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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个税app后吓一跳(去年下载的个税app今年还要下载吗)

新年伊始,纳税人纷纷下载国家税务总局的个人所得税APP,着手填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不过,近日在上海、广州,有市民在填报扣除信息的过程中发现,个人所得税APP的“任职受雇信息”一栏里,显示出来的任职受雇单位不仅有自己目前就职的公司名字,还有另外一家自己完全没打过交道的公司名字。针对纳税人“被任职”的质疑,税务部门表示,纳税人如怀疑自己的身份信息被盗用,可选择在线申诉。









穗沪有市民反映“被任职”


连日来,许多纳税人都忙着在手机上下载个人所得税APP。以华为手机应用市场为例,进入2019年后官方的个人所得税APP下载量日均递增数十万次。不过,在填报信息的过程中,有纳税人也发现了问题。


近日有媒体报道,在上海,某单位员工陈先生发现,个人所得税APP中,“个人中心”的“任职受雇信息”一栏中,自动出现了两家单位,一家的确是自己目前就职的公司,而另一家显示是在天津的企业,自己完全陌生,思来想去都没有任何印象。





4日,也有广州市民向羊城晚报记者反映,其同事在填报信息时也发现,在“任职受雇信息”一栏里,除了自己所在单位外,还出现了厦门一家建筑公司的名字,自己此前与其并无交集。


为何有纳税人出现“被任职”的情况?有税务界人士向羊城晚报记者表示,不排除有市民的身份信息被一些企业盗用后进行虚假申报,以达到少缴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目的。


此前税务部门也曾公开披露过类似情况的案件:广东省鹤山市税务部门曾根据举报信息,对该市某制造企业实施税收检查,其中就查实该企业冒用他人身份信息,采取虚列人员、分解工资的方式逃避代扣代缴义务,偷逃个人所得税20多万元。


蓝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陆胤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类似的情况并不少见。


据陆胤介绍,冒用他人信息签订劳动合同可能分为两种行为,


第一种是个人冒用,例如实际用工人员没有到达法定用工年龄或是自身有不良记录无法被录用单位录取等。


另外一种就是企业行为,即通过各种渠道获得身份信息来绑定利益。“例如之前,一个单位用工人员的收入是9000元,就可以利用三张身份证,拆分成三个人的收入,做到个税起征点之下,就达到避税的效果。”


其实,2017年曾有报道:上海闵行居民戴先生明明无业20年,有关材料却显示:从2005年以来,先后有两家公司一直向他支付薪水,但他对此一点都不知晓,也从没领过这些钱!原本够条件申请经适房的他,一度还因此被去掉了申请资格。对此,当时的涉事公司曾明确告诉记者,“冒用信息是为了给临时工发工资!”


那这些身份信息又是如何获得,并签订劳动合同的呢?


对此,陆胤表示,获得个人信息的途径很多,例如身份证外借流出,“也不排除通过非法途径购买身份信息。一些企业往往会把这些冒用人员的工资做在纳税标准以下,每个月再向有关部门进行‘零申报’即可。”


相关专家表示,由于新个税法明确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为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如果信息被盗用,可能导致该纳税人年度综合所得升高,最终影响个税缴纳。


任职受雇信息有误可申诉


遇到这种身份信息可能被盗用而导致“任职受雇信息”出现异常时,该如何处理?


税务部门提醒,纳税人如怀疑身份信息被盗用,可选择在线申诉。


记者注意到,在个人所得税APP中的“任职受雇信息”一栏里,只要点开相关信息,就可在界面右上角看到“申诉”两个字,纳税人进入后写明申诉原因等,即可在线提交。







注册后,首先点击个人所得税APP右下角的“个人中心”,再点击页面里的第二项“任职受雇信息”,就可以查到相关单位信息。







如发现页面内的公司与自己从来没有经济往来,可直接点击右上角的“申诉”按钮,申诉类型选择“从未任职”即可。


税务部门介绍,纳税人申诉后,会有工作人员把这些信息记录下来,并流转到相应部门核实调查,进行处理;在这过程中,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包括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抵扣和享受都不会受影响。


不过,如果“任职受雇信息”的单位确实和纳税人有过任职关系或者发生过资金往来并代扣代缴过个税,纳税人不必再进行申诉。纳税人在多处确实有取得收入的,信息会被系统收集并归集。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还是要好好回忆下这些信息中是否有过经济往来或曾任职公司,这些都是证明公司曾为你申报过个税的凭证,都不用申诉。




比如推送开头提到的网友,1月4日,有媒体了解到的最新情况是,该网友通过与那家“陌生公司”电话核实后发现,该公司此前曾给他开具过稿费,所以会有相应的纳税记录。“之前给别人写过东西,他们通过一家人力资源公司帮开稿费,所以我也没见过这家公司的名字。经核实才发现这个情况。”


税务部门提醒市民,如发现有异议的任职受雇信息,一定要自身先做好核实工作,100%确认与异议公司此前从未发生过经济往来后再在APP上进行申诉,以免影响广大纳税人的申诉效率。


小编还为大家搜集了


其他九个常见问题


并且请教了相关专家


问题和答案都在下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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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问题一:个税APP登录有些难,有网友反映七八次都进不去,这是神马情况?




元旦过后,填写申报信息的纳税人集中度比较高,系统繁忙,导致部分纳税人登录系统缓慢。随着一部分人注册申报完毕,申报效率会高出不少。


根据不少人经验,避开高峰时间段,选择晚上或者凌晨申报,成功率会比较高。



问题二:申报方式有两种,到底该选哪一个呢?




扣缴义务人申报和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两种方式都可以,就看自己的选择了!


扣缴义务人申报,是指取得收入时,比如单位发工资,由单位申报扣除;自行申报要到次年才能享受扣除。


问题三:弱弱问一句,单位申报会泄露个人信息吗?




这个真不用担心!


为了保护个人隐私,系统将一些关键信息,比如身份证号码进行了脱敏处理。同时,单位也不能修改其员工填写的专项附件扣除信息。





图表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问题四:房贷利息和房租可以同时扣除吗?




你想多了,不行的。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问题五: 我的房子使用的是商业银行贷款,能享受扣除吗?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依法享受扣除。


其中,“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纳税人住房贷款是否符合这一条件,可以查询贷款合同,或者向具体贷款银行咨询确认。


问题六:我是独生子女,父母离异再婚,如何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对于独生子女家庭,父母离异后重新组建家庭,在新组建的两个家庭中,如果纳税人对其亲生父母的一方或者双方是唯一法定赡养人,纳税人可按照独生子女标准享受每月2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在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时,纳税人需注明与被赡养人的关系。


问题七:信息填写出现错误,后果会很严重吗?




这个分情况说,不能一概而论。


纳税人不小心填错信息,应及时纠正;如果是纳税人故意造假,“无中生有”提供虚报信息等严重情况的,有关部门将依法处理,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并实施联合惩戒。


问题八:错过申报信息填写,会不会后悔一辈子?




不会后悔一辈子,最多后悔一阵子。


如果纳税人在1月份没能及时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导致无法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税务部门允许在以后的月份或年度汇算清缴时再进行扣除。







问题九:说了那么多,我还有问题不明白,该找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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