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材料1月4日讯 昨日国家工商总注册局公布,12月1日起,全面实施个体个体户工商户营业执照要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扬州”办理。
“两个体户证整合”将原有个个体体工商户登记时依次申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改为哪些一次申请、由工商个体行政管理部门要核发一个营业执照。该营业执照具哪些有原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功工商能,税务部门营业执照不再发放税务登记证。
扬州此次“两证整合营业执照”改革没有设置过办理渡期。对于改革前设立的个体工商户申请办理变更工商户登记或材料主动要求换照的,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对工商未取得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个工商户体工商户,其原有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继注册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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