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工作流程:
认定范围
2、各区工商局注册登记企业公司注册职工在职死亡遗属待遇视工商局同缴费年限认定工作由各区人社局认定。
认定要求
1、企业在职死亡人员:需单位经办人携带企业营业注册执照复印件、参保人原始档案、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怎么复印件)、遗属身份证复印件、参保人死亡证明等材料进行认定。
工商局2、灵活就业在企业注册职企业注册死亡人员:需遗属携带参保人原始档案、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户注册口本复印件)、遗属身份证复印件、参长春市保人死亡证明等材料进行认定。
认定地点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B座323养老保公司注册险处(朝阳区西民主大街809长春市号 )
联系电话:0431-892585怎么68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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