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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武侯税务局电话西部智谷(成都市武侯税务局办税大厅电话)

时间过得真快,一转眼已经到了七月底,而一年一度的“居住证积分”申报期也接近尾声(2019.6.3-7.31),最后六天,还没申报的朋友看完这篇攻略,赶快去准备吧!


居住证积分有什么作用


小孩要入学的话什么时候申请积分


积分入户的积分是一次性申请还是每年都要申请


多少积分才能在成都落户


……


今天就给大家带来一篇


居住证积分详解文章


居住证积分有什么用?


积分如何申请?


居住证积分有什么用?


根据积分情况,持证人可逐步享受与本市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积分达到规定分值,持证人可申请随迁子女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


同时,结合随迁子女在本市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逐步享有随迁子女在本市参加中考的资格。


这里主要说说两个大家最关心的:积分入学和积分入户。


成都随迁子女在本市入学,可采取积分入学的方式;外地户籍人口落户成都,可采取积分入户的形式。




达到多少分才可以入学/入户?


积分入学


达到11分;(需要在入学的前一年申请;比如小孩2020年上小学,那么2019年就要申请积分了。)


11分的积分指标指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能低于10分, 合法稳定居住指标或累计居住指标不能低于1分;未积分的《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为其随迁子女申请入学,具体操作时可按照2018年入学办法即“社会保险及居住证明两个满一年”,为其随迁子女申请入学。


2014年起,成都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以“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为基本条件,其中要求流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连续居住“两个满一年”,按积分政策折算后积分为11分,延续了之前的入学条件。


积分入户


门槛分值为100分,满100分即可申请积分入户,最终结果按分值由高到低排序,例如2018年的指标名额数4000个,即排在前4000名的可办理入户,这里只做参考,2019年具体有多少个名额现在还不知道。(2018年最终通过积分落户的人员中,最高分为460分、最低分为121分。)


积分入户指标(附解读 材料)


居住证积分指标包括缴纳社会保险、合法稳定居住、教育背景、引导人口合理布局、引导人口梯度转移、急需紧缺工种(职业)指标、个人贡献、鼓励创新创业、年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个人违法犯罪记录以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指标。持证人的总积分等于各项指标积分之和。


(一)缴纳社会保险指标


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月缴费的,分别按10分/年累积计算,其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满6个月的,分别积5分;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满12个月的,分别积10分。


解读:(市人社局)


申请人在我市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截止2019年5月31日起上溯计算按月连续不间断缴费满6个月的,分别积5分;满12个月的,分别积10分。


提供材料:


1、参保关系在成都市的人员,在成都市人社局门户网站自助查询打印成都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及成都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信息、成都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信息;


2、参保关系在四川省且单位注册地或生产经营场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人员,提供省社保局加盖印章的缴费信息(清单)和省医保局加盖印章的缴费信息(清单)。


(二)合法稳定居住指标


申请人拥有取得本市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自有住所,加10分,连续居住按1分/年累积计算;签订正式住房租赁合同,并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连续居住按1分/年累积计算。


解读:(市国土局、市房管局、市公安局)


1、本条中“自有住所”,是指2019年5月31日前,在本市范围内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住房,包括申请人本人及其配偶名下的住房。申请人拥有自有住房,已经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加10分,申请人拥有多套自有住房的,只能申请与居住证记载地址相同的住房加分。


自有住房包括以下住房:(1)申请人本人名下单独所有或与配偶共有产权的住房;(2)申请人(包括配偶)与他人共有产权且份额不低于50%的住房;(3)申请人配偶单独所有的住房。


2、本条中“住房租赁”,是指申请人单独承租或与他人共同承租国有直管公房、职工租住的本单位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房)及其他合法租赁住房。


3、本条中“连续居住”,是以办理居住证时间为准,申请人在本市实际居住且连续办理了居住证的,按1分/年累积计算。居住证需在2019年5月31日前办理且在有效期内。


提供材料:


自有住所提供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配偶名下登记的住房,同时提供结婚证);租赁住房提供住房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三)教育背景指标


申请人不符合本市人才引进条件,但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及教育部认可的大学专科(含高职)以上学历的,加10分。


解读:(市教育局)


国民教育系列及教育部认可的大学专科(含高职)以上学历,指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和其他非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


提供材料:


毕业证和学信网查询打印学历凭证(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定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引导人口合理布局指标


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申请人按照就业所在区域计算分值,其中:属于东进区域(试行范围包括天府国际空港新城、简州新城、淮州新城)和南拓区域(试行范围包括天府新区鹿溪智谷科技创新和高技术产业服务功能区、天府新区天府中心总部经济功能区、天府新区天府中心国际会展功能区、天府新区南区产业园、天府新区邛崃产业园)按照20分/年累积计算;北改区域(试行范围包括青白江区先进材料产业园、青白江区国际铁路临港服务业集聚区、新都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彭州市成都航空动力产业园)按照10分/年累积计算;其他区域不加分。


解读:(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人社局)


本条中“就业所在区域”,是指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省、市、区(市)县社保经办机构参加社会保险且所在用人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在东进区域和南拓区域按照每年20分/年累计计算,在北改区域按照10分/年累计计算,在西控区域和中优区域不加分。


用人单位是否属于东进、南拓、北改区域,以当地政府、园区管委会提供单位名册为准;在用人单位的就业时间以在用人单位缴纳社保时间为准,计算时间自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且累计缴费满12个月。


提供材料:


在注册单位缴纳社保信息。


(五)引导人口梯度转移指标


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申请人居住地由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以及成都高新南区和西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加5分;申请人就业地和居住地均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加10分。


解读:(市公安局、市人社局)


本条中“居住地转移”,是指申请人实际居住地址发生变化,以居住证记载的地址变更为准。计算转移时间自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


本条中“申请人就业地转移”,是指申请人就业单位注册地发生变更,以工商登记的注册地址变更为准,就业时间以社保缴费时间为准。计算转移时间自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


(六)急需紧缺工种(职业)指标


申请人属于本市年度急需紧缺工种(职业)目录范围内的,加10分。


解读:(市人社局)


申请人属于本市年度急需紧缺工种(职业)目录范围内的,加10分。急需紧缺工种(职业)目录由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成都产业发展需要,并结合人力资源市场需求制定,经市政府审定后对外发布,原则上每年发布一次。


提供材料:


人社部门颁发(或认证)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七)个人贡献指标


申请人获得国家、四川省、成都市各级党委、政府表彰的,分别加25分、20分、15分,包括:劳动模范(含享受劳模待遇的);道德模范;见义勇为模范;工匠等。以上情况积分不累计。


申请人在本市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上一年度年纳税额达到1万元的加2分;超过1万元的,按每0.1万元加0.2分累积计算,最高分不超过10分。


申请人在本市参与社会服务,在参加志愿者服务、慈善捐赠、无偿献血等方面做出贡献的,每次加2分,最高分不超过10分。


解读:(市总工会、市文明办、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卫计委、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1、市人社局对“申请人获得国家、省、市表彰”的解读:是指申请人2010年10月以后,获得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及其所属单位和经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社会团体名义的国家级表彰;获得四川省委、省政府名义的省级表彰;获得成都市委、市政府名义的市级表彰。


2、市总工会对“劳动模范”的解读:纳入成都市管理的全国、省(部、委)级和市级劳动模范(含享受劳模待遇的)。


3、市文明办对道德模范解读:个人获得全国道德模范荣誉称号加25分,获得四川省道德模范荣誉称号加20分,获得成都市道德模范荣誉称号加15分。


4、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对“见义勇为”模范的解读:经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授予称号的见义勇为人员。


5、市地税局对“缴纳个人所得税”解读:申请人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情况,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为准。


6、市民政局对“慈善捐赠”解读:申请人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慈善组织范围内参与慈善捐赠的可以加分。申请人近3年内(以2019年5月31日向上溯计算36个月)捐赠资金或物资(折合人民币),按每满0.1万元加2分计算,最高不超过10分。


7、市卫计委对“无偿献血”解读:以2019年5月31日向上溯计算12个月内,在我市每捐献200ml全血,加2分,每增加100ml全血加1分;每捐献1个治疗量单采血小板加2分。累计最高不超过10分。


8、文明办对“志愿服务”解读:申请人需在成都志愿者网(APP)实名注册登记并参加志愿服务获得志愿服务时长,申请积分当年的前1个自然年内志愿服务时长累计满25个小时加2分,达到25个小时后每增加2个小时加1分,最高不超过10分。


提供材料:


1、获奖的提供表彰决定、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纳税的提供申请人在本市各区(市)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打印记录个人所得税完税情况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原件)


3、志愿服务提供成都志愿者网打印的志愿服务时长凭据。


4、慈善捐赠提供四川省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原件和复印件)


5、献血提供无偿献血证。(原件和复印件)


(八)鼓励创新创业指标


申请人参加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国家、省或本市市级奖项的,分别加15分、10分、5分。


申请人在本市创业吸纳5人以上就业的,加10分。


申请人在本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投资或创业的,达到一定条件的,加10分。


解读:(市人社局、市工商局、市科技局)


1、申请人参加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国家、四川省或成都市级奖项的,分别加15分、10分、5分。“创新创业获奖”指:


(1)申请人须是创业企业或创业团队的主要创始人,且申请人自有资金或技术入股持股比例不低于30%;


(2)申请人参加的大赛须由国家、四川省、成都市政府主导举办的科技类创新创业大赛;


(3)申请人应将获奖证书提交给成都市科技局审核通过。


提供材料:


成都市科技局出具的推荐函。(原件)


2、申请人在本市创业吸纳5人以上就业的,加10分。指申请人申请积分时在我市工商注册,其企业就业人员5人(含)以上在我市社保经办机构处于参保缴费状态。


提供材料:


营业执照和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单。(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人在本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投资或创业的,达到一定条件的,加10分。条件指:


(1)申请人须入驻的是经过认定的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


(2)申请人须是创业企业的主要创始人,且申请人自有资金或技术入股持股比例不低于30%。


(3)申请人须持有效的公司资质证明材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司章程及股权构成)和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推荐函到成都市科技局审核通过。


提供材料:


成都市科技局出具的推荐函。(原件)


(九)年龄指标


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加10分。


解读:(市公安局)


年龄计算时间为申请积分2019年5月31日。


(十)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指标


申请人近3年在个人信用、工商税务等方面存在不良记录的,每条减10分。


解读:(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法院)


此项指标由市工商局、市税务局、市法院等部门提供不良记录数据。以2019年5月31日向上溯计算36个月内的记录为准。


(十一)个人违法犯罪记录指标


申请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因刑事犯罪被处罚的、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每条减50分;被行政执法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的,每条减20分。


解读:(市法院、市公安局)


此项指标由人民法院、公安局等行政执法机关认定。


(十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指标


申请人有违法生育行为的,减50分。


解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此项指标由卫生健康委员会认定。


如何申请居住证积分?


居住证积分申报时间


居住证积分每年申报一次。


2019年申请时间:6月3日-7月31日


申报基本条件


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并办理成都市居住证的境内来蓉人员,可以申报积分。


1、此条“合法稳定居住”,是指以下两种情况中的一种:(1)申请人拥有的自有住房且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2)签订正式住房租赁合同,并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


2、此条“合法稳定就业”,是指申请人在蓉就业且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截止申请当年5月31日起上溯计算按月连续不间断缴费满6个月。


3、此条“办理成都市居住证的境内来蓉人员”,是指非成都户籍人员,在成都市域范围内办理了居住证,且居住证在有效期内的持证人员。


申报材料


(一)《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二)申请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劳动(聘用)合同,或登记地址在本市的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组织登记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四)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材料(含上网查询打印的缴费信息)(原件);


(五)合法居住证明材料,自有住所提供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配偶名下登记的住房,同时提供结婚证);租赁住房提供住房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除上述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外,申请人有与积分指标项目一致的情形还应当提供对应的材料(也就是上面积分入户指标中所需的材料),并在申报时一次性提交。


申报地点


金牛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中环路一品天下大街999号


电话:028-87707350


锦江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天仙桥北路10号


电话:028-86626617


武侯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60号


电话:028-96166


青羊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文武路1号


电话:028-61280992


成华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北路一段66号


电话:028-83341760


天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南段1632号


电话:028-69000881


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


电话:028-68098660


青白江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大弯街道便民路6号


电话:028-83665063


龙泉驿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北泉路777号


电话:028-64733986


双流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棠湖北路一段3号


电话:028-85817006


温江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人和路海科大厦7号楼


电话:028-82760634


新都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育英路788号


电话:028-83914983


郫都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成都市郫都区德源北路二段555号


电话:028-60263006


崇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崇州市世纪大道1000号


电话:028-62180336


简阳市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简阳市人民路10号


电话:028-27028770


蒲江县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蒲江县鹤山镇工业南路16号


电话:028-88531922


金堂县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金堂县赵镇迎宾大道一段388号


电话:028-84920660


新津县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新津县迎宾大道234号


电话:028-82530371


彭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彭州市天彭镇回龙西路18号


电话:028-82076143


都江堰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都江堰市壹街区拜水东路与银杏东路交汇处


电话:028-87115123


邛崃市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邛崃市司马大道168号


电话:028-88770127


大邑县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大邑县晋原镇大邑大道379号


电话:028-88291688


最后再提醒一句


最后几天了


还没办理的抓紧去办哦


错过申报期的话又要等明年了


特别是家里有小孩要上学的、


以及打算落户成都的朋友


越早办理越好!


关于积分入户的时间提示


1、2019年5月25日起,网上预约积分申办时间


2、2019年6月3日至7月31日,进行申办


地点:各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居住证积分受理窗口


3、2019年9月15日,可查询积分结果


4、2019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办理积分入户


地址:进入2019年度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名单的人员,须按户口迁移相关规定前往居住地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办理户口迁入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说明:本文由成都本地宝编辑整理发布,转载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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