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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造价师国家文件(交通部甲级造价师继续有效)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关于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价协〔2018〕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管理协会,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四部委《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已发布施行。我协会作为原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以下简称“造价员”)的归口管理单位,为做好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的衔接工作,经请示有关部门,现就造价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已取得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效用不变,将作为其水平能力的证明。


二、废止《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第三十条中关于“资格证书原则上每四年验证一次”的规定,造价员资格证书长期有效。


三、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相关职业资格决定的通知》(建办人〔2016〕7号)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管理协会及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应停止开展与造价员资格相关的评价、认定、发证等工作,也不得以造价员资格名义开展培训活动。同时应协助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造价员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的衔接工作。


四、造价员要适应职业资格管理模式的转变,积极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


五、造价员作为专业人员,可自愿加入工程造价行业组织,及时更新知识,不断巩固和提高专业水平,适应新形势要求。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8年9月6日




小编结合此次造价协会通知以及此前住建部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通知,整理了相关细则以及新规定的变动解析,方便即将要考或已考的造价人员做进一步了解:


【总则部分】


1、造价工程师分为一级造价工程师和二级造价工程师;


2、原造价工程师制度人事部和住建部共同制定,新文件中改为由住建部、交通部、水利部和人社部共同制定;


3、新文件中指出,要建立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平台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库,管理平台由各部委管理自己的平台,信息库由住建部建立,统一管理和信息共享。


【考试部分】


1、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


2、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主命题和组织考试;


3、一级造价工程师报考条件变更为:


a.对报名专业做了细化;


b.其它专业(非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也可以报考一级造价工程师,工作年限要求仅比要求报名专业多1年。


4、二级造价工程师报考条件为:相对于一级造价工程师,大专学历2年/3年,本科级以上学历1年/2年,非工程及相关专业工作年限增加一年。


5、一级造价工程师全国范围内有效,二级造价工程师各省有效;


【注册部分】


1、相比原文件,新规定要求执业时不仅要有注册证书,还须持有执业印章。


2、未规定注册有效期,以及初始注册时间限制。


【执业部分】


1、新文件中规定了禁止挂靠的信息;


2、细化了执业范围。


【附则部分】


1、原造价员、公路水运和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效用不变;


2、一级造价工程师和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等同于工程师(中级)、助理工程师(初级)职称,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3、原造价工程师证书等同于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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