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1月30日讯 据厦门日报报道 厦门,一座涌动着爱国拥军热潮的英雄城市。拥军优属,是厦门的光荣传统。目前,我市共有退役军人7万多人,退役军人的工作和生活,厦门人民一直牵挂于心。
《退役军人保障法》施行近一年来,我市不断完善政策制度体系,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着力提升精细化服务质量,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为退役军人搭建更广阔的就业创业舞台,用心用情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让退役军人更有幸福感。
完善政策制度体系
“退役军人事务局就像我们的‘娘家’一样,对我们退役军人十分关怀,为我们解决安置、培训等问题。”10月26日,54岁的残疾老兵吴瑞伙将印有“残疾无情人有情,离开军营娘家亲”字样的锦旗送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手中。
近年来,厦门市着力完善政策制度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解除后顾之忧。制定出台了《厦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具体规定》《厦门市贯彻实施军人随军家属和军转干部随调随迁家属就业安置暂行办法》等配套政策措施,率先实行“功绩量化、依序择岗”“五公开一监督”等“阳光安置”做法,建立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金等制度。
今年,我市完成《厦门市拥军优属办法》修正,出台《关于加强退役军人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关于做好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工作的通知》,加强退役军人法律服务,与市司法局签订共建协议,成立“厦门市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安排律师定期到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值班,为来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引导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并积极开展《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律宣传,引导退役军人增强法制意识、依法维护权益。
当前,厦门市正大力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标准化、示范性”建设,促进实体化运行。1个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个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48个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正创建全国示范型服务中心(站),退役军人服务网络不断延伸和拓展。
多举措推动就业创业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今年来,厦门市积极响应国家“六稳”“六保”政策要求,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我为老兵办实事”活动,坚持把就业创业作为退役军人工作的“一号工程”,做到“就业招聘不见面、岗位供给不断线、培训学习云上见、贴心服务不间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