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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监科公示营业执照(工商营业执照公示)

拒不执行营业执照电子标识的,将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据介绍,“工商网监”电子标识,是指由网络经营者经电子商务信用保障平台(www.eits.org.cn)网上营业执照申请,工商及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审核并发放,用于网络经营者在其经营的网站上公示其企业信息的电子链接图标。它代表着网络经营者网监科的公示合法主体认证。


市工商局相关工商负责人表示,工商网监电子标识公示(电子亮标)是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企业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国家工商总局第60号令)第八条明确规定,从事网络商品交易的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关证照,工商并在其营业执照经营网页上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网监科,“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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