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海外移民投资 >

江西省增值税法律条例(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2018年18号公告)

华讯网8月25日电 据江西省地方税务局消息,江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江西省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从理顺征管职责划分、创新纳税服务机制、转变征收管理方式、参与国际税收合作、优化税务组织体系、构建税收共治格局等6大方面提出了28类改革事项,明确了深化征管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改革目标和基本原则,提出了组织保障和有序推进的实施规划。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截止2016底,国地税联合办税将实现“前台一家受理、后台分别处理、限时办结反馈”的办税服务模式和“一个窗口、一台电脑、一个系统、一人操作”的委托代征模式。


“实施方案在中央《深化国税 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的基础上,结合江西省实际,进一步充实了内容、细化了措施、提高了标准、创新了项目。”省局相关处室同志介绍说,在理顺征管职责划分部分进一步明确了委托代征的具体范围和要求,在推进涉税信息共享部分提出了推动综合治税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的要求等;有关实现国地税联合进户稽查问题,《实施方案》将完成时限从2017年提前至2016年。同时,提出了“实现国税、地税网站平台互联互通”等创新项目,积极推动《江西省税收保障办法》上升为《江西省税收保障条例》。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