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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和评价区别(《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

后谢镇政府、邓襄镇政府、湘江路管理办公室、创业服务中心、食品产业园服务中心、招商局及相关单位:


按照2022年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将“创新驱动”纳入周交办、月讲评重点工作,其中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是“创新驱动”重点工作之一,为确保月讲评先进位次,完满完成全年市定科技创新目标任务,现将全年备案评价工作安排如下: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需要每年评价更新一次,为确保完成全年备案任务,在完成2021年已备案企业更新评价的基础上(参考附件3:2021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入库清单),要求各单位均有所新增,分别为后谢镇新增5家、湘江路管理办公室新增5家、创业服务中心新增10家、食品产业园区服务中心新增10家。


二、为确保首次月讲评排序,各单位将1-2月份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官网备案的企业数量(附企业名单和评价截图)于3月4日前报送区科技服务中心,之后每月23日前报送备案情况。


三、此项工作已纳入周交办、月讲评,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备案进度,备案无时限,建议提前完成全年工作,对延后、拖拉、应付导致严重影响月讲评排位的单位,区督查室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表态发言。


四、填报注意事项:


(一)请各登录科技部政务服(https://fuwu.most.gov.cn)平台,查找“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选项并进行评价。曾在火炬中心业务办理平台注册过的企业,可使用原账户、密码登录,两个平台均未注册过的企业直接在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注册新账户即可。注册和登录过程中出现问题可参考《科技部火炬中心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用户转移到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登录使用说明》(附件1)。


(二)企业进行评价前请务必参考《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附件2),其中详细介绍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基本要求及评价标准和分值。评价填报的各项数据均为2021年数据,请各企业认真填报,电子填报完毕后导出打印纸质,将企业负责人签字加盖章的扫描件上传后最终提交。


(三)企业提交后省、市科技主管部门会逐次审核,对填报不规范或错误的数据进行批示后会退回到各企业,请各企业积极核对后重新提交。


联系人及方式:陈鹏远 0395-5757321(联创大厦8007)。


附件下载:


附件1-3.zip


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服务中心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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