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电动自行车如何换牌?
到哪里回收?
黄牌车和蓝牌车有什么区别?
答案来了!
今天下午
福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
介绍福州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
总体情况
市直相关部门
也对出台的具体实施方案(细则)
作了详细的解读和说明
福州为何加强电动自行车
规范管理?
10月9日
福州市政府网站发布了
《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工作的通告》
引发市民关注
这几年,福州市电动自行车数量急剧增长,目前仅四城区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数量就达到210万辆,比2016年增长近一倍,还有相当数量的电动自行车未注册登记; 另一方面,现有城区道路仅可承载通行需求的15%-35%,电动自行车占用机动车道、人行道行驶现象频发。
根据公安交警和应急管理部门的统计数据,2017年至2019年5月,城区共发生涉及人员伤亡的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684起,占全部交通事故的49.39%;2019年上半年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的火灾事故30余起,造成市民群众巨大财产损失。
由于数量井喷式增长的电动自行车,对道路安全与交通秩序造成日益严峻的威胁和挑战,厦门、深圳、广州、南宁等国内城市也纷纷出台政策,严格管理电动自行车,总体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电动车交通事故减少,交通井然有序。
经过多方调研,认真研究,在学习借鉴其他城市规范管理电动自行车经验的基础上,福州市推出系列措施,全面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
2024年是否全面禁止
电动自行车通行?
在福州市此次出台的六部门《通告》等文件中,从未提到“2024年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而是规定“在2024年以后,本市公共交通基本满足市民出行需求基础上,适时在三环路以内道路和马尾罗星街道、马尾镇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
其含义为:从现在开始,福州市城区电动自行车管理重心是加强规范管理,全面提升公共交通服务水平,严厉查处交通违章行为,到2024年将根据公共交通保障、道路建设、交通秩序以及市民出行需求等客观情况,再研究出台相应政策。
现有车辆
怎样换发新号牌?
自今年11月10日起
设置6个月的更换号牌过渡期
免费为市民现有的绿色号牌电动自行车
更换新式的蓝色号牌和黄色号牌
过渡期内允许办理原号牌转移登记
(包括个人之间车辆转移登记、单位车辆转移给个人)
新购买的电动自行车
怎样上牌?
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
将抓拍严查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持续严查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闯禁行、逆行、违法上高架桥等交通违法行为,还将应用路口安装的非机动车违法抓拍系统,查处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并将电动自行车的严重违法行为人记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
现有电动自行车
这样回收补偿
(一)哪些车可回收补偿?
六部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工作的通告》(榕公综〔2019〕293号)发布之日(2019年10月8日)前,在鼓楼、台江、晋安、仓山、马尾五城区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可回收补偿。
《通告》发布之后新购买登记电动自行车的,车主本人和同一户籍内其他人员的新旧电动自行车均不予办理回收补偿。
(二)政策有效期
2019年11月10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三)回收补偿标准
1.回收补偿政策正式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将电动自行车回收补偿的,补偿标准为:
(1)使用时间在3年以内(含3年)的电动自行车(以初次登记上牌时间为准),补偿有效期为4年的榕城一卡通(4年内每年度预充值2000元额度,限当年度使用)或者900元现金;
(2)使用时间在3年以上的电动自行车(以初次登记上牌时间为准),补偿有效期为3年的榕城一卡通(3年内每年度预充值2000元额度,限当年度使用)或者600元现金。
2.回收补偿政策正式施行之日起6个月之后将电动自行车回收补偿的,补偿标准为:
(1)使用时间在3年以内(含3年)的电动自行车(以初次登记上牌时间为准),补偿有效期为3年的榕城一卡通(3年内每年度预充值2000元额度,限当年度使用)或者900元现金;
(2)使用时间在3年以上的电动自行车(以初次登记上牌时间为准),补偿有效期为2年的榕城一卡通(2年内每年度预充值2000元额度,限当年度使用)或者600元现金。
(四)回收地点及工作时间
目前五城区各暂定2个回收点,具体地点如下:
1.鼓楼区:
(1)鼓楼区原电线厂地块(温泉街道六一路东门公交站后);
(2)洪山镇长春铺地块(金牛山科技园附近洪山山姆会员店后)。
2.台江区:
(1)台江区工业路252号旅游集散中心拆迁空地;
(2)台江区鳌峰路192号福州鳄鱼公园内。
3.仓山区:
(1)仓山区城门镇严复医院地块(福州市红山中学旁)
(2)上渡街道原闽东电机厂地块(仓山区上渡中心幼儿园旁)。
4.晋安区:
(1)鼓山镇福马路北侧恒宇国际小区东侧空地;
(2)新店镇龙头路东侧、夏坊小区北侧,战坂路南侧空地。
5.马尾区:
(1)马尾区中垱路2号【原骏和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内】;
(2)琅岐镇服务中心(琅岐镇团结路133号)。
回收点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9:00-12:00,13:00-17:00,其他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需携带材料及注意事项
1、车主本人携带车辆,回收车辆必须含蓄电池、电机、车架等主要构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5、持有本人及同一户籍16周岁以上其他人员签署放弃购买电动自行车权利的承诺书(本人户籍为集体户的,本人签字视同同一集体户内本人配偶及子女已作出承诺);承诺书可在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站内搜索“回收补偿”,在回收补偿工作方案附件中下载。
6、选择现金补偿的,还应提供车主本人银行卡及开户行信息。
公共交通体系将完善
公交+地铁将升级
福州将积极推进公交与地铁融合发展
构建以“地铁为主、公交为辅,
其他交通方式相互衔接”
的公共交通体系
目前福州地铁1号线、2号线已开通运营,到2023年底将加快推进1号线二期、6号线、5号线、4号线等地铁线路建设,力争2020年至2023年,每年新开通一条地铁线路,确保在2023年底前,上述线路建成通车试运营,形成“十字 环形 放射线”的地铁骨干网络。
在地铁网络尚未完善之前,突出“公交 地铁”互补功能,力争2021年底前,形成布局合理、换乘便捷、运力充足、高效舒适的公交系统,让市民“出门有公交、喜欢乘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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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晚报记者 雷岩平 何佳媛/文
陈 暖/摄
王晓婷/图解
福州晚报新媒体编辑 王杨林
监制 管慧 林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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