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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人事件(大连宝马撞人现场惨烈图片)

起诉书显示,家属索赔1092万余元


封面新闻记者 叶海燕 受访人供图


2021年11月24日上午,浙江杭州千岛湖镇云村。郑女士的母亲在家门口意外“晕倒”,被几名快递小哥抬图片回家中,家人将老人送往医院抢救。不过,令郑女士万万没想到的是,送母亲回家的“好心人”,竟是肇事者。


当晚,肇事者徐利(化名)因无证驾驶,且找人“顶包”接受警方调查。2021宝马年12月11日,郑女士母亲抢救无效身事件亡。


3月10日,封面新闻记者了解到,郑女士已向淳安县人民法院递交《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向肇事者、4名营业部工作人员,以及相关公司索赔1092万余元。


倒车时将老人撞倒在地


肇事者“伪装”成好心人


时间回到2021年11月24日上午9时许,郑女士接到一位陌生男子的来电,对方称,郑女士的母亲在家门口意外晕倒了,他们将受伤老人背回了家中。当时,郑女士及家人对这名“好心人”充满感激之情。


郑女士回忆,家人将母亲送到医院抢救后,回到母亲家中,查看房前屋后的视频监控,想看看当时发生了什么。


“母亲房后有个物流仓库,视频显示,早上8点27分,物流仓库前的空地上,一名身穿快递工作服的员工倒车时把我母亲撞倒,与同事将人拖离现场,伪装成受害者自己摔倒的假象。”郑女士说。


当天下午3时许,郑女士报警,民警赶到现场。“母亲被撞飞头部着地,当即失去意识,呕吐不止。但在长达30分钟的时间内,肇事者都没有拨打120,是我听到母亲被撞后拨打的急救电话。”


肇宝马事者此前已被注销驾照


撞人后营业点负责人找人顶包


“当晚,肇事者接受交警调查时,还有换人顶包、隐瞒无证驾驶的情况。”郑女士说,实际驾驶车辆的肇事者徐利,一个月前因酒驾被注销了驾驶证,快递营业点负责人徐春(化名)找到现场了另一持有驾照的工作人员徐林(化名)去接受调查。


民警经过比对事发监控,很快就发现了肇事者撞人并非徐林。警方询问后,徐林交代实情,承认自己是替徐利“顶包”。


3月10日下午,封面新闻记者从淳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此案肇事者顶包、肇事逃逸、无证驾驶等情况均属实。2021年12月17日,徐利因涉撞人嫌交通肇事罪,被淳安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今年1月18日,被淳安县检察院批准逮捕;2月24日,检察院将案件起诉至法院。此外,徐春、徐利涉嫌包庇大连罪,今年1月30日进入取保候审阶段,青溪派出所正对其进行立案侦查。


公司称肇事者属第三方机构


物流站点没有介入处理


撞倒老人的货车


2021年12日6日,据济南时报-新黄河报道,相关公司反馈称:“经核实,肇事车辆司机属于第三方合作公司员工,事件当中的工事件作人员,均不属于我公司名下的员工。所以,具体情况是由第三方合作公司与交警部门进行联系对接,站点没有介入处理。”


对下一步是否会与该第三方公司继续进行合作,该工作人员表示,物流配送片区负责人会自行进行考虑。“还是要等警方对于案件的一个具体处理结果。目前来说可能没有必要继续合作了。”


家属起诉物流公司及涉案人员


索要民事图片赔偿1现场092万余元


针对物流公司的回应,原告委托代理律师姜旭日表示:“被告公司与其所称的‘第三方公司’关系存疑,我曾多次要求徐春和被告公司提供相关法律文书,证明其关系,但对方一直拒绝提供。”


“事件发生至今,被告方除了垫付7万元医药费,没有找我们家属表达过任何歉意惨烈。”3月9日,郑女士向淳安县人民法院递交《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请求法院判决徐利、徐春、徐林,和相关公司共6名被告,赔偿精神损害费1000万元,以及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1092万余元。


“结合本案侵权人所在公司注册资本金,以及该公司在处理安全生产事故中的态度和应对措施,我认为这笔赔偿金额合理、合法。”姜旭日认为,在审理民事侵权案件中正确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法人或者非法人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惨烈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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