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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开户行13197(中国银行的银行账号12位4195开头)


秦魁介绍说,强化基础保障,完善制度体系。一是信用制度体系日益健全。出台枣庄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明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任务分工、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编制实施枣庄市“十三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健全信用制度和标准体系,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进诚信文化建设。二是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日趋完善。建成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开通“信用中国(山东枣庄)”官方网站,实现信用记录查询、信用动态宣传、红黑名单公示等功能,为全社会提供“一站式”信用服务。建立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信用基础数据库,实现与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市政务服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等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归集公共信用信息2605万条,整合形成社会主体信用查询报告,有效提升社会知信、守信、用信水平。三是行业信用建设稳步推进。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16个领域分别制定信用建设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本部门、本行业信用建设长效机制,明确任务目标、工作措施、责任单位,为加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有效制度保障。


秦魁介绍说,实施褒奖激励,落实失信惩戒。一是“信易 ”取得新进展。发挥市场对信用要素的配置作用,依托全国“信易贷”平台,广泛宣传发动1327家中小微企业登记入驻平台,发布融资需求29.48亿元,辖区内14家银行发布金融产品51个,授信成功11.39亿元。制定对诚信典型自然人实施联合激励措施的工作方案,对经认定的诚信典型自然人,在查询信用记录、办理行政审批、申领信用卡等13个方面联合实施激励措施,营造信用有感、有用、有价的良好氛围。二是失信惩戒取得新成效。制定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加强联合惩戒的实施方案,明确32家部门(单位)对失信被执行人的99项惩戒措施,将严重失信信息查询使用嵌入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国有土地取得等工作流程,严格落实失信联合惩戒措施,依法依规惩治失信“老赖”。会同市法院、市税务局等部门发布7批次293家“黑名单”企业,推动落实国家有关部委签署的联合惩戒备忘录,有关失信企业受到惩戒后积极整改,依法依规退出黑名单。三是信用修复取得新成效。依托“信用中国(山东枣庄)”官方网站公示企业失信记录,推动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实行即接即办、全程网办,147家企业签订信用承诺书,完成信用修复,保持良好信用记录。召开“信用助企”政策宣讲暨信用修复专题培训会,引导企业重视信用、爱护信用,获得企业一致好评。


市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工会主任吴静,市中级法院执行三庭庭长王磊,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科科长肖国文出席并一同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附:记者问答实录


记者:请问近年来我市为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做了哪些工作?


秦魁:政务诚信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表率导向和示范引领作用,我们高度重视政务诚信建设,首先,制定政务诚信建设指标工作方案,逐项分解细化指标体系,明确工作措施,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和市有关部门分别制定落实方案,构建起政务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其次,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清理整治,对列入国家和省监测预警的政府机构失信问题挂牌督办,即知即改,限时办结,全部“清零”;最后,制定失信政府机构相关人员责任追究制度,将“新官不理旧账”违约毁约等失信问题作为整治重点,追究责任,惩戒到人。


记者:吴主任您好,近年来信用报告的应用愈发广泛,社会公众对信用报告的查询需求也日益增长,请问人民银行在提供征信查询服务中都做了哪些工作,查询服务方式发生了哪些改变?


吴静:“十三五”期间,市人民银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大力增加征信查询供给,增设查询网点,丰富查询渠道,征信查询服务实现了三个转变。


一是实现了由“单一”的柜台查询向柜台查询、自助查询“双线”服务的转变。2016年,全市人民银行各网点首先布放7台自助查询机,查询时间由3-5分钟缩减到1分钟完成查询,并在市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公开征信查询“明白纸”,做到“一次办好”。


二是实现了由人民银行一家提供查询向人民银行、商业银行“多点”查询的转变。2018年,试点推广商业银行自助查询,先后增设8个查询点,目前全市共设12个查询点,覆盖至各区(市),让群众少跑路、就近查。“十三五”期间共查询89.70万笔,年递增26.37%,其中2020年查询个人信用报告23.13万笔,是2015年的3.2倍。


三是实现了单一的“线下查询”向“线下为主、线上为辅”的转变。2016年市人民银行推广互联网查询方式,2019年开始推广商业银行网银、手机银行查询方式。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方面,目前工行、中行、建行、交行开通了手机银行查询,工行、建行还开通了个人网银查询;企业信用报告查询方面,工行、农行、建行开通了企业网银、手机银行查询,交行开通了企业网银查询。线上查询的推广,让客户足不出户即可查得信用报告。


记者:请问吴主任,近期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的决定》,从2021年1月1日起,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等四类动产抵押登记,将由人民银行的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承接办理。请问动产和权利担保实行统一登记有哪些好处,市人民银行近年来都做了哪些工作,下一步有什么打算?


吴静: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于2007年建立了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主要提供动产担保的登记和查询服务。近年来,市人民银行积极组织金融机构利用该登记系统办理动产登记业务,2020年末,全市21家金融机构在该登记系统开通了用户,为我市企业办理登记业务1733笔,其中小型企业1290笔,微型企业10笔。国务院要求今后将动产和权利担保在全国实行统一登记,可以为市场主体提供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应收账款质押转让、融资租赁登记、所有权保留登记、生产设备四类抵押登记等共11类动产和权利担保业务的登记服务,通过一次查询,可便捷了解担保人名下的所有动产上的担保物权状况,降低信贷交易的风险,提高民营和中小微企业融资可获得性。下一步,市人民银行将按照国务院规定和上级行部署,做好全市金融机构在该登记系统的常用户审核,组织金融机构做好动产融资登记工作,请有登记需求的企业到金融机构申请办理。


记者:请问我市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联合信用惩戒采取的措施和成效有哪些?


王磊:近几年,我市不断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力度,也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积极争取领导和支持,进一步推进联合信用惩戒机制建设。全市两级党委、人大、政府对联合信用惩戒机制建设高度重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出台了《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任务分解方案》,全市两级党委、政府均出台了《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全市两级人大常委会均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动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市综治委出台了《关于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力度,推动社会征信体系建设实施细则》等,要求全市各综治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对人民法院发布的失信被执行人进行联合信用惩戒,积极支持人民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


(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信用惩戒。全市法院认真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和上述文件精神,向符合条件的失信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风险提示书,责令其限期履行义务。对以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拒不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的,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及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2016年至2020年,全市法院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10726人次,发布限制高消费令58319人次,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其中2916人主动履行了义务,执行法院依法对其失信信息予以屏蔽。市发改委与市法院联合向全市各级各单位发布《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7期,公布259个失信企业,41个联动部门联合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人大、政协、机关党委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候选人进行失信信息情况核查,对失信被执行人按不宜作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处理;组织部门对拟提拔的干部,进行失信信息核查,经核查系失信被执行人的,不予任用;市文明办对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领导成员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予评选文明单位,已经取得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予以撤销;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对拟发展党员进行失信核查,经核查系失信被执行人的,不予通过;市场管理部门对“守合同重信用”候选企业单位进行失信信息核查,经核查系失信被执行人的,不授予“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公安机关协助法院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入住星级宾馆情况,提供相关信息,以便进行处罚;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协助法院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


记者: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市场监管部门是如何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


肖国文: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市场监管部门主要职责是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强企业年报信息公示管理。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要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将本企业上一年度的登记信息、经营情况、变更信息、奖惩信息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近年来,我市企业年报率均在90%左右,提高企业经营的透明度。


二是加强企业异常名录管理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管理。对逾期未年报公示的企业,7月10日前列入“企业异常名录”管理。在“异常名录”满三年不申请移出的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目前全市共有异常名录企业27109家,共有“黑名单”企业5110家。


三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对年报企业的公示信息和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抽查,重点检查企业登记情况、公示信息的真实性,检查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有无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抽查率7%,并对抽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进行公示。近年来,市场监管系统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抽查企业16000余家。


四是认真做好市直部门涉企信息的归集管理和共享。重点归集企业的行政检查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信息等,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进行公示。截止目前,全市共有50多个部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行政处罚信息2237条、行政许可信息13197条、抽查检查信息2072条,初步实现了信息的即时查询、统计分析、警示预警,提升了监管效能,形成了监管合力。


五是认真做好激励奖励和联合惩戒工作。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在市场准入、银行贷款、投融资、国有土地出让、企业上市、进出口、出入境、招投标、政府采购、驰(著)名商标认定、生产经营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被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在公平交易、商标、广告、消费维权以及其他领域列为重点监督管理对象,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几年来,被限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500余人,被金融机构限制授信1000余家,协助法院冻结股权或冻结股权公示600余家,移出“异常名录”企业1771家,修复“黑名单”企业30家。初步形成了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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