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工作制度
目录
一、职能
二、工作总体要求
三、具体财务处理要求
第一章 财务基本核算制度
第二章 税务风险管理制度
第三章 全面预算管理制度
第四章 货币资金管理和稽查制度
第五章 备用金管理制度
第六章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七章 发票管理制度
第八章 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节 经济合同的管理制度
第二节 合同财务会审管理制度
第九章 财务印章管理制度
第十章 电算化管理制度
第十一章 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一章 财务岗位分工和配备制度
第一节 财务岗位分工制度
第二节 财务配备管理制度
第十二章 财务工作交接制度
第十三章 财务内部稽核牵制制度
第一节 财务部内部稽查审核制度
第二节 财务部内部牵制制度
一、职能
为了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和规范财务工作,清晰界定部门工作职责和岗位职责,根据机构设置方案及相关基本管理制度,确立本制度。该工作制度适用于公司财务相关的管理工作。
二、工作总体要求
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具体履行以下职能:
(一)依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组织制定本公司会计制度,依据本公司会计制度建立规范、完整地适应本公司财务管理要求的会计核算体系。密切关注国家会计制度和公司业务发展的变化,适时提出修正议案。
(二)依据政府部门规定和内部管理要求,建立一套管理报表体系,重点关注和分析重要项目的执行情况。以满足公司决策和相关部门管理所需的会计信息支持和外部统计报表。
(三)组织制定和不断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组织编制财务预算,依据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对公司财务实行全面预算管理。 分析预算执行情况,提供财务分析报告,监督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四)依照本公司会计制度规定,建立内部报表体系,为公司决策和相关部门管理提供会计信息支持。负责公司各种费用审核和报销事务,以及公司职工工资、福利的发放,组织各部门进行成本控制管理。 编制记账凭证和各类报表,妥善管理会计账册档案。执行各类资产管理制度,确保资产安全完整,提升资产使用效率。
(五)协调与税务部门的关系,执行国家税法政策,做好纳税申报工作。协调与各家银行的关系,合理使用资金,根据公司资金情况做好融资工作。
(六)负责年终决算,按照公司财务核算制度、全面预算管理等制度的要求,对年度时间内财务各项数据的执行情况作出全面分析和总结。
三、具体财务处理要求
第一章 财务基本核算制度
一、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会计制度: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制度》及其相关规定。
(二)会计年度: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三)记账本位币: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四)记账原则: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原则。
二、会计科目的设置: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制度》及《企业会计准则》,并根据公司经营特点选用会计科目。财务部在具体账务处理中必须正确使用确定的会计科目,在实际工作中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要求适当增设相关会计科目。
三、会计凭证和账簿。原始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明。原始凭证的取得必须真实、有效、正确、完整。原始凭证的使用应遵守以下条款:
四、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人和公司主要领导的签名或盖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其本人的签名或盖章加手印。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印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公司的印章并且留底备案。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和小写金额必须相符。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按规定应该使用电子发票、税控机打发票或定额发票的必须按其规定办理。记账凭证是根据原始凭证的经济内容确定会计科目填制的记账依据。记账凭证的使用应遵守以下条款:
(1)会计人员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填制记账凭证时,应当对记账凭证进行连续编号。
(2)填制记账凭证应包括日期、凭证编号、经不能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以及填制人、稽核人、记账人、财务负责人等内容。
(3)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
(4)原始凭证分割单必须具备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即凭证名称、填制凭证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和费用分摊情况等。
(5)已登账的凭证,当年内发现填写错误时,应调整相关科目;发现以前年度记账凭证有错误的,损益类的应当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更正。
(6)记账凭证填制完毕后,如有空行,应当自金额栏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下的空行处至合计数上的空行处划线注销。实行财务电算化后,计算机打印的记账凭证不必在空行处划线注销。
根据公司的具体经营情况,公司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固定资产卡片或固定资产台账等账册。
五、会计核算程序和要求
(1)审核原始凭证。外来的原始凭证必须是合法的内容齐全的发票或收据,并有按照《财务工作制度》规定的经手人填写的自制单据和有关负责人签字,购货须有实物验收人签字; 符合固定资产核算标准的要有固定资产验收手续;自制原始凭证要批件齐备,单据和表格要清晰整法,内容齐全。
(2)对记载不正确、不完整、不符合规定,手续不全的凭证,应退回补填或更正, 对伪造、涂改或经济业务不合法的凭证应拒绝受理。
(3)填制和复核记账凭证。根据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单。记账凭证除同类很多的单据合并制单外其它的要一事一单。记账凭证要内容完整、科目正确、摘要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并统一编号、不得缺号、重号或年月日与编号顺序相矛盾。
(4)填制好的记账凭证要转给审核岗位,审核人员要按照制度要求认真核对记账凭证的内容,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审核无误,在财务软件系统中确认审核
(5)办理收付款,登记日记账。出纳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办理收付款手续,并随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结出当日余额,现金出纳要每日核对库存。银行出纳要每日结出银行存款余额,定期与银行核对,月末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及时查询未达账款,由会计人员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6)出纳人员将当日发生的会计凭证,登账后传给指定月结会计岗位。会计人员将已经审核无误的记帐凭证过帐,月底进行期末结帐。编报会计报表、做好其它工作。装订会计凭证。月末报完表后,及时整理记账凭单和会计报表,并装订成册,妥善管理。
第二章 税务风险管理制度
一、管理目的:为确保公司合法经营、诚信纳税,防范和降低税务管理风险,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财务工作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税务风险管理的主要目标包括:公司所有的税务规划活动均应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并符合税法规定;公司的经营决策和日常经营活动应当考虑税收因素的影响,符合税法规定;公司的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等日常税务工作事项和税务登记、账簿凭证管理、税务档案管理以及税务资料的准备和报备等涉税事项均应符合税法规定。
三、管理机构设置和职责
(一)公司应当根据发展阶段、经营特点和内部税务风险管理的要求设立税务管理部门和相应岗位,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目前公司税务管理部门为财务部。
(二)税务管理部门应当严格履行税务管理职责,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职责:制订和完善公司税务风险管理制度和其他涉税规章制度;参与公司战略规划和重大经营决策的税务影响分析,提供税务风险管理建议;组织实施公司税务风险的识别、评估,监测日常税务风险并采取应对措施;指导和监督有关部门、各业务单位以及分、子公司开展税务风险管理工作;建立税务风险管理的信息和沟通机制;组织公司内部税务知识培训,并向公司其他部门提供税务咨询;承担或协助相关部门开展纳税申报、税款缴纳、账簿凭证和其他涉税资料的准备和保管工作;其他税务风险管理职责。公司应当建立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确保税务管理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12月份和监督。公司涉税业务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资质、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操守,遵纪守法。公司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涉税业务人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三)风险识别和评估:公司税务管理部门应当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内部和外部相关信息,结合实际情况,通过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价等步骤,查找公司经营活动及其业务流程中的税务风险,分析和描述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条件,评价风险对公司实现税务管理目标的影响程度,从而确定风险管理的优先顺序和策略。应当结合自身税务风险管理机制和实际经营情况,重点识别下列税务风险因素,包含但不限于:公司组织机构、经营方式和业务流程;涉税员工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相关税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和执行;经济形势、产业政策、市场竞争及行业惯例;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公司应当定期进行税务风险评估。税务风险评估由公司税务管理部门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实施,也可聘请具有相关资质和专业能力的中介机构协助实施。公司应当对税务风险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识别和评估原有风险的变化情况以及新产生的税务风险。
(四)风险应对策略与内部控制。公司应当根据税务风险评估的结果,考虑风险管理的成本和效益,在整体管理控制体系内,制定税务风险应对策略,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合理设计税务管理的流程及控制方法,全面控制税务风险。公司应当根据风险产生的原因和条件,从组织机构、职权分配、业务流程、信息沟通和检查监督等多方面建立税务风险控制点,根据风险的不同特征采取相应的人工控制机制或自动化控制机制,根据风险发生的规律和重大程度建立预防性控制和发现性控制机制。
(五)公司应当针对重大税务风险所涉及的管理职责和业务流程,制定覆盖各个环节的全流程控制措施;对其他风险所涉及的业务流程,合理设置关键控制环节,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公司税务管理部门应当参与公司重要经营活动和重大经营决策,包括关联交易、重大对外投资、重大并购或重组、经营模式的改变以及重要合同或协议的签订等,并跟踪和监控相关税务风险。公司税务管理部门应当协同相关职能部门,管理日常经营活动中的税务风险:参与制定或审核公司日常经营业务中涉税事项的政策和规范;制定各项涉税会计事务的处理流程,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保证对税务事项的会计处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纳税申报表编制、复核、审批以及税款缴纳的程序,明确相关的职责和权限, 保证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符合税法规定;按照税法规定,真实、完整、准确地准备和保存有关涉税业务资料,并按相关规定进行报备。公司应当对于发生频率较高的税务风险建立监控机制,评估其累计影响,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六)信息管理体系与沟通机制。公司应当建立税务风险管理的信息与沟通机制,明确税务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确保税务信息在公司内部顺畅及时地沟通和反馈,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并采取应对措施。公司应当与主管税务机关和其他相关单位保持有效的沟通,建立和完善税法的收集和更新系统,及时汇编公司适用的税法并定期更新。
(七)监督和改进机制。公司税务管理部门应当对公司税务风险管理机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审核,不断改进和优化税务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
第三章 全面预算管理制度
一、管理目的:为公司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通过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推动来贯彻、监控企业战略目标和经营目标的实施,规范企业管理和财务管理行为,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原则:
(一)经济业务活动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员参与、综合平衡;
(二)预算管理应以完成企业经营计划目标为出发点;
(三)“量入为出”和“轻重缓急”相结合工作方法;
(四)“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预算编制流程;
(五)符合真实性和可行性原则;
(六)实行重大事项、例外事项预算报告制度和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三、执行要求
(折旧一)建立预算管理组织体系,建立预算管理委员会:预算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预委会”)是企业预算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由董事长、总经理、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为:
(1)负责主持制定、修订企业有关预算管理的制度或办法;
(2)讨论决定企业经营预算、投资预算、财务预算中上报的预算指标;
(3)讨论决定企业预算考核办法及兑现方案;
(4)讨论决定企业年度预算考核指标的重要调整及考核办法的修订。
(5)审议分析预算执行报告。
(二)建立预算监督部门:财务部是全面预算的监督部门,其主要职责为:
(1)汇总三个月编制公司预算、调整预算方案;
(2)协调、监督各部门预算统计人员工作;
(3)复核预算外付款申请是否经过适当审批;
(4)汇总编制公司预算执行报告;
(5)定期向预算委员会反映预算执行中的问题,提出预算工作改进的意见与建议。
(三)建立预算责任单位:企业各部门是全面预算的责任单位,其主要职责为:
(1)编制部门预算;
(2)执行、统计本部门预算,并控制预算实施;
(3)申请调整预算;
(4)接受上级预算指导、监督、考核。
(四)预算编制的原则
(1)编制全面预算应当本着“实事求是”和“协调统一、相互配合”的原则,既分别承担不同的预算编制任务和责任,又体现部门间的配合统一。
(2)编制全面预算应当本着“量入为出”、“轻重缓急”的原则,尽量组织收入,压缩不合理开支。
(3)编制企业全面预算,应当本着“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全员参与、综合平衡”的原则。编制预算应当自上而下分解目标,明确任务;自上而下层层填报,逐级审核把关、汇总;最终进行综合平衡以使预算合适有效地得到控制和约束。
(五)预算编制编制内容:全面预算的编制范围包括企业所有收、支项目。全面预算管理将预算具体划分为经营预算和投资预算,二者必须以货币的形式反映在财务预算内。
(1)经营预算:是对企业日常发生的各项基本经营活动做出的预算,具体包括销售预算、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预算等。
(2)投资预算:是在资本性支出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编制的预算,具体反映何时投资、投资多少、资金来源和投资收益等。
(六)编制的程序:
(1)由预委会组织召开预算会议,确定下年度全面预算的编制方法、要求、具体报审程序和时间计划并向各部门下发确定《部门预算申报表》
(2)各部门召开部门预算会议,填写《部门预算申报表》,提交公司财务部。
财务部对各部门申报的部门预算进行审核、汇总,形成公司《年度预算草案》,后提交预委会审议。
(3)预委会召开预算会议,对《年度预算草案》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会议纪要。各部门根据预算会议的审议结果,调整部门预算,并重新申报。财务部对各部门调整后的部门预算进行审核、汇总,形成公司《年度预算草案》。
(4)预委会召开预算会议,对年度预算草案进行充分讨论,审议通过后,下达公司正式的《年度预算》,由财务部备案并监督各部门执行。
(七)预算执行与控制
(1)每月公司计划工作会之前,企业各部门应当结合月度经营计划、资产新增计划、投资计划等相关资料编制部门月度预算。经公司计划工作会批准后的月度预算应当在财务部备案。由财务部负责统筹安排资金收付及预算监督工作。
(2)各部门应当结合月度预算严格控制费用支出,各项费用应该按各项经费管理要求进行使用和控制。预算外付款申请应严格执行预算外资金支付审批程序,按照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进行请款和报销。
(3)财务部作为预算执行的监督部门,有权利拒绝未经适当审批人员审批的预算外付款申请。
(4)各部门应当建立《部门预算执行统计台帐》,并由预算统计人员负责统计,及时登记本部门请款及报销金额。
(5)每月度末,部门预算统计人员将本部门预算统计台帐与财务部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报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6)财务部根据与核对后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汇总编制公司《预算执行分析报告》,提交预委会审议。
(八)《预算执行分析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本期预算数、本期实际预算完成数、本期差异、累计预算数、累计实际发生数、累计差异数:
(2)对差异进行具体分析;
(3)产生不利差异的原因、责任归属、改进措施建议。
(九)预算调整。为保证预算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批准正式下达的预算,原则上不予调整。但各部门在预算执行中由于市场环境、经营条件、政策法规等发生重大变化,使部门预算的编制基础不成立,或者将导致预算执行结果产生重大偏差的, 每年可以调整一次预算。年度预算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调整时,必须由执行单位填写《预算调整申请表》,提交预委会审议。由预委会组织召开预算会议,对《预算调整申请表》进行审议,研究讨论调整的原因、额度等。预算调整申请经董事会审批后,由预委会下达调整后的预算并送财务部备案。
(十)预算考核。
(1)预算考核目的:预算考核是发挥预算约束与激励作用的必要措施,通过预算目标的细化分解与激励措施的付诸实施,达到引导企业每一位员工向企业战略目标方向努力的效果。
(2)预算考核的原则。目标原则,即以预算目标为基准,按预算完成情况评价预算执行者的业绩。激励原则,预算目标是对预算执行者业绩评价的主要依据,考核必须与激励制度相配合。时效原则,即预算考核是动态考核,每期预算执行完毕应立即进行。例外原则,即针对一些阻碍预算执行的重大因素,如产业环境的变化、市场的变化、重大意外灾害等,考核时应作为特殊情况处理。分级考核原则,即预算考核要根据组织结构层次或预算目标的分解层次进行。
(十一)预算考核的内容:对企业经营业绩进行评价;对预算执行部门进行考核评价。考核的实施:每年年底,由财务部组织预算考核工作,根据考核内容编制《年度预算执行报告》,并提交预委会审议。预委会召开预算会议,审议年度预算执行报告。根据企业效益情况和考核结果,结合公司绩效考核的相关规定,由综合部执行考核兑现。
第四章 货币资金管理和稽查制度
第一节 货币资金日常管理制度
一、现金使用要求:必须严格按照国务院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现金的收付。允许使用现金结算的范围有:职工工资、津贴;个人劳务报酬;按规定发给个人的奖金;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按规定对个人的其他支出;向个人收购其他物资的款项;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按规定支票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二、库存现金限额
为确保现金的安全,避免库存大量现金,应核定一定数量的库存现金限额。库存现金是为保证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允许留存的现金最高限额一般为 3—5 天的零星开支需要量,超过库存限额部分的现金应在当天解缴银行,以确保现金的安全。
三、货币资金收支管理
(一)现金收入控制。出纳人员在收到现金时,应仔细核对销货发票或营业收据同交来的现金金额是否一致。各种收据必须事先按序编号,出纳人员应清点当天开出的所有收据并逐笔登记现金备查登记簿。所有现金收入款项都应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现金。
(二)电汇、信汇收入的控制。银行人员上门送达地电汇单和信汇单,需由出纳人员与其办理签字登记手续,注明日期、经办提人、单据类别和票面金额。出纳人员根据收到的电汇单和信汇单,登记银行存款备查登记簿,并将单据交给记账人员记账。出纳人员与记账人员应定期核对银行存款备查登记簿和银行存款日记账账面金额是否相符。
(三)支票收入的控制:公司业务部门送达的支票,出纳人员应认真核对支票日期、金额、收款人等要素,并与其办理签字登记手续,注明日期、经办人、单据类别和票面金额。出纳人员应及时填写进账单,连同当日收到的支票一起交给银行上门服务人员,解入银行。交接时出纳人员应同银行人员办理签字登记手续。出纳人员根据银行回单及时逐笔登记银行存款备查登记簿,并将回单交由记账人员记账。出纳人员与记账人员应定期核对银行存款备查登记簿和银行存款日记账账面金额是否相符。
(四)银行汇票收入的控制。公司业务部门送达的银行汇票,需由出纳人员与其办理签字登记手续,注明日期、经办人、单据类别和票面金额。出纳人员应及时填写进账单,连同当日收到的银行汇票一起交给银行上门服务人员。交接时出纳人员应同银行人员办理签字登记手续。出纳人员应在出票金额以内,根据实际需要的款项办理结算,并将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准确、清晰地填入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的有关栏内。出纳人员应根据银行回单及时逐笔登记银行存款备查登记簿,并将进账单交由记账人员记账。出纳人员与记账人员应定期核对银行存款备查登记簿和银行存款日记账账面金额是否相符。
(五)银行承兑汇票收入的控制。公司业务部门送达的银行承兑汇票,需由出纳人员审核书面记载事项及背书内容的完整性,与其办理签字登记手续,注明接收日期、到期日、经办人、单据类别和票面金额。出纳人员在收到银行承兑汇票之后,应留取复印件并登记相关事项备查。在汇票到期日前十天将已加盖好公司银行预留印鉴的银行承兑汇票连同托收委托书一起及时送交银行以便转账收款。出纳人员应根据银行入账通知单及时逐笔登记银行存款备查登记簿, 并将进账单交由记账人员记账。出纳人员与记账人员应定期核对银行存款备查登记簿和银行存款日记账账面金额是否相符。
(六)货币资金支出的控制。其中现金支出控制:公司支出现金的范围是:职工工资、津贴;个人劳务报酬;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各部门的零星开支,在预借现金或报销时,必须首先由各部门经办人员填制借款单或报销单,根据公司资金使用审批权限的规定履行各项审批流程。预借现金时,出纳人员应根据批准后的借款单支付现金。报销时,出纳人员需得到审核岗位人员签字同意的报销单后支付现金。出纳人员应根据借款单和报销单,连续逐笔登记现金备查登记簿,记录现金支出的时间、用途和金额。
(七)现金支票支出控制:空白支票应妥善保管。有权签署支票人员不能保管空白支票。提取现金时,由出纳人员填写现金支票必填事项,交由审核岗位人员审查,加盖银行预留印鉴后,送交银行上门服务人员。交接时出纳人员应同银行人员办理签字登记手续。任何有文字或数字更改的支票应予作废,加盖“作废”戳记,登记支票作废备查簿。作废的支票应妥善保管并定期整理交回开户银行。
(八)转账支票及银行汇款支出控制。各部门如需对外支付款项,应根据公司资金使用审批权限和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各项审批流程。出纳人员应根据经审批的合同、原始票据、报销凭证或借款单开具转账支票或办理银行汇款业务。
(九)银行承兑汇票支出控制。业务部门如需对外给付银行承兑汇票,需先填写工作请示报告卡,经总经理审批通过后交出纳人员办理。业务部门需提供接收汇票方的详细账户信息、相关发票的复印件及相关合同复印件。出纳人员应对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留取复印件并进行登记,并保证在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前将足够的款项存入开票银行账户。如需将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应按照资金审批权限和合同管理办法规定,办理各项审批手续。由出纳人员将票据交由审核岗位人员加盖银行预留印鉴。财务部留复印件后将汇票交给被背书人。
第二节 货币资金稽核管理制度
在坚持日清月结制度,由出纳员自身对库存现金进行检查清查的基础上,为了加强对出纳工作的监督,及时发现可能发生的现金差错或丢失,防止贪污、盗窃、挪用公款等不法行为的发生,确保库存现金安全完整,特建立货币资金稽核管理制度。
会计每周对现金清查盘点,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库存现金情况进行清查盘点,并编制现金盘点表。重点放在账款是否相符、有无白条抵库、有无私借公款、有无挪用公款、有无账外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上。主管会计应在每月5日前向财务总监汇报上月“银行余额调节表”,对于未达账项查明原因,落实人员跟踪负责。
第五章 备用金管理制度
一、管理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各部门备用金的管理,提高资金利吗用效率,有效控制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办法。
二、工作要求:备用金是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用作零星开支、业务采购、差旅费等,以现金方式借用的款项,包括临时备用金。实行备用金制度有利于各部门工作人员积极、灵活地开展业务,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对于私自挪用备用金等行为,一经发现则严肃处理。
三、具体财务处理要求。
(一)公司实施临时备用金的办法。
(1)日常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办公费(包括日常性物料消耗)、市内交通费用(包括车辆使用费)、经常性业务招待费等。
(二)临时备用金的管理。临时备用金的借用和报销手续,临时备用金借支须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1)按照已确定的费用报销审批权限要求。工作人员需临时借用备用金时,应先按照审批流程提请审批,借款人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借款用途和借款金额等事项,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财务人员审核签字后的《借款单》各项内容是否正确、完整,审核无误后办理付款手续。
(2)借款人员完成业务后应在三日内持报销单据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报销单据经相关负责人签字批准后,须由财务人员根据财务管理制度及公司其他相关制度审核单据的合法性,审核无误后可办理报销手续。
(3)借款人办理报销手续时,财务人员应查阅“备用金”台账,查明报销人员原借款金额,对报销的超支款项应及时付现退还本人;对于报销后低于备用金金额的款项,应让报销人员退回余额,以结清原借款单所借账款。
(4)财务部应当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用途、金额、注销日期建立备用金台账,按月及时清理。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应及时冲账。跨年度使用备用金时,年底必须重新办理借款手续,并冲销年初的借款。
第六章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管理目的:为切实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固定资产借款报销行为,合理购置、正确使用各类固定资产并提高使用效率,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与完整,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置、保管、转让、报废、处置等行为相关的所有活动。
三、具体细则:
(一)管理职责:公司固定资产管理采用财务部门、行政部门、使用部门三级管理的办法,行政部门、使用部门负实物的直接管理责任,财务部门负核算和监督、检查的管理责任。具体职责划分如下:
使用部门:
(1)建立和贯彻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责任制度
(2)建立台账或卡片,及时反映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等情况,做到账(卡) 、物一致
(3)正确使用固定资产,做好维护保养
(4)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并提出盘点报告
(5)负责编制固定资产的大修理计划
行政部门:
(1)建立健全分管固定资产的账(卡),并按期填报有关的业务报表
(2)正确及时办理新增、转移、调拨、报废等手续
(3)对使用部门进行固定资产维护、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检查和指导
(4)定期组织清查盘点,处理盈亏报废,提出盘点报告
(5)健全档案资料,组织给固定资产编号并粘贴标识
财务部门:
(1)负责本企业固定资产的统一核算,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核算凭证和账卡, 正确填报有关会计报表
(2)审核并办理固定资产新增、转移、调拨、报废等的财务手续及核算
(3)正确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二)监督执行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
(1)固定资产购置的预算:固定资产购置实行预算管理。年初由各部门编制本部门年度固定资产购置预算,列明拟购置固定资产的名称、型号、生产厂家、具体配置、购置的数量、单价、金额,成套资产应按各组成部分分别编制预算。
(2)请购审批。预算内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部门填制“固定资产购买申请单”(一式三份)并申请购置,申请单一份由使用部门留存,一份由综合部留存,一份交财务部。具体审批按照公司费用报销的审批权限执行,具体执行办理由使用部门提请申请,综合部统一购买建档,财务部按实登记入账。
(3)预算外固定资产购置
预算外固定资产购置应提交《预算外资产购置申停用请报告》,经公司财务部、综合部会签并报总经理、董事长批准方可进行购置。
2、购置方式:资产购置应坚持多方询价不少于三方的原则,保证资产购置价格的经济合理。单批购置固定资产的价值在10万元以上的,应公开招标,招标文件及成交合同应报经营财务部备案。
3、固定资产验收登记。固定资产购置应办理验收登记手续。各部门的固定资产验收由综合部和各使用部门负责,经过验收合格的资产才能办理报销手续。验收不合格的设备,由采购人员办理退换、索赔、拒付等事宜。固定资产的登记应符合以下三点要求。
(1)各使用部门对资产进行验收后一周内,应到行政部办理固定资产卡片登记手续,固定资产卡片应由验收人和使用人签字,综合部在办理固定资产管理卡片的同时登记固定资产台账, 并对固定资产贴具标签。
(2)固定资产管理卡片必须记录的事项包括名称、资产编号、规格型号、价格、配置、配件 、购入日期、生产厂家、验收情况、验收人、使用单位、使用人及备注(反映固定资产维护使用情况)。
(3)固定资产管理卡片一式三份,综合部、财务部和使用单位各持一份。
4、固定资产使用与盘点
(1)使用与操作
固定资产的使用办法由各使用单位负责进行规范,做到安全使用和日常维护。对精密贵重以及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仪器设备,归口管理部门应制定具体操作归程,指定专人操作。
(2)盘点清查
公司对固定资产实行定期实物盘点清查,目的是保证固定资产账、卡、物相符,摸清资产的实际使用现状,保证资产安全、完整。具体要求有以下四点。固定资产盘点清查由综合部、财务部和各资产使用部门共同进行。盘点清查中发现的闲置资产要查明情况并制订处理计划,账外资产要做盘盈处理,及时入账。对盘点清查中发现的盈亏和资产毁损,应逐个查明原因,协商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对导致资产毁损的责任人追究赔偿责任。
5、固定资产的保养与修理
(1)保管与养护。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保管和养护制度,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锈、防蛀等工作。各使用部门应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按照制度要求对固定资产进行养护、定期监测或修缮,确保其完好和使用安全。
(2)升级与维修。各类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需要提高配置、增加器件或进行维修时,按以下规定进行。各类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如需增加器件或维修,各使用部门应首先向综合部提交申请,由综合部统一编制费用预算,按固定资产购置要求经有关人员审批后再进行。经批准后,停用综合部负责组织进行升级或维修。财务部负责相应凭证、账簿的处理工作。综合部应及时办理固定资产卡片和固定资产实物账的变更。
6、固定资产的租借、转移
(1)内部调拨管理,固定资产的内部调拨或借用应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2)部门间调剂使用固定资产,应填写“固定资产内部调剂通知单”,经使用双方部门经理、综合部、财务部签字后,报公司主管领导(设备主管部门)批准。由综合部负责对固定资产台账和固定资产管理卡片进行调整,财务部负责对账务进行调整。
(3)部门间临时借用固定资产,借入方应填写“固定资产内部借用通知单”,说明借用资产 的名称、借用原因、借用期限等,由借用人和本部门经理签字,交借出方部门经理审批,行政部备案。借出方资产管理员应对借出的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并负责借出资产的收回。
(4)外部租赁。固定资产的租赁工作统一由综合部负责对外办理手续。具体有以下四点要求:贵重的仪表、设备(原值大于 10 万元)没有特殊情况,不办理出租手续;出租或租入的固定资产均须报经总经理批准,并办理正式租赁协议后方可执行;出租资产归还时,由综合部和公司原使用部门点检清楚,撤销原租赁合同;接收租入固定资产时,应由使用单位和综合部按租赁协议进行清点,并由综合部建立实物数量台账(不并入公司的资产账)。
(5)融资租赁。融资租赁性质的固定资产租入由综合部、财务部负责审核相关条件。报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部办理租赁协议,并按租赁协议的内容建立实物数量台账(并入公司的资产账)和固定资产卡片。财务部按照固定资产公允价值进行入账处理,并定期提取折旧。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支出,由行政部进行审核并办理相关手续。
(6)抵押资产的租借处理。抵押借款的固定资产如有减损、出租或外借时,固定资产会计人员应事先备函写明抵押编号及资产提名称、数量,向财务部报备,由财务部总监负责组织向贷款及抵押权登记机构办理标的物增减变更手续。
7、固定资产的闲置处理
(1)封存设备:固定资产连续停止使用三个月以上的,应列为“封存设备”。此类设备的管理有以下两点要求。:实施封存时,由设备使用部门书面通知综合部,经综合部审核后,在两日内通知财务部停止计提折旧;待启用时,综合部也须在两日内书面通知财务部,以便恢复提取折旧费。
(2)闲置设备:连续停用两年以上的固定资产,应列为“闲置设备”或“闲置仪表”,申请有偿调拨或出售。各部门如存在闲置、使用率低的资产应及时向行政部反映,由综合部统一调剂或处理,以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
(3)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资产报废。申请报废的固定资产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申请报废的固定资产已超过其使用年限,且不能继续使用;因自然和人为的原因使固定资产受到毁损和丢失,且无法弥补和修复;由于历史原因,申请报废的固定资产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性能低劣且无法修复的;因工艺设置改变和技术进步而遭淘汰,需要更新换代的;申请报废的固定资产虽未超过使用年限,但其实际工作量超过其产品设计工作量,且继 续使用易发生危险的。
(4)报废审批权限;固定资产报废单件原值价格按照已有审批流程进行报废处理。
(5)固定资产报废程序:固定资产的报废处理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固定资产报废申请人应完整填写一式三联的报废单,注明报废原因,由所在部门经理确认签字。办公设备、房屋、运输工具及其他由综合部负责鉴定。固定资产报废单应交综合部和财务部会签,并按规定审批权限报公司领导审批。经审批的“报废单”分别交综合部、财务部留存。综合部在固定资产管理台账和卡片上盖作废章,以示注销。财务部根据“报废单”对报废资产进行账务处理。
8、处罚规定
处罚适用情形。当公司固定资产出现以下情形时,相关责任人应当接受处罚。
(1)固定资产清查时,发现账账不符或账物不符。
(2)固定资产被严重毁损且没有及时上报处理。
8、处罚措施。根据固定资产损失的程度,相关责任人应接受相应处罚,具体措施参照下表。
固定资产管理事故处罚措施对照表。
损失程度责任人 | 轻微 | 严重 |
相关执行人员 | 财务部书面通报本人及所在部门经理 | 财务部书面通报本人、所在部门经理和人力资源部经理,由人力资源部视其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轻重程度给予降薪、降职处理,并由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
部门管理人员 | 财务部书面通报部门经理、直接责任人及该部门的公司主管领导 | 财务部书面通报本人及所在部门经理、该部门的公司主管领导、人力资源部经理,由人力资源部视其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轻重程度给予降薪、降职处理并应由其 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
第七章 发票管理制度
第一节 购销发票管理制度
一、管理目的:为加强公司购、销货发票的管理,制订本制度。
(一)对外销售开具发票的规定。公司财务部根据税法等有关规定,由会计或指定人员专人办理发票的领购、开具和保管业务。发票上的客户名称,要依据客户在税务部门注册登记单位全称为准,不得写错别字,不得写单位简称;客户为自然人的,要如实填写姓名。已开具的发票,须有经办人按发票全部联次一次性签字,经办人是客户的,还需注明客户的身份证号码,然后由业务员签字确认,或附该客户的单位介绍信,随同发票记账联交财务部门办理入账或归档管理。发票由业务员亲自送达的,须向对方索取签收证明,并有收到人签字和单位盖章,该证明要及时送交公司财务部门,附发票记账联后入账。所有对外出具的发票,均得经办人在发票登记簿上签字登记。
(二)对外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规定,对外开具增值税发票除严格按照以上规定执行外,还要遵守以下规定:
(1)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对象仅限于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公司,对一般纳税人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须提供该单位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在税务机关备案的单位电话号码,开户银行名称和银行账号。
(3)公司具体经办人员依据财务开具的收款收据,或对方的收货单据,或收回的普通发票等,按税务登记证上的单位名称,编制开票申请单(开票申请单附后),要做到字迹清楚,项目齐全,计算准确;由对方的具体经办人员来办的, 应由来人签字并填写其身份证号码,公司业务人员签字确认后,送公司经理审批,然后由财务经理审批,审核无误后的开票申请单才能开票,开票申请单和发票记账联一同作为记账凭证附件。
(4)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定要具体经办人员全部联次一次性签字,不得遗漏。
(5)开票申请单要附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入账。
(6)对于增值税发票上的记载事项有变动的,客户要及时提供变更证明,以利业务结算;变更证明要即及时作附件入账或归档管理。
(7)退票的处理:对于批准的退货,将已开具给客户的兰字销售发票联及抵扣联(购货方未作账务处理或原未交给客户的发票联及抵扣联)或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销售退回及折让证明单》(购货方已作账务处理),粘附在红字发票存根联后,作为开具红字发票的依据,并按照退回单据开具相应的红字发票(附红字记账联外,其他联次均不得撕下),编制通用记账凭证,并在红字发票存根联注明原兰字发票及红字发票的记账联存放地点。
(三)接受发票的管理规定
(1)接受发票要严格按照国家关于《违反发票管理的处罚》的条款进行审核。
(2)接受的发票要依实际交易的金额为准,票面要整洁,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盖章清晰,手续齐备,计算准确,并与所附的其他资料相符。
(3)交易合同或协议的单位名称要与关于该单位的往来款项的单位名称,及提供发票的单位名称相一致;如果名称等记载事项发生变更,对方一定要提供变更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作附件入账或存档备查。
(4)对于接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参照以上规定审核外,应及时办理认不能证手续;
(5)接受发票要根据业务的性质和实际情况索取具有抵扣作用的发票,以降低成本、费用;对无法提供具有抵扣作用的发票或无资格提供该类发票的单位, 需要事先进行审批,或可以让其提供无抵扣作用的发票,但要以扣除税额后的金额结算。
(6)经办人员取得符合抵扣条件的增值税发票后,应及时办理实物入库、票据入账手续,不得拖延,暂时无法完成货物品质鉴定的,可先办理入库、入账手续,但须通知财务部门暂不作为付款依据。
(7)无法按规定取得合法发票的,应向当地税务局要求代开发票,并征询当地税局抵扣应当具备的条件,全项详细填写。
(四)违反公司发票管理规定的处罚
对于已开具的发票未按规定程序操作的,将对经销公司有关直接责任人处以1000-2000元的罚款;违反规定触犯刑法的,后果自负;违反规定接受或开具发票造成公司少抵或多缴税款的,或者因接受或开具发票造成往来结算损失的,直接责任人要负赔偿责任。
第二节 发票接受复核管理制度
一、管理原则:为了保证公司接受的发票均符合税务的相关规定,避免获取不合规票据的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具体细则:发票接受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接受和非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接受,相关部门采购合同签订前或采购订单发出前,采购经办人应明确此采购范围是否属于必须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采购事项,(附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事项清单)并与供应商合同或其他方式明确。应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而无法取得的,应进行事先审批,根据相应授权分别由财务总监和总经理进行审批。接受发票经办人接受发票后,应当立即执行一下流程进行符合:
(一)检查发票抬头是否与公司全称一致;
(二)检查发票是否加盖发票专用章,印章是否清晰;
(三)检查发票日期书写是否正确;
(四)检查发票开具货物及劳务名称及明细是否正确;
(五)检查发票金额是否正确。
(六)发票接受后应及时交财务部门进行处理,原则上不能进行跨季度,大金额支出原则上不能跨月度,同时不能进行跨年度报销。12月31日前,采购或其他支付部门应当将本年度尚未报销发票交由财务部门报销或报给财务部门明细表。
(七)财务部门有权将采购经办人获取的不合规票据打回处理,并要求更换。
第三节 票据管理制度
一、支票由出纳统一保管、开具,每日核对已开支票存根号码与空白支票的号码的连续性,防止支票的遗失。
二、支票签发必须注明收款人、写明金额,不得签发空白支票,并加盖“不得转让”;特殊费用支付无法确定金额的,经财务经理批准后,按估计金额在小写中相关格子中填写¥。如:估计支付在 1 万元内,则在支票“万”格中填写¥。支付票据必须由领款人在票据存根上签字。
三、财务印鉴必须二人保管,如:财务经理保管法人章,出纳保管财务章,出纳开具票据后必须交会计审核盖章后方可支付,必须严格保管财务印鉴。收到的即期票据,包括支票、本票、银行汇票在一天内解缴银行,不得积压。
四、收据管理制度:使用收据,应当建立收据购买使用登记管理制度,建立登记簿,登记购买册数,使用和交回册数。收据每本应当按编号顺序使用。作废的收据应将三联订在一起,盖上“作废”戳记。收据的使用、保管、监督,应纳入财务档案统一管理。
第四节 增值税专用发票特别核查管理制度
一、为了避免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能,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采购发票的出具单位或销售开票单位必须要与采购合同或销售合同核对一致,如不一致,应进行相应的合同变更。
三、采购款项应由公司账户划转发票出具单位账户,销售款项应由开票单位账户划转至公司账户,做到发票和资金的一致性。否则财务部门有权拒绝支付款项和开具发票。
四、当货物流与发票、资金不一致时,需要有证据证明其合理性,例如委托书。
五、采购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业务,原则上不进行现金支付。小金额,特殊情况下支付现金需要获得该公司开具的加盖印章收款收据。
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业务原则上不收取现金,特殊情况下取得现金, 需要向合同方和受票单位开具收款收据,并由交款人亲笔签名确认
第八章 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节 经济合同的管理制度
一、管理背景:本办法所称的经济合同,是各职能部门因业务需要而与外单位签订的经济往来业务合同,各部门签定的经济合同必须具有可行性、真实性、完整性, 应当符合国家经济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
二、具体细则:本公司的经济合同的类型:项目转让合同、项目合同、采购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其他合同:如借款合同、信用合同等、各种发票:具有与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一)经济合同除按业务常规允许及时结清外,一律采用书面合同形式,书面合同应采用国家颁发的标准合同文本(若采用非标合同,须按综合部颁发的有关规定执行)。合同各方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书面电报、图表及合同证明的附件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应保存完好。通过书信、电话、电报、电传等达成协议,有要求必须书面确认的,则须确认后认定合同成立。
(二)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人员须由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授权委托对外签订合同。公司规定,部门主管以上人员受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有权对外签订合无法同;其他人员可以作为合同经办人在合同上签字,但必须同时具有受法定代表人委托的部门主管以上人员的签字,否则视作无效合同。
(三)部门主管以上人员代表公司对外签订合同的金额,由委托人予以明确规定。重大合同或一年以上的长期合同,由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核,必要时须经法律顾问审核或见证。
(四)公司合同专用章由综合部保管。除特殊情况外,公司行政公章不能在有金额的经济合同上盖章,一般使用合同专用章或者公章。
(五)各职能部门对外签订的合同,须指定专人保存一份,交财务部一份,交综合部留档一份。财务部和各职能部门留存的合同根据情况编号存放, 按年度装订成册。
(六)经济合同签订地点原则上应明确在公司所在地,如特殊情况需在外省市签订,应报请分管领导批准。
(七)公司财务部负责对经济合同的全面审核,建立经济合同档案,若发现不符合本手册的无效合同必须拒绝付款,并立即将情况报告分管领导或总经理或者董事长。
(八)任何人不得在经济活动中营私舞弊、行贿受贿,损害公司的利益,因玩忽职守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予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直至除名,触犯刑律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节 合同财务会审管理制度
一、管理背景:为了防范合同可能存在的财务、税务风险和控制税务成本,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合同管理制度中的所有采购合同、投资合同及其他合同。本制度所称会审,是指合同在正式生效前的审核。
二、具体细则:
(一)合同经公司各部门审核和财务审核后,需要签署会审单和会审意见。合同生效后,合同经办人需将一份合同原件交财务备案,作为财务收付款等业务的依据,财务部分需要签署交接清单。
(二)财务审核合同的审核要点:
(1)合同交易对资金的影响,有无暂用资金或者其他更优化的交易方式,应署名财务部意见和建议。
(2)合同交易对纳税的影响,有无税务成本更优化的交易方式,应署名财务部意见和建议。
(3)合同中关于收付款条款是否符合公司相关规定,并考虑对公司资金和纳税时间的影响。
(4)审核合同中关于发票的取得、开具、发票种类、时间等问题,如无此条款,需提请合同草拟人补充该条款。
(5)合同的草拟、其他部门会审及合同授权按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执行。
(6)合同生效后,合同经办人必须将一份合同原件交财务部备案,作为财务收付款等业务的原始凭据和依据,如财务有需要,需签署交接清单。
第九章 财务印章管理制度
一、管理背景:为了规范公司的印章使用,避免印章管理不当,带来的损失,故制定该制度。二、印章的基本管理制度:必须登记各类财务印章的使用部门。所有印章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摆放,不能擅自将自己保管的印章交由他人使用,也不能私自接受他人保管使用的印章。配有印章人员发生人事变动,必须做到“人走章收”,由财务直属的上级人员进行监交或收回。
三、印章种类及使用规范、制度
(一)定义:专指财务专用章和法人代表章,共二枚,并在结算银行预留式样。
(二)用途:主要用于各类结算票据的支付、收款。主要付款结算票据有:支票、本票申请书、汇票申请书、商票承兑和付款、贷记凭证、电汇单等;收款或背书转让时在背书人栏中盖章。
(三)使用规范:结算票据中必须同时加盖二枚印章三个月,并保证清晰;印鉴盖章必须使用大红色,不使用得以其他颜色,否则支出或收入的票据无效
(四)管理制度:二枚印章必须由分处分专人保管,不可一人同时保管使用,一般情况, 法人章由财务经理或总账会计保管,印鉴及相关票据由出纳保管,出纳付出结算票据,必须由财务经理或总账会计审核后加盖法人章。上班时间,印鉴必须放在带锁的抽屉中,休息或离开位置时必须上锁;下班时印鉴必须放入保险柜中,不得随意摆放。印鉴外借必须进行登记,注明用途。印鉴必须由分公司财务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刻制。
(五)财务专用章(圆形)
(1)用途:作为同往来单位对账及其他与财务事项相关的证明,必须由专人保管,对于各类对账结果和财务证明必须经相关部门或人员审核后才能加盖。
(六)银行账号章
(1)定义:开户名称和开户银行的身份标识
(2)用途:用于与开户银行进行结算往来,加盖于付款结算票据(同上) 及现金收款结款单、票据收款进账单,
(3)使用规范:印章颜色根据不同票据、票据和银行要求而宜,但收款结算票据背面的“收款人”栏中必须同印鉴一样,使用大红色。对于多个开户银行的,必须正确加盖账号章,不可串号。
(4)管理制度:账号章专人保管专人使用(一般为出纳),防止发生遗失现象。借用账号章必须及时归还。
(七)委托收款章
(1)定义:委托开户银行向付款人进行收款的证明。
(2)用途:向开户银行解入收款的结算票据时,必须在结算票据背面的“ 收款人”栏加盖“委托收款”,否则会造成退票
(3)使用规范:使用大红色印油。
(4)管理制度:一般由出纳保管,防止发生遗失现象。
(八)现金付讫章
(1)用途:出纳报销付出现金后必须在自填报销凭证和原始发票上加盖“ 现金付讫”章。
(2)管理制度:由出纳保管,防止发生遗失现象。
(3)现金收讫章、支票收讫章
(4)用途:出纳或收银收到现金或支票时在相关收款单据(收据、发票等)上加盖,作为收款证明。
(5)管理制度:为明确责任,必须专人专用,不得擅自借出,特别是门店收银台,对于固定收银员必须保证人手一份收讫章;收讫章必须与收款单据分开存放,以免发生;上班时间休息或离开位置及下班后时必须将收讫章锁入抽屉中,不得随意摆放。
第十章 电算化管理制度
一、管理背景:为了指导和规范公司会计电算化工作,保证会计电算化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财政部《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和《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结合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具体细则:
(一)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各财务核算单位。
(二)建立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包括:
(1)规定上机操作人员对会计软件的操作工作内容和权限, 对操作密码要严格管理,指点专人定期更换密码,杜绝未经授权人员操作会计软件;
(2)加强稽核制度,由专人负责对原始凭证和计账凭证的审核,预防已输入计算机的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等会计数据未经审核而登记机内账簿; 操作人员离开办公室前,应执行相应命令退出会计软件; 由专人保存必要的上机操作记录,记录操作人、操作时间、操作内容、故障情况等内容。
(3)建立计算机硬件、软件和数据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包括: 保证设备安全和计算机正常运行是进行会计电算化的前提条件,要经常对有关设备进行保养,保持办公室和设备的整洁,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确保会计数据和会计软件的安全保密,防止对数据和软件的非法修改和删除;对磁性介质存放的数据要保存双备份。对会计软件进行升级和计算机硬件设备进行更换等工作,须经财务经理同意,报财务总监批准;在软件升级和硬件更换过程中,要保证实际会计数据折旧的连续和安全,并由财务部经理指定专人进行监督。 健全排除计算机硬件和软件故障的管理措施,保证会计数据的完整性; 健全计算机病毒防范措施, 未经允许不得在记账电脑上安装、拷贝无关软件、文件。
(3)建立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包括: 电算化会计档案,包括存储在计算机硬盘中的会计数据以其它磁性介质或光盘存储的会计数据和计算机打印出来的书面等形式的会计数据;会计数据是指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包括报表格式和计算公式)等数据;对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要做好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尘工作,重要会计档案应准备双份,存放在两个不同的地点;采用磁性介质保存会计档案,要定期进行检查,定期进行复制,防止由于磁性介质损坏,而使会计档案丢失。所使用会计软件的全套文档资料以及会计软件程序,视同会计档案保管,保管期截止至该软件停止使用或有重大更改之后的五年。
第十一章 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一、管理背景:为了规范公司财务档案的管理,避免档案丢失,方便以后查找,故制定该制度。
二、具体细则:
(一)、本公司的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税务申报资料、会计报告、审计报告、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财务管理制度以及与经营管理有关的其它重要文件,如合同、章程等各种会计资料。
(二)、会计档案的保存:财务部应有专人负责保存会计档案,定期将财务部归档的会计资料,整理装订后按顺序立卷登记。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为永久保存和定期保存两类,具体和保管年限详见本制度第七条。 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提出销毁意见,经部门经理审查,财务负责人批准,并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销毁时应有监销人员共同参加,并在销毁单上签名或盖章。
(三)、会计档案的借用: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按规定顺序及时归还原处,若要查阅入库档案,必须办理有关借用手续。公司内各单位若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证明,经财务经理同意,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外单位人员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财务经理同意后,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并由档案管理人员详细登记查阅会计档人的工作单位、查阅日期、会计档案名称及查阅理由。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带出室外,如有特殊情况,需带出室外复印时,必须经财务部经理批准,并限期归还。
(四)、会计档案的交接:由于会计人员的变动或会计机构的改变等,会计档案需要转交时,须办理交接手续,并由监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签字或盖章。
(五)、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六)会计凭证类:
(1)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 15 年
(2)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和银行对账单 5 年
(七)会计账簿类:
(1)日记账 15 年
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25 年
(2)明细账、总账、辅助账 15 年
(3)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固定资产卡片及清单保管 5 年
(八)会计报表类:
(1)主要财务指标报表(包括文字分析) 3 年
(2)月、季度会计报表(包括文字分析) 5 年
(3)年度会计报表(包括文字分析) 永久
(九)其他类:
(1)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及销毁清册 永久
(2)财务成本计划 3 年
(3)主要财务会计文件、合同、协议 永久
第十一章 财务岗位分工和配备制度
第一节 财务岗位分工制度
一、管理背景:目的:为了严格按照财务工作的要求配备财务人员,明确工作职责,严格落实责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工作有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具体细节:
(一)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财务岗位的设置与职责确定。
(二)财务岗位设置的基本规定
(1)符合内部牵制制度:会计工作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执行回避制度:本企业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3)执行会计人员岗位轮换制度。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做到定岗、定员不定死,有计划地进行岗位轮换,以使会计人员能够全面熟悉财会工作、扩大知识面、增强业务素质、提高工作水平, 加强会计工作内部监督。轮换时应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三)岗位设置与分工:
(1)根据企业管理工作的需要,设置财务负责人、管理会计、总账报表、现金出纳、银行出纳、往来结算、固定资产核算、成本费用核算、纳税申报、增值税票管理和稽核等工作岗位。
(2)各岗位职责。
财务负责人岗位职责。主持公司财务预决算、财务核算、会计监督和财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财务部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负责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对财务部门的日常管理、年度预算、资金运作等进行总体控制;主持财务报表及财务预决算的编制工作;为公司决策提供及时有效的财务分析;保证财务信息对外披露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有效地监督检查财务制度、预算的执行情况以及适当及时的调整;组织制定本公司的各项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并督促贯彻执行;监控和预测现金流量;确定和监控公司负债和资本的合理结构;统筹管理和运作公司资金并对其进行有效的风险控制;对公司重大的投资、融资和并购等经营活动提供建议和决策支持,参与风险评估、指导、跟踪和控制;参与确定公司的股利政策,促进与投资者的沟通顺畅,保证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与财政、税务、银行和证券等相关政府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中介机构建立并保持良好的关系;向总经理汇报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财务收支及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提供财务分析、提出有益的建议;组织会计人员学习理论和业务知识;负责会计人员的考核;参与研究会计人员的使用和调配。
财务部会计岗位职责:负责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指导监督纳税会计职位、成本和往来核算职位、销售管理职位的日常工作;主持财务报表的编制工作,为公司决策提供及时有效的财务分析,保证财务信息对外披露的准确性;对公司税收进行整体筹划与管理,按时完成税务申报以及年度审计工作;协助上级对公司重大的投资、融资和并购等经营活动提供建议和决策支持,参与风险评估、指导、跟踪和控制;与财政、税务、银行和证券等相关政府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中介机构建立并保持良好的关系;向上级主管汇报公司经营状况、经营成果、财务收支的具体情况,为集团高级管理人员提供财务分析。
现金出纳岗位职责:管理现金支票;严格按照公司的财务制度规定支付款项并编制相关凭证;及时准确编制记账凭证并逐笔登记总账及明细账,定期上交各种完整的原始凭证;做到日清月结;库存现金余额符合管理制度规定;按周编制现金收支报表;完成工资的发放工作;负固定资产责管理职工欠款事项;完成其他由上级主管指派及自行发展的工作。
往来结算岗位职责:建立往来账款的清算手续制度;办理往来账款的结算业务;负责往来结算的明细分类核算;月终编制应收账款明细表;负责往来账的核对工作。每年至少核对一次,如双方余额不符及时查明原因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建立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手续制度,收到票据认真审核并通过开户银行及时查询,委托银行代为保管,保管手续要规范;建立应收票据登记簿,详细记录签发日期、到期日期、承兑银行、签发单位等并及时编制资金情况表。做好到期票据的委托收款工作;负责应收票据、应付票据结算的明细分类核算;登记往来明细账,应收票据、应付票据、产品销售收入明细账;负责做好领导分配兼管的其他工作。
增值税票管理岗位职责:负责保管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通用发票,设置发票记录簿,并按月报告发票使用情况;凭购货单位签署的证明产品已入库的送货单回执联,开具销售发票;开具发票应当按规定的期限,顺序逐项全部联次一次如实开具,并加盖公章;每日做好销售发货登记,货款回笼登记,并填报销售日报表;建立销售考核台账,按时准确无误地登记;填报销售货款回笼及分期付款发出商品明细表,分别报经营部和财务部。
纳税申报岗位职责:负责进项税会计凭证的编制,并登记会计账簿,审核认证进项税发票,进行内销增值税申报;进行外销增值税的免税申报,负责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的纳税管理;进行外销增值税退税;进行公司所得税申报;进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进行公司房产税、车船税的申报;负责公司各项基金及其他税款的申报;熟练操作纳税申报软件。
稽核岗位职责:审查财务成本计划;审查各项财务收支。
第二节 财务配备管理制度
一、管理背景:为了使会计人员能够全面熟悉财会工作、扩大知识面、增强业务素质、提高工作水平
二、具体细则:
(一)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做到定岗、定员不定死,有计划地进行岗位轮换,以使会计人员能够全面熟悉财会工作、扩大知识面、增强业务素质、提高工作水平, 加强会计工作内部监督。轮换时应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岗位轮换一般 2~3 年轮换一次,最长不超过 5 年。
(二)公司应当配备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合格人员,分别担任货币资金业务的各个岗位,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并且要定期实行财务部门内各岗位之间的轮换制度。
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廉洁奉公,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不断提高会计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三)货币资金业务要有严格的职务分离,不能由一人完成货币资金业务的全部过程。
(1)货币资金的收付及保管只能由经授权的出纳人员来负责处理,其他人员不得接触支付前的任何现金。
(2)登记现金出纳备查簿的人员不能同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及现金总分类账。
(3)负责应收12月份账款的人员不能同时负责货币资金收入账的工作;负责应付账款的人员不能同时负责货币资金支出账的工作。
(4)负责保管支票簿的财务人员不能同时负责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5)货币资金支出的审批人不能同时担任出纳人员、支票保管员和记账人员。
(6)负责收款的人员不能同时担任开具发票的工作。
(7)开具支票的人员不能同时保留全部银行预留印鉴。
(8)会计机构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第十二章 财务工作交接制度
一、管理背景:为了保持会计工作的连续性、正确性和合法性,使会计核算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根据财政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具体细则:
(一)适用情形:会计人员在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没有办清交接手续不得调动或离职。
(二)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需要接替或代理的,财务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须指定专人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三)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时,应当与接替或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四)移交人员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手续的,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由移交人委托他人代办交接,但委托人应当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办理会计工作交接的基本程序
(1)会计人无法员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前,必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整理好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移交人员应在移交清册上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盘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财务负责人移交时,应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的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介绍清楚,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写出书面材料;交接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移交清册列明的内容逐项进行交接。
(2)现金要根据会计账簿记录余额进行点交,不得短缺。接替人员如发现不一致或“白条抵库”现象时,移交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3)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 不得遗漏。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加以说明,由移交人负责。
(4)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如有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5)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的余额核对相符。对重要实物要实地盘点,对余额较大的往来账户要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
(6)移交人员经管的印章、票据及其他会计用品等必须交接清楚。
(7)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交接双方应在电子计算机上对有关数据进行实际操作,检查电子核算数据是否能正常运行,确认有关数字是否正确无误。
(8)监交。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时,必须有专人负责监交,以保证交接工作的顺利进行。
(9)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财务负责人监交。
(10)财务负责人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部门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11)会计工作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并在移交清册上注月结明:公司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接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不得擅自另立账簿,以保证会计记录前后衔接,内容完整。
(12)移交后的责任:移交人对自己经办且已经移交的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即便接替人员在交接时因疏忽没有发现所接会计资料在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方面的问题,如事后发现仍应由原移交人员负责,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移交而推卸责任。
第十三章 财务内部稽核牵制制度
第一节 财务部内部稽查审核制度
一、管理背景:为建立经常性防错纠弊的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过程中出现的各种不良情况与问题,制定本制度。
二、具体细则:
(一)财务内部稽核是在财务部门内部设置稽核岗位,依据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系统地检查、复核各项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合理性和会计处理的正确性,并对稽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的内部监督机制。包括对各项财务收支的事前、事中审查和对其他会计资料的事后复核。
(二)原则:
(1)防范性原则。及时发现和纠正企业实施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偏差,防范企业财务管理风险,不断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和会计核算质量。
(2)经常性原则。财务内部稽核依据加强财务管理、防范财务管理风险、监控财务收支的内在要求,按照财务机构设置与相应的职责分工随时随地进行,并对稽核中所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3)规范性原则。进行财务内部稽核,必须以国家财务会计法律、法规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为准绳,以事实为根据,客观评价企业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合理性和会计处理的正确性。
(三)内部稽核人员的基本职责。内部稽核人员的基本职责有如下几个方面。
(1)财务部为内部稽核主管部门。稽核人员负责审查经总经理批准的财务收支计划、销售经营计划、投资计划、固定资产购置计划、资金筹集和使用计划、利润分配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公司领导反映,并提出改进设想、办法及措施,对计划指标的调整提出意见和建议。
(2)稽核人员负责审查各项费用开支标准,是否按标准执行,有无超标准、超范围开支。正确核算成本费用,严格划清成本界限。
(3)稽核人员负责审查财务部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对违反规定的现象和工作中的疏漏应及时指出,并提出改正意见和建议。
(4)稽核人员、财务经理可随时对报表、明细账进行调阅、检查,对数字的真实性、计算的准确性、内容的完整性提出质疑,会计人员应对自己负责的账目清楚明确,吗据实回答。
(5)稽核人员负责审核账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是否符合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是否能真实、全面地反映公司实际情况。
(6)稽核人员审核会计人员每月是否对自己负责的科目进行自查、分析。如有入账错误或异常变动,是否及时查找原因,及时调整和更正。
(四)稽核内容
(1)会计凭证稽核。稽核人员审核会计人员制作的会计凭证是否由经管不同岗位的会计人员进行了复核、签章。会计凭证稽核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方面:审核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包括自制的入库单、出库单、调拨单、报销付款单据、回款收据、收入单据、销售小票,以及从外单位取得的发票或收据等;自制的原始凭证格式是否符合公司会计核算制度的规定;所反映的经济业务是否合乎公司的财务规定、合理;凭证填写日期与经济业务发生日期是否相符、单据是否齐全、数据是否准确、是否签批通过;各种原始凭证内容是否完整、是否列明接受单位名称;凭证的经济内容固定资产是否真实,品名、数量、单价是否填写齐全,金额计算是否准确。如有更改,是否有原经手人的签字证明;凡需填写大、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是否有验收证明(即入库单)。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是否有收款单位或收款人证明或签字。报销凭证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是否经授权审批人签字同意;如果原始凭证遗失或未取得原始凭证,由原填制单位出具证明作为原始凭证或出具由 2 个以上经办人员签字证明的原始凭证,出具证明的内容是否合法,是否经查实无重复支付现象;自制的原始凭证是否有凭证名称、填制日期、收款人姓名、付款人姓名、部门经理或总经理及经手人签字,金额计算准确、大小写齐全并格式正确。对外开具的原始凭证是否盖有公章及经手人签章;对不合理、不合法或伪造、变造的原始凭证应严厉查处,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票据的填制按《票据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规范。
(2)审核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所附原始凭证是否齐全,内容是否与经济内容相符。对于需单独保管的重要原始凭证或文件,以及数量较多,不便附在记账凭证后面的原始凭证,是否在记账凭证上注明或留复印件等;记账凭证的制作是否规范;会计科目使用是否准确;借贷方向是否正确;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日期是否超过 10 天;内容、金额是否一致;摘要是否言简意赅,文理通顺,符合要求;记账凭证的制单、复核、财务经理是否签名盖章;收付款凭证是否由经手人及出纳签名盖章;附件张数是否如实填写;对调整账目的凭证,要审核调整依据是否充足、金额是否准确;摘要中简要说明调账原因,是否有相关附件。
(3)总账及报表稽核:稽核人员应核查会计人员是否每月核对报表、总账、明细账,发现不符或错漏,是否通知相关人员进行更正,是否能保证会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4)财产物资稽核:定期检查现金及银行存款日记账:稽核人员应定期核查现金及银行存款日记账,采用实地盘点法,检查库存现金实存数与日记账余额是否相符,有无“白条抵库”、现金收付不入账等现象。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是否相符,如未达账项是否填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未达账项应查明原因,有无违反银行结算规定的现象。
(5)参与财务物资清查盘点:稽核人员应每年至少参与两次财产物资清查盘点,监督财产清查过程,核对清查盘点表;检查各项财产物资的管理是否按规定执行,是否发现账账不符、账实不符现象,并了解原因;对发生的盘盈、盘亏、报废、损毁等情况,要查明原因,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后,进行账务处理,规范标准参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6)会计档案稽核:稽核人员应每月检查会计档案;检查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是否按规定定期整理,装订成册,立卷归档;检查会计档案是否按分类顺序编号,建立目录;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封面填写是否完整,有无档案调阅、移交、销毁登记,手续是否齐全;稽核人员应每月检查会计电算化工作;检查是否按规定备份保管,是否有严格的硬软件管理规定并认真执行,是否合乎安全保密要求;稽核项目标准参照《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中的相应规定执行。
(7)资金筹集及运用稽核。稽核人员应检查每一份资金贷款合同,对贷款银行、金额、利率、期限、贷款条件等进行审核,并审核资金的运用,是否符合公司资金管理规定,每季度检查一次是否按期还贷等。
(8)关于协助内部稽核人员工作的要求,各部门对稽核人员的审计工作应给予支持、协助。稽核人员在进行稽核工作时,可以根据需要,审阅有关文件,检查指定的会计资料,发现问题可向有关部门和个人进行调查,索取证明材料。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部门和个人提出纠正、改进意见和措施;对严重失职,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部门和个人,可向公司领导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领导反映,避免造成更大损失;对干扰、阻挠、拒绝、破坏稽核人员工作的部门和个人,可向财务经理反映,由公司人事部依照《公司规章制度》中相应规定予以处置。
第二节 财务部内部牵制制度
一、管理背景:为了维护本公司财产物资的安全与完整,保证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资料的真实可靠,保证各项方针、制度和措施的顺利贯彻执行,使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序高效地进行,利用公司内部因分工而形成的相互制约、相互联系的关系所组成的具有控制职能的方法、措施和程序。
二、具体细则:
(一)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制度
(1)实行钱财分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总帐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明细帐的登记以及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
(2)货币资金的收入支出应及时入帐,做到日清月结;
(3)不得坐支现金,不准以白条或借据充抵现金,不准私自挪用现金;
(4)严格遵守银行规定的库存现金限额;
(5)现金出纳应做到日清月结,并于每月末进行现金清点,与现金日记帐核对相等,财务主管应不定期进行抽查;
(6)每月末由银行出纳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整未达帐项,财务主管应进行详细审核;
(7)所有的货币资金收支业务均应有凭有据,有关原始凭证办理收付业务后, 应在记帐凭证及所附原始凭证上加盖“收讫”或“付讫”戳记,以防重复使用;
(8)对于有关货币资金收支的自制对外凭证,如销货发票、收据等,应顺序编号、装订成册,领用范围和领用手续应严格规定并建立领用登记制度;
(9)凡金额超过国家规定的结算起点(人民币 300 元)的业务应一律缴付银行转帐结算,空白支票应由银行出纳保管,签发支票由两人共同办理,并实行印鉴分管,签发支票时,应写明收款单位、用途和金额,并登记支票领用簿;
(10)作废的票据或收付凭证都应加盖“作废”戳记,并连同存根一并保存;
(12)其他货币资金,尤其是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外埠存款和信用证存款、待采购或其他付款业务完结后,应结清尾款转回结算户,对于在途货币资金,应及时催办或查对。
(二)实物资产内控制度
(1)原材料的内部控制。落实经济责任,完善实物负责制。对已购回的材料建立验收制度,登记采购(合同)款和短缺数;仓库应由专人保管,保管人员应随时掌握和反馈材料资料的最高最低储备量,以保证生产经营需要并避免资金积压。健全盘点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为了加强对原材料的管理,应该健全实物盘点制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清查盘点,保证财实相符,若发现盘盈、盘亏, 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报请处理。严格凭证制度和计量收发制度。对各项材料物资的领用和发出,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没有凭证或凭证手续不全者不得收、发。收、发过程中要执行国家标准计量制度,精确反映存货业务的数量,以便正确计算金额。对公司内未经批准和未办理规定手续者,不得发出、变卖和赠送材料,或用一种材料交换另一种材料。加强明细核算,强化材料存货管理。由于原材料种类、规格繁多,因而应注意合理地组织明细核算。存货的明细科目一般按品名、规格设置,必要时也可结合存放地点、批别、产地、用途等设置。明细核算做到简便易行。同时,为了便于管理和核算,避免差错,对于重要的存货应进行编目管理,分别编制目录, 并确定编码次序,在管理、核算及至仓库库存材料的摆放上,都应按编号次序进行,以便检查核对。应合理制定仓储损耗定额,不断降低损耗,防止因保管不善或其他原因造成丢失、残损、霉变,要建立边角料回收制度,加强材料的综合利用。
四、附则
一、该管理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制定、修订,其解释权归财务部。
二、本管理报总经理审核批准后,自颁发之日起生效实施。
三、附件为出纳岗位职责和会计岗位职责
附件一:出纳岗位工作手册
一主要工作内容:
(一)负责现金管理、支付、存取及有关的结算工作,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收入的现金应于当日送存银行,不得坐支和挪用,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
(二)负责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及支票的管理。不得签发空头支票;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
(三)负责日常的收付及报销工作,严格审核原始票据,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及开支有权拒绝受理,做到收款有收据,付款有凭据。
(四)负责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帐,已办理完的收、付款凭证按序、时逐笔登记,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五)按会计制度规定,每年固定资产至少盘点一次,会计人员要安排好时间,做好固定资产的定期盘点工作,并按规定程序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六)在银行要求的时间内负责银行送款、结算及银行有关业务往来工作。月末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要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七)每月底编制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报告单与会计核对当月余额。
(八)领导安排的其他事项
附件二:会计岗位工作手册
一、主要工作内容:
(一)收到上交的单据,按照实时性原则审核报销或开支的各种原始票据真实性,应在审核无误后,应该在当天或者第二天做好凭证处理,录入财务系统,并做好总账、明细账的记录,
(二)根据出纳交回的银行回单,每月做好与银行的对账工作。月末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要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三)审核完当月所有已上交或应上交报销单据后,应在月底前做好凭证处理。在次月5日前按时、准确编报月、季度、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并撰写财务分析报告,做到账表相符、存档留底。
(四)按照税务、工商的相关要求,做好各项税费的申报缴纳工作、办理职工“社保金”的调整和上缴手续、做好员工的报销工作。
(五)每月5号前,汇总上月应收应付账款明细,做好债权债务的核实催收工作,定期向领导汇报“应收账款”的账龄情况,请示汇报领导后做下一步处理。
(六)按会计制度规定,每年固定资产至少盘点一次,会计人员要安排好时间,做好固定资产的定期盘点工作,并按规定程序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七)负责每月会计档案的归档工作,妥善保管好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档案资料,自行保管一年期满后及时移交档案管理部门。
(八)每年初,会计人员需要编制年度财务报表、决算报表和相关的会计资料,做好年终决算及决算报表工作并撰写决算分析报告。
(九)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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