、交易对手方等具体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履行相应的披露或审议程序。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证券代码:001696 证券简称:宗申动力 公告编号:2022-09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理财业务的公告


重要提示


1.鉴于经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短期理财业务授权已到期,根据当前金融市场状况以及公司资金状况,为保障公司资金运作效率和收益,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继续开展理财业务,在实施有效期内投资理财金额日峰值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含)。


2.本次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3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理财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但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后实施。


一、事项情况概述


1.实施主体: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资金来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及信贷融资资金。


3.投资额度:投资理财金额日峰值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含),可以滚动投资。


4.投资范围:公司拟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展风险可控的理财业务,包括银行理财、收益凭证、资产管理计划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单个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5.投资期限:有效期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额度前。


6.授权程序: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方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实施。


二、审批程序


本次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方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实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理财业务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及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选择流动性较强的低风险类的理财产品进行投资理财,有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1.投资风险:公司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有一定的投资风险,且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1)公司开展理财业务的范围主要是市场风险较低、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且不投资于二级市场,可避免理财产品政策性、操作性变化等带来的投资风险。


(2)公司通过与银行等合格金融机构的日常业务往来,能够及时掌握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动态变化,从而降低投资风险。


(3)公司将做好投资理财产品前期调研和可行性论证,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并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防范公司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4)公司将严格按照《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内控制度》等规定,加强在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的监督,以防范投资风险。


2.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2)独立董事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3)监事会定期或不定期对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投资活动。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定期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实施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2.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切实有效的措施和制度,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


3.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本次理财业务事项为公司以前年度理财业务的延续,风险可控。


因此,我们同意该理财业务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证券代码:001696 证券简称:宗申动力 公告编号:2022-08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授信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1.2022年度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担保、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担保及下属子公司间互保额度预计为44.3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95.91%,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重庆大江动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简称“大江动力”)提供担保金额为10.9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3.60%;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诉讼保全信用担保的额度为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33%,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2.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担保、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担保及下属子公司间的互保额度为预计担保额度,将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融资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实施。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的融资提供全额担保;对控股子公司的融资担保事项,原则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按公司持股比例对其融资提供担保。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无股权关系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一、授信担保情况概述


1.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投资需要,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及融资额度不超过44.30亿元。在不超过上述授信和融资额度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经营需要办理融资业务,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海外直融、开立信用证等。


2.鉴于公司以前年度股东大会为子公司提供的授信担保额度及诉讼保全信用担保额度授权即将到期,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降低融资成本等需要,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对子公司担保的议案》:2022年度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担保、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担保及下属子公司间互保额度预计为44.3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95.91%;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诉讼保全信用担保的额度为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33%。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2.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融资计划的议案》和《关于2022年度对子公司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均为: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充分保障公司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上述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3.上述担保均不属于关联担保,有效期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额度前。鉴于具体授信银行及担保合同条款尚未确定,为提升经营效率,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转授权文件,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预计对外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并授权有关人员办理相关担保手续,包括签署有关文件、在授权额度内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借款和担保主体、选择金融机构等。


4.以上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重庆宗申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海


注册资本:74,371.02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重庆市巴南区宗申工业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375006381XB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摩托车发动机、电动机及零配件、变速箱及零部件;货物进出口。


产权及控制关系:实际控制人为左宗申先生。公司持有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2.重庆宗申通用动力机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加平


注册资本:25,827.0341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重庆市巴南区炒油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36219239407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发电机及其动力机械产品、通用汽油机及零部件、农业机械、建筑机械、园林机械、林业机具、普通机械、叉车、卡丁车、电器产品及零部件;设计、开发、生产、销售:船用发动机、应用产品及零部件、相关配件,并提供相关售后服务及技术服务,电池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


3.重庆大江动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熊晓华


注册资本:1,2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重庆市璧山区青杠街道工贸区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277562455181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通用汽油机(按许可证核定事项从事经营);生产、销售: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健身器材、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新能源蓄能电源、电动工具;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产权及控制关系:实际控制人为左宗申。公司持有100%股权。


4.重庆两江新区宗申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龙跃


注册资本:51,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08306923X0


注册地点:重庆市江北区两路寸滩保税港区水港综合大楼A栋2308


主营业务:开展各项贷款、票据贴现、资产转让、以自有资金进行股权投资。


产权及控制关系:实际控制人为左宗申。公司持有71.96%股权,泸州老窖集团等12家非关联股东合计持有28.04%股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5.重庆宗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龙跃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319号4-1-8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339549094P


主营业务:商业保理。


产权及控制关系:实际控制人为左宗申。公司持有85.16%股权,非关联股东合计持有14.84%股权。


6.重庆宗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文节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重庆市渝北区两路寸滩保税港区空港综合大楼B栋B38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MA5U9UYT8K


主营业务: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企业管理及财务咨询;与租赁有关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


产权及控制关系:实际控制人为左宗申。公司持有70%股权,环球石油有限公司持有12.5%股权,银丰金融有限公司持有12.5%股权,重庆保税港区开发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有5%股权。


7.深圳前海宗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龙跃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B6LN6D


主营业务: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股权投资;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自有物业租赁。


产权及控制关系:为宗申小贷公司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左宗申。公司持有宗申小贷公司71.96%股权,泸州老窖集团等12家非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宗申小贷公司28.04%股权。


8.杜卡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冉启舸


注册资本:500万美金


注册地点:越南海阳省金城县金莲社富态工业区东方分区CN8.CN9地块F3工厂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通用汽油机及配套的终端产品,包含但不限于发电机,清洗机,水泵,园林机械,农用机械,建筑机械,户外设备等;生产、销售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经营本公司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等大江母公司以及越南Ducar商标的经营范围。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授信担保协议内容


(1)担保方式:综合授信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生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生效


(3)担保期限:担保有效期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额度前


2.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授信担保协议内容


(4)担保费用: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授信担保,根据控股子公司在金融机构实际融资额度的2%收取担保费


3.全资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授信担保协议内容


4.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诉讼保全担保协议内容


(1)本次担保诉讼保全范围:仅限于宗申小贷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和宗申资管公司诉讼保全请求范围


(2)担保性质:诉讼保全担保


(3)生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生效


(4)担保期限:担保有效期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额度前


(5)担保费用: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诉讼保全担保,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收取担保费


四、董事会意见


1.为保障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所需资金,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及融资额度不超过44.30亿。


2.本次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担保、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担保及下属子公司间互保,主要是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且各相关子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备极强的偿债能力,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总体风险可控。


3.以上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4.其他股东担保说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宗申小贷公司、 宗申保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和诉讼保全信 用担保,上述公司其他股东虽未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但公司向上述控股 子公司均委派了董事、监事、财务等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 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能切实做到有效的监督和管控,风险可控。同 时,公司将向控股子公司收取一定比例的担保费,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5.当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时,公司按一定比例向控股子公司收取担保费,同时也将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号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要求其他股东或者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所以,我们同意上述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及子公司根据自身的经营发展需要,向有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符合公司发展的整体要求。本次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担保、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担保及下属子公司间互保,有利于解决子公司和子公司资金需求、保障子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且上述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备极强的偿债能力,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2.本次会议审议的担保事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违规担保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担保、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担保及下属子公司间互保额度合计为45.30亿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98.07%;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担保、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担保及下属子公司间实际担保金额合计为22.18亿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48.02%。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诉讼保全信用担保的额度为2亿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4.33%。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向关联方、第三方提供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形。


证券代码:001696 证券简称:宗申动力 公告编号:2022-10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对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公告


1.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鉴于公司以前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授权即将到期,根据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2022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继续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为16亿元的财务资助。具体如下:


(1)向重庆两江新区宗申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宗申小贷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资助总额的日峰值不超过9亿元(含);


(2)向深圳前海宗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宗申资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资助总额的日峰值不超过1亿元(含);


(3)向重庆宗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简称“宗申保理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资助总额的日峰值不超过4亿元(含);


(4)向重庆宗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简称“宗申融资租赁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资助总额的日峰值不超过2亿元(含)。


以上财务资助利率方案为:年化资金利率按不低于(含)同期银行基准贷款利率上浮30%或不低于(含)公司实际融资利率上浮30%执行。


为确保上市公司的整体权益,公司一直以来均按照“孰高”原则执行财务资助标准:即当“同期银行基准贷款利率”和“公司实际融资利率”出现差异时,则选取“两者中较高的利率”上浮30%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以上财务资助总额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4.64%,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3.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上述财务资助事项相关协议的签署、上述额度内款项支付以及签署未尽事项的补充协议等相关事项。


二、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1.重庆两江新区宗申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2.深圳前海宗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重庆宗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产权及控制关系:实际控制人为左宗申。公司持有85.16%股权,其他非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其14.84%股权。


4.重庆宗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三、资助额度、期限及资金占用费的收取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拟向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及宗申融资租赁公司分别提供总额不超过9亿元(含)、1亿元(含)、4亿元(含)和2亿元(含)的财务资助,且单笔周期不高于12个月(含)。


2.上述财务资助额度可循环使用,但任意时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资助的资金额不得超过财务资助额度。


3.财务资助利率方案为:年化资金利率按不低于(含)同期银行基准贷款利率上浮30%或不低于(含)公司实际融资利率上浮30%执行。


4.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将按照实际借款天数收取费用。


四、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项下约定的交易种类及范围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提供资金;


2.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可根据业务需求情况,在总额度范围内向公司提出资金申请,经公司财务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3.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提供资金后,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应至少每个月将对应的资金使用情况、是否存在风险等情况向公司书面汇报;


4.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提供的资金,按年化资金利率不低于(含)同期银行基准贷款利率上浮30%或不低于(含)公司实际融资利率上浮30%收取资金使用费;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宗申融资租赁公司应根据每个月末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实际提供资金额及应收费用,在次月前十个工作日内支付资金使用费;


5.若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未按期向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或到期未归还财务资助资金,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可立即终止本协议;


6.上述协议有效期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额度前。


五、交易目的和风险防范


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为满足其信贷业务需求。公司将参照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管规定,结合公司自身融资能力和上述控股子公司的金融业务需求,在业务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供资金支持。同时,公司已在协议中明确约定了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应遵守的条件、审核流程及违约责任,能够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性。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继续向控股子公司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自有资金的资金收益,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上述控股子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资金安全可控。该议案已经公司全体董事审核通过,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分别提供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1亿元、4亿元和2亿元的财务资助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其他说明


1.其他股东未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说明


因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其他股东均为非关联股东,且持股比例较低,不参与日常经营管理,绝大部分股东的经营规模较小,不具备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能力。所以,其他股东并未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审批的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总额为15亿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2.47%。上述财务资助生效后,公司审批的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总额度为16亿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4.64%,除此之外,公司未向其他控股子公司或外部第三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3.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不存在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或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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