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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兴银行如何查开户行(如何查询开户行和开户支行)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青岛中石大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本公司”或“中石大控”)公开发行不超过10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109号文核准。


2、中石大控本期公开发行面值80,000万元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800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本期(第一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6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


3、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最近一年末的净资产为309,345.53万元(2015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315,684.95万元(2016年3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2,176.55万元(2013年、2014年及2015年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次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4、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6、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5.2%-6.0%,最终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6年8月2日(T-1日)向网下合格投资者进行簿记建档,并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6年8月3日(T日)在《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7、本期债券采取网下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中“(六)配售”。


8、网下发行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通过向主承销商提交《网下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申购。每个合格投资者的最低认购单位为10,000手(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


9、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代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1、发行人将在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公司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12、发行完成后,本期债券可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交易,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市场上市交易。


13、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发行人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申请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与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4、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发行情况,请仔细阅读《青岛中石大控股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2016年8月1日的《证券时报》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15、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


一、本期债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债券名称:青岛中石大控股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发行规模:本次发行债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6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2亿元(含2亿元)。


超额配售选择权: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即由主承销商在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上追加不超过2亿元的发行额度。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次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工作日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作出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收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具体事宜以发行人在主管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具体回售登记办法为准。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 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5、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将通过询价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利率区间,以簿记建档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在其存续期的前3年内固定不变。在第3个计息年度末,发行人可选择调整票面利率,调整后的票面年利率在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在其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6、发行方式:本次发行以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发行。


7、发行对象:本次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次发行对象不超过200名。


8、还本付息方式: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9、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0、发行对象和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次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11、承销方式: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12、债券形式:本次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记载。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关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3、起息日:本次债券的起息日为2016年8月3日。


14、付息日:本次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8月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公司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至2019年每年的8月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15、兑付日:本次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8月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公司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8月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息)。


16、付息、兑付方式:本次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次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7、信用评级: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18、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


19、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借款。


20、上市安排: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21、新质押式回购:本期债券主体评级AA,本期债券信用评级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期债券新质押式回购相关申请尚待相关机构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照上交所与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22、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发行询价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且符合《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簿记建档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为5.2%-6.0%,最终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在上述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簿记建档申购时间为2016年8月2日(T-1日),参与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2016年8月2日(T-1日)9:30-15:00将《网下申购申请表》)(见附表)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四)申购办法


1、填制《网下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打印发行公告附表《网下申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网下申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簿记建档区间内填写申购利率;


(2)每一份《网下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3个申购利率,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申购利率时精确到0.01%;


(4)申购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为单一申购金额。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某一申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获配量为低于该申购利率(包含此申购利率)的所有标位叠加量;


(7)每家合格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后到达的有效《网下申购申请表》为准,之前的均无效。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6年8月2日(T-1日)9:30-15:00将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申购申请表》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主承销处。


联系人:华创证券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755-83451400、83707936、83703402;


传真:0755-88281719、88281584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未经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同意不可撤销。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的利率簿记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并将于2016年8月3日(T日)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且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不超过8亿元(含8亿元),本次债券将分期发行。其中,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6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


每个合格投资者的最低认购单位为10,000手(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每一合格投资者在《网下申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次债券的发行总额。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交易日,即2016年8月3日(T日)的9:00—17:00、2016年8月4日(T 1日)的9:00-15:00。


(五)申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簿记建档的合格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的合格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2016年8月2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欲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通过向主承销商传真《网下申购申请表》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申购。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合格投资者认购意向,根据网下簿记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并向获得网下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原则如下: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申购利率相同且在该利率上的所有申购不能获得足额配售的情况下,原则上按照等比例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根据相关规定,自主决定本次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资金划付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16年8月4日(T 1日)15:00前足额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应注明合格投资者全称和“中石大控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对未能在2016年8月4日(T 1日)15:00前缴足认购款的合格投资者,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有权处置其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户名: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账号:8058 8010 0004 487


大额支付系统行号:3135 8401 2014


联系人:余红艳


查询电话:0851-88652647


五、风险提示


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青岛中石大控股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六、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


发行人:青岛中石大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海峰


住所:青岛胶南市北京路阳光大厦联系人:岳鹏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西路66 号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行政


办公楼1310 室联系电话:0532-86983390


传真:0532-86983390


(二)主承销商


1主承销商: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陶永泽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中华北路216号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香梅路1061号中投国际商务中心A座19层


联系电话:13917589567、18666208899


主承销商: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


青岛中石大控股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网下申购申请表



填表说明:(以下填表说明部分可不回传,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填写:一般法人填写其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号,证券投资基金填写“基金简称” “证基” “中国证监会同意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的批文号码”,全国社保基金填写“全国社保基金” “投资组合号码”,企业年金基金填写“劳动保障部门企业年金基金监管机构出具的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中的登记号”。


2、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精确到0.01%;


3、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为单一申购金额。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某一申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获配量为低于该申购利率(包含此申购利率)的所有标位叠加量;


4、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3个询价利率,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500万元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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