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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撤销银行结算账户(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1-13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6年12月14日,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劲嘉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通过。经2017年6月23日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17]996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8,787,18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74元,募集资金总额1,649,999,970.68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24,750,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631,869.9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624,618,100.77元,募集资金于2017年10月17日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该事项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4821000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劲嘉智能化包装升级项目、中丰田光电科技改扩建项目、劲嘉新型材料精品包装项目、安徽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能化升级项目、贵州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能化升级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所对应募集资金专户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全部转出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工作。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1、撤销银行结算账户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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